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向小球员索赔两千万,培训合同纠纷“跨界”足球青训

万达俱乐部资助少年球员王振澳赴西班牙培训五年,并约定其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后,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归万达方面所有。但王振澳未经万达同意即加入了丹麦一家俱乐部。


万达向小球员索赔两千万,培训合同纠纷“跨界”足球青训


以王振澳的经历为例,万达俱乐部为其培训单位,丹麦瓦埃勒俱乐部为其新工作单位——据记者了解,丹麦超级联赛一线队主力球员基本月薪为1万~2万美元,这与国内中超联赛主力球员接近千万元年薪的薪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王振澳只有转回国内俱乐部,才能达成“收入大幅度提升”的心愿,而这个过程,几乎完全由其经纪人进行运作。

让年轻球员在国外俱乐部“培训镀金”,再将其转回国内俱乐部效力挣钱,以数十万元成本换取数百万元利润,是中国足球经纪人近3年来最喜欢的运作方式——在中国足坛,“经纪人”只是习惯用语,官方称其为“代理人”。素质过硬的足球运动员(教练)代理人,既要熟知相关法律事务与国际足联通行规定,又要与各地足球行政管理部门及俱乐部联系密切,业务能力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值得思考的是,在国际足坛,运动员因主张个人利益而与俱乐部甚至国际足联发生官司纠纷也属常见,2017年国际体育仲裁庭(CAS)还专门裁定国际足联“禁止针对球员利益的第三方所有权”为有效条款——此前国际足联“禁止第三方所有权”的规定激怒了大批职业俱乐部,他们认为国际足联的禁令违反了欧盟竞争法,但国际体育仲裁庭支持了国际足联的做法,而其作出判断的重要依据,一是保护球员长期工作合同,二是鼓励俱乐部在青训方面长期、持续投入(对国际体育仲裁庭的裁决,亦可上诉至瑞士联邦法院)。

“目前体育产业的迅猛发展和职业体育的日趋国际化,需要我们的《体育法》尽快完成修订,也需要我们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虑尽快引入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让体育系统的事情在行业内部得到解决,因为如果让民事法庭来裁决万达俱乐部与王振澳父子的教育合同纠纷,同样需要以体育系统的特殊性作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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