欠錢不還的人,將會被沒收房產

民間借貸問題已經成為了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不少人借錢不還,到最後只好鬧到了法院。但是對於一些”老賴“來說,即使鬧到法院,也不會償還。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呢?債務人就只能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來追回債務了。

欠錢不還的人,將會被沒收房產

強制執行是針對不服從法院判決的人員強制要求其執行的一種措施。強制執行的執行力度不會因為你說沒有錢就不執行了。這個時候法院會對你的所有收入與財產進行評估,如銀行卡、房產和工資收入等,都可能強制執行被法院用於還債。

欠錢不還的人,將會被沒收房產

工資和存款由於是流動資金,所以處理起來比較簡單,但是房和車等固定資產處理起來就沒那麼方便了。特別是房產,在過去為了保障欠款人能有所居,所以便在法律上規定”唯一合理住房“是不能夠強制執行。什麼是唯一合理住房呢?比如一個3口之家,住在一間130平的房子裡面,這個房子就不是唯一合理住房,是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的。而如果他們住在一間50平(具體根據當地人均最低標準來算)的屋子裡面,有且僅有這麼一套房,那麼這套住房就屬於唯一合理住房是不能夠被強制執行的。

這個方案最初的目的是保障這些”老賴“能有個合適的住處,早日掙錢還債。不過這項法律規定在最新的修改案中被廢除了,原因在於許多”老賴“並沒有因法律上的幫助而悔改,反而依舊我行我素。這種現象顯然違背了這個方案的初衷,所以在修改案中規定,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情節嚴重”老賴“的房產。這就意味著這些”老賴“將會面臨無家可歸的局面。

那麼是不是所有情況房產都能被執行呢?如果房屋出於交易中,這個時候房屋是不能強制執行的,畢竟不可以侵害第三方的權益。不過賣房所得的錢必須用於償還債務。

欠錢不還的人,將會被沒收房產

律師提醒:借錢還錢天經地義,所以現在仍借錢不還的人注意了,”老賴“行為,嚴重者將會被執行房產,到時候落個無家可歸的狀況未免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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