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小時之我見

1萬小時之我見

1萬小時定律,是作家格拉德威爾在《異類》一書中指出的定律。還有一位暢銷書作家,丹尼爾·科伊爾寫了一本《一萬小時天才理論》,其核心都是“一萬小時定律”,就是不管你做什麼事情,只要堅持一萬小時,基本上都可以成為該領域的專家。心理學家和神經學家通過對頂尖的運動員、音樂家、棋手的研究發現人類腦部確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去理解和吸收一種知識或者技能,然後才能達到大師級水平。

1萬小時之我見

1萬小時定律一經提出便受到了世人的追捧。因為它在成功的諸多要素中總結出了我們唯一能夠控制的一點,那就是自己為之努力和付出的時間。從此,成功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未知數,而是和某一定量相關聯的等式。人類天生喜歡簡單、易行而又明確的道理,1萬小時定律正好迎合了我們的天性。然而,對此也有很多批判的聲音。理由主要有以下兩條:一是1萬這個數字並不嚴謹。這只是對小提琴、國際象棋、運動家、畫家等幾個行業的傑出人物進行樣本採集進行的研究,有些行業或特定領域並不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就能成為大師,如國際記憶力大賽的那些冠軍們,有些只需要幾千甚至幾百小時的練習就能成為記憶力大師。而有些領域要成為傑出人物,僅僅是1萬小時的練習是遠遠不夠的。人們甚至提出了沙堆悖論來反駁1萬小時定律,1萬粒沙是一堆沙,那麼9999粒沙是不是一堆沙呢?二是1萬小時定律忽略了練習的真諦。普通的練習或機械的重複並不能使人成為大師,比爾蓋茨的1萬小時和普通程序員的1萬小時容量是一樣的,但是結果卻完全不一樣,世上只有一個比爾蓋茨,要超越他,僅僅是付出時間是遠遠不夠的。要想真正成為大師,熬時間絕不是一個充分條件,我們必須在這些時間內進行有目的性、有針對性、有挑戰性、有發展性的刻意練習,而不只是簡單重複的“天真的練習”。因此,很多人呼籲大家不要盲從於1萬小時定律,那隻不過是成功的一個必要條件,遠不充分。

1萬小時之我見

然而,1萬小時定律對我的幫助卻很大,可以說是他令我鼓起了鬥志,開啟了追尋更好的自己的艱難歷程。他傳達了一個核心的理念,那就是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這用理論及事實打破了天賦和天才的說法,把傑出人物拉到了我們面前,給我們指出了一條前人論證過的、可行的通往成功的道路。1萬小時對我的吸引力還在於,把努力並獲得成功這一非常抽象的概念變成了一個具體化的數字,給我提供了一個可行性方案,使我的努力更容易被衡量、被掌握和期待。就像給電腦的某一任務裝上了進度條,使我們隨時能夠掌握自己的進度情況,避免了茫然不知的焦慮和隨之產生的各種負面情緒及行為。未知和焦慮最是折磨人,一個孩子如果知道他等多久媽媽就能夠回家,他很大程度上會盯著鐘錶耐心等待,而如果他並不知道等待的過程什麼時候才能結束,他的忍耐力會下降許多,等待的焦慮還會使他做出一些破壞性行為。我們在一定程度上也像個渴望成功的孩子,僅被告知只要努力就能成功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明確大概要努力多久,如此才能更加安心地投入努力之中。

1萬小時之我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