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 #二胎# #教育#
家裡有兩個孩子勢必都曾出現你爭我奪的情況,明明上一秒鐘還好端端的和平共處,下一秒就爭得面紅耳赤。
![二胎父母必看:僅需4步,讓老大和老二從此和平相處不爭不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作為父母,你處理的方式是傾向下列哪一種呢?
A. 如果可以的話,就拿另一個類似的東西幫孩子進行分配,一人一個就沒什麼好搶的。
B. 要求大讓小,年紀較小的本來就不懂事,大的應該懂得退讓。
C. 責備搶玩具的那一個(或沒哭的那一個),把玩具拿給被搶的那個(或哭的那一個)。
D. 給予警告:「再搶、再吵就沒收東西,通通都不準拿!」
E. 讓小孩自行解決,吵完就沒事了。
你會發現不管怎麼做,這種惱人的戲碼不分性別依舊不停上演。
其實當孩子開始出現爭搶東西的行為是一個好的徵兆,也是很正常的發展過程,也許你會質疑「搶東西並不是一個好的行為,怎麼能夠放任?」
沒錯!放任當然不行,今天就教大家:僅需4步,就可以讓孩子們和諧相處!
身為家長的我們需要學習接受,並瞭解幼兒時期的『社會性發展』,才能夠給予孩子適當的引導。安然度過這個階段後,孩子的情緒管理能力、人際互動能力,甚至是問題解決能力,都會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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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前-物權概念模糊
1. 多提供與小朋友們相處的機會,教導輪流、分享的概念,鼓勵但不強迫
「你的玩具這麼好玩,如果也願意借給弟弟玩,他一定很開心。」
「上次拿到小朋友分享給你的餅乾,一定很開心對不對?你也可以跟他們一樣這麼做。」
「大家都想玩鞦韆,但是鞦韆只有兩個,大家都要輪流排隊,輪到的人才可以玩,如果用搶的不但不禮貌,而且有可能會造成受傷。」
2. 教導禮貌性的用句
「可以借我嗎?」
「我們可以輪流玩」
「我們一起玩好不好?」
「請、謝謝、對不起」
就算請求被拒絕,也能坦然接受,對孩子建立良好物權概念會有很大的幫助。
3. 將孩子因為遵守規範或分享事物所帶來的美好的行為經驗具體化表揚
「你今天在公園玩時,都有好好排隊、也沒有推擠,真的很棒!難怪小朋友們都好喜歡跟你一起玩。」
「你剛剛分享的水果好好吃,謝謝你準備這麼棒的東西,果然是很貼心的小主人。」
4. 當出現衝突,並勸阻無效時,可以請孩子先暫停活動(暫時性剝奪)
面對還不太會表達的小朋友,家長可以直接告訴孩子被處罰的原因,該怎麼做才能繼續活動;
而具備口語表達能力的小朋友,家長可以改採詢問方式,詢問孩子為什麼被處罰、該怎麼做才能繼續活動。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關鍵,那就是我們一定要記得帶著堅定的眼神對孩子說:「你一定做得到,對不對?」這句話通常能得到孩子正面的允諾,提高孩子的自我約束力。
3歲~4歲 物權概念仍不穩定
4歲後~ 對於物權已有較清楚的概念
1. 不立即介入、不當仲裁者
大多時候父母並不在案發現場,哭的人有時候並非受害者,舉個例子:很多家裡最常上演的就是妹妹哭著喊「姐姐都不給我玩!」
但事實通常是妹妹未經同意拿走姐姐的娃娃,而姐姐擔心娃娃被弄壞,因此直接從妹妹手中將屬於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大人如果任意判定對錯,直接進行處罰,對孩子其實是一種傷害。
2. 聽聽事件的相關當事人怎麼說,引導達成共識
「剛剛發生什麼事?誰要先說呢?」
接著再詢問另一個當事人「是這樣子嗎?你也說說看」
我們聆聽的目的並非要把重點放在評斷是非,而是讓孩子透過陳述來察覺情緒、轉換情緒。
不管孩子是各說各話,或是所說的俱一致性,都要再拉回現況
「那現在該怎麼辦?還要繼續玩嗎?」
「有辦法可以解決嗎?」
3. 給孩子提建議
孩子在3歲後雖然已有物權的概念,但遇到紛爭,礙於經驗值不足,解決方式大概就是若無其事繼續玩,但很快的又會再次陷入爭奪之戰。
這個時期的孩子們有時仍仰賴大人的建議方案來累積自己的智慧,因此父母們可得花點時間耐心傾囊相授啊!
以下分享幾種最常提供給孩子的建議
•猜拳,贏得人可以先.....
•丟骰子,點數多的人可以.......(還可以順便讓孩子練點數的能力)
•約定好時間,一個人可以玩...分鐘
•我先借你....,不過你也要...,好嗎?
4. 不要給孩子貼標籤
減少不合理的期待,增加適齡的引導。
在幼兒時期「自我中心」這個特徵非常顯著,尤其是在 3 歲以前的孩子,往往都是以自己的想法來認識世界以及跟別人互動,所以行為模式非常直接且受限,「因為我想....,就直接....」,所以拿走別的小朋友正在玩的東西、不願意分享、插隊搶先...
這些行為在幼兒圈裡都相當常見,大人們千萬不要輕易給孩子貼上「你很壞」、「你很小氣」的標籤,他們需要的是我們給予合理的期待,與適齡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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