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換屆選舉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338 證券簡稱:奧普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已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第七屆監事會將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1名為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為順利完成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公司於2020年3月12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了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認真審議,選舉艾莉女士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個人簡歷附後)。艾莉女士將與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任期三年。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關於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並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職權。艾莉女士最近兩年內未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特此公告。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艾莉,女,漢族。1974年生,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就讀於吉林工業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就職於長春光機所電子印刷工程技術中心技術開發部,任助理工程師。2001年6月至今在公司工作,歷任光電事業部的技術開發部助理工程師、產品研發部工程師、產品研發部副經理等職務。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任公司產品研發部部門經理、工程師; 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產品研發中心主任、任高級工程師。艾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與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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