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公安交警一大隊針對機動車停放實行分類管理

近日,晉城交警部門發佈了“關於規範疫情期間市區機動車停放秩序的通告”,自2020年3月9日起,對於違反通告內相關條款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進行處罰或者拖移。

晉城市公安交警一大隊針對機動車停放實行分類管理

晉城市公安交警一大隊針對機動車停放實行分類管理

晉城市公安交警一大隊針對機動車停放實行分類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轄區道路的停車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晉城交警一大隊從3月9日起開始實行分類管理,對於違反通告內相關條款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進行處罰或者拖移,違停機動車駕駛人在場的,將勸導其儘快駛離現場;對於未違反停車通告但不在停車位的車輛將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告知駕駛人轄區疫情解除後,對於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促使駕駛員在疫情解除後自覺規範停放車輛。(趙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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