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0萬僱凶報復前女友竟被轉包3次,“終端”行凶者只領到1.8萬

在一些電影或電視劇中,我們經常會看到僱兇的橋段,現實生活中,這種情節也存在。可是電影裡演不出來的是,一樁僱兇報復他人的“生意”被轉手3次,除第一位轉手人保持“誠信”外,酬金被層層“抽水”,從10萬元減為8萬元、4萬元。最後“終端”行兇者各領到1.8萬元酬金。

男子花10萬僱兇報復前女友竟被轉包3次,“終端”行兇者只領到1.8萬


近日,浙江省龍游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僱兇報復他人尋釁滋事案件作出判決,各被告人都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六到七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對於法院的判決,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訴。

據瞭解,2016年,項某結識了徐女士,之後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但項某已經結婚多年,家中有妻女。到了2018年下半年,徐女士向項某提出分手,但他不同意。2019年2月,徐女士發短信給項某說要跟他徹底分手,之後便與程先生戀愛,項某知道徐女士交了男朋友後遷怒於程先生,併產生了僱兇報復的念頭。

據徐女士反映,項某曾發來微信威脅說:“要耗資百萬來處理這件事情。”徐女士當時便將項某的微信“拉黑”。

男子花10萬僱兇報復前女友竟被轉包3次,“終端”行兇者只領到1.8萬

2019年6月,項某與吳某密謀後,出資10萬元,交給吳某僱人報復程先生。隨後,吳某委託彭某甲幫助找人,並將10萬元報酬分次交給彭某甲。

彭某甲自己扣下2萬元後,將其中8萬元交給彭某乙,讓其僱人。

彭某乙找到單某、歐某,讓他們具體實施行兇報復,並答應事成後支付每人2萬元作為酬金。為表誠意,彭某乙向單某支付了5000元“定金”。

“接下大活”的單某、歐某,開著租來的白色別克轎車來到杭州某地尋找程先生,但接連好幾天一直沒有找到下手的“機會”。單某發微信給彭某乙說:“實在找不到機會的話,就在廠區打好了。”

7月15日下午,單某、歐某前往杭州市某廠區,將車子停在程先生的車子對面的停車位上,當日17時30分許,程先生準備上車時,二人上前對其進行毆打。

“歐某過去就用手臂圈住對方的脖子,將他拉出來,在對方頭上打了幾下,我也上去打他,又往他肚子上踢了五六腳。”單某供認稱。

期間,為防止程先生用手機打電話報警,歐某將程先生手中的iPhone7 plus手機奪下並扔掉。

行兇後,回去“覆命”的單某、歐某從彭某乙處各得到1.8萬元酬金,比承諾的酬金又少了4千元。據單某描述,彭某乙說他自己沒什麼賺頭,所以少給了一點。

案發後,經鑑定,程先生傷情達到輕微傷,涉案手機價值人民幣2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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