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車位上,溝通無果後車位主把車砸了,對此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一個賣輪胎是小青年


把自己的車子停在別人的車位上,這種做法的確很讓無語。然而,這並不是一件什麼稀奇的事情,現實中,有很多人都會這麼做。

出現這種問題一般有三種情況。

1、車位不明確

現實中,有很多人胡亂停車,尤其是在一些小區或者地下停車場,因為很多人不明確車位的歸屬,隨便停車,這就有可能造成把自己車停在別人的車位上,造成誤解。

2、不良習慣養成

車主把自己的車停在別人的車位上,第一次可能是無意的,覺得這個車位沒有停車,就很隨意地將自己的愛車停在別人的車位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習慣。人都有這樣的,習慣成自然,當你一個事情做久了,就會形成習慣,這種不良的習慣很難改掉。


3、故意挑事

像題主提到的,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車位上,而且多次溝通對方都沒有聽進去。很顯然,這就是一幅有錢人欺負人的行為。他覺得自己開得豪車,你不敢將我怎麼樣?

你要是對我的車子搞破壞,那你就賠償嘍,反正我又不怕。像這種動輒上百萬甚至幾百萬的豪車賠償起來也不是個小數目。

我曾經遇到一件事,一輛普通的車的車身刮擦一輛寶馬的車身,大概有幾釐米,就賠償了差不多兩萬多,這種幾百萬的豪車就更不用說了。

瑪莎拉蒂車多次停車,不聽勸阻溝通無果,不排除這種心態,這是一種典型的自私自利的行為,我就停了你怎麼啦?你敢動我的車?你賠得起嗎?

這種開得起豪車,卻消費不起車位的欺霸行為確實讓人噁心。但是砸車這種行為不可取,因為砸了別人的車,賠償還得自己來出,這就是和錢過意不去了。

那麼,面對這種霸車位行為我們究竟該怎麼做呢?我給三個建議。

1、在車位上放上標誌物或者寫上私有車位

車位屬於私有財產,我們有權對其作出相應的財產保護,面對霸車位主,我們可以在車位上放上標誌物,或者在車位上標明私有車位,禁止停放等警告類的標語。

2、標明車位可以停,但是需要收費

我們還可以採取他人停車收費的方法,如果你要停車,可以,那請你交停車費。這也是治理那些霸車主的一種方法。

3、溝通無果就取證,報警

像題主提到的這種就屬於多次溝通無效,對於這種無賴行為,你講道理是講不通的,那麼,我們就可以通過錄音、拍照等方式取證,然後報警,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稀土果果


我這小區有個業主遇到幾次別人的車停了他的車位,後聯繫物業及時找車主開走了,但業主不依不撓,非讓退管理費,物業沒理她,隨後將車橫在車庫..口,所有車不能出入,打電話也不理,最後物業沒辦法打了110處理才老老實實開走了。

這段時間她車位一下斜停了兩個車,這可賴上物業了!




一滴水57555818


各位,不要看到豪車就膽怯,砸它車可以,要有前提,也是證據。比如說,我先勾通,說明佔了我的車位,如果有特殊情況我可以讓他,否則讓他開走。他蠻橫慣了,肯定不行。接下來找物業報警,這時肯定是仗勢欺人。那好,問問他,可不可把車砸了還用賠嗎,他絕對認為你不敢砸,就會說:砸吧,不用你賠。你說錄著音呢,他也會說無所謂。這時,就看你的膽量了[捂臉][捂臉][捂臉]。順便告訴你,打起官司他都會輸


任丘霹靂哥


大家好,很高興和大家分享這個問題。

首先,肯定是不能砸車的。

儘管車位是車主的,但是汽車畢竟是別人的私有財產,哪怕是在便宜的車也不能砸。因為砸了車車主可以告刑事毀壞的。像瑪莎拉蒂這樣的車,砸了,不光賠錢,還得坐牢。對於成年人肯定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問題的。不然有理由也變成沒有理由。

小編以前也碰到過,有一次回家比較晚,大概晚上十一點多了,自己的車位被別人停了,這個時候招物業也不現實,打110移車也沒有必要,畢竟都是鄰居,也不是沒地方停車。小編邊上的車位是空的,所以就停在自己車位邊上。而且私人車位上面都懸掛固定車牌的,那麼對方拿車的時候一定會看到的那下次就不會停了。

其次,出現這種情況,第一次讓物業溝通,溝通無果就打110,讓警方溝通。

出現這種情況,第一時間聯繫物業,由物業出面溝通。如果溝通好了,後面就不會出現問題。如果第二天對方還停,那就直接打110,讓警方出警,並且告知之前物業溝通情況,那麼警方一定會上門溝通。如果第三天還停,那還是選擇報警,這次警察叔叔就不會上門溝通,而是把你們倆都帶到所裡溝通,因為你們直接肯定有矛盾了,必須瞭解清楚。一般這種溝通完了,只要是正常人都不會這麼幹了。

最後,小編還是強調,當今天社會一切以溝通為主,現在人的時間都很寶貴,沒有人願意把精力花在無聊的事情上。


奮鬥中的中年人123


首先為什麼又是"瑪莎拉蒂",就不能說成是一輛車或者是豪車嗎!

溝通無果是個什麼概念?是聯繫不上還是就是不肯把車挪走?

不管是哪一種我都不會選擇把車砸掉,不單是從法律的角度考慮問題(當然砸了就是"損害公司財務罪",屬於刑事責任),如果你把車砸了,那就有理變沒理了,而且還會面臨一定金額賠償得不償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私下與對方溝通協調,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我會首先找到物業,讓物業來幫助我跟對方共同協商(繳納過物業費物業是有義務的)。

其次我會選擇報警,在與對方沒有經濟糾紛的情況下,警方是應該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因為車位作為公民的財產也是受物權法保護的,對方無端的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的。

綜上如果這些辦法都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就選擇訴訟,把物業公司、佔車位的豪車一同告上法庭,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指上攤餅


車位如果是人家買的,有產權,那是人家的不動產,與房子是一樣的,只是少了幾面牆,任何人不得侵佔。停要別人的車位,那就非法佔有,得報警或報物業。如果警察和物業都不管,那就在車位上立幾個樁,立在他車子底下,用電焊焊死。這樣即不會破壞別人的車,又可以讓他停著。他不是喜歡停嗎?那就停著吧,停個一二十年都沒事。想把我的樁子鋸掉讓車開走?不行,那是非法破壞他人財物,這個真可以報警了。


劉劉自在


有錢的話可以砸!沒問題!就算人家停到了你的車位,自己說不聽的話,已經說明這種人聽不懂你的話了,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找物業!但是你砸了車無論你有多大的理由,賠償是少不了的!搞不好還要負法律責任!這就好比一個腦子短路的打了你一下,而你卻殺了他一樣!這值得嗎?任何事情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人生一世好難過


難道除了砸車就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了嗎?方法很多的,但是我不會告訴你給他的排氣管裡塞鋼絲球,讓他的車沒勁、積碳增多變得費用缺乏動力還查不出原因;也不會告訴你用針管往玻璃縫李注射臭豆腐水,起碼車內臭一年;更不會告訴你用502滴他的玻璃水孔


FidesEtOpera


現在基層的執法人員還是有一點點和稀泥式管理,對對不守規矩的人包容,對守規矩的人苛刻,它的車停你車位,砸車你一定賠錢,他們基本上讓你協商處理,所以惡人一直比較囂張啊。


福爾摩斯頭疼


雙方都應承擔一部分責任。主要是缺少溝通,雙方都帶著“我就是對的”這一心理去溝通,總想贏了對方,最後才導致這件事發生。

首先瑪莎車主佔了別人車位,是這件事的導火索。不管什麼原因,都應該先跟車位主任道歉,畢竟你私自佔用導致別人無法正常使用!而車位主人,多次商討無果後可以選擇報警或者尋求法律保護。而不是採取過激行為,不然只會將事情惡化,最後反而你佔理的事也變得沒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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