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做好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做好第五批省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文化和旅遊局(委),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05﹞18號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開展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魯文旅非遺﹝2020﹞1號)要求,做好我市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的範圍與條件

已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且符合下列標準: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

(三)體現齊魯優秀傳統文化,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體現文化多樣性。

(四)制定有具體可行的保護措施和保護規劃,保護工作富有成效。

各區、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從2019年12月31日前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中遴選推薦。為避免造成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各區、市的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數量,確定了各區、市推薦名額(附件4),各區、市按照規定的推薦名額進行申報。同等條件下,要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項目和貧困地區的項目,關注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二、申報程序

各區、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根據單位的意願,組織專家對本區、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具備條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提出推薦名單並進行排序,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市文化和旅遊局,由市文化和旅遊局組織專家對各區、市推薦項目進行評審,經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送省文化和旅遊廳。

三、申報材料

各區、市和市直有關單位申報項目,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文件

1.申請報告:區、市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向市文化和旅遊局提出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及項目清單(附件1);申報項目名稱需要修改的,需寫出說明,闡明理由。

2.區、市級人民政府同意申報的函件。

3.已正式公佈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文件。

(二)項目資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2):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主要特徵、重要價值、存續狀況、保護計劃、本級專家評審委員會論證意見、本級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推薦意見、授權書等;

2.照片;

3.視頻;

4.輔助材料。

照片、視頻及輔助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3。

四、報送形式

(一)紙質材料

“申請文件”,每個區、市報送1份原件和1份複印件,分別裝入2個獨立的檔案袋;“項目資料”,每個項目除視頻外,報送1份原件和1份複印件,裝入2個獨立的檔案袋。每個檔案袋扉頁寫明內放文件及有關材料名稱。

(二)電子材料

以區、市為單位,將所有申報材料拷貝到一個移動硬盤上,移動硬盤內文件進行分類整理。硬盤內含2個文件夾,“申請文件”為1個文件夾,“項目資料”為1個文件夾。

1.“申請文件”中“申請報告”報送JPG版和電子版,其餘報JPG版。

2.“項目資料”,每一個申報項目內設“項目申報資料”文件夾和“項目輔助材料”文件夾。

(1)“項目申報資料”文件夾,內設3個文件夾:

①項目申報書,內分兩個文件夾,一個是項目申報書電子版,一個是項目申報書中籤字蓋章部分的JPG版;

②照片;

③視頻。

(2)“項目輔助材料”文件夾包括證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以上(一)(二)項內容需於2020年5月15日前,由專人報送至市文化和旅遊局非遺處,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予受理。工作人員將進行審核,材料不齊全、審核不通過的,當場退回。經再次修改仍不合格者,將不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五、工作要求

(一)嚴肅紀律,精心組織。申報過程中,各區、市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嚴格推薦程序,嚴肅工作紀律,要充分發揮傳承人、專家學者及各行業協會的作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審核、評選和推薦,力求推薦材料精煉、準確、真實可靠,確保推薦的項目經得起科學、歷史、群眾的考驗。

(二)嚴格保護單位條件。每個保護單位要做到“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齊全。各區、市(單位)要根據《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中對保護單位的有關規定,組織對保護單位的資格、保護單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實施保護計劃的能力進行認真審核。

(三)制定好保護計劃。在制定項目保護計劃時,要綜合考慮項目的整體環境、具體特點、傳承特徵等,制定詳實、科學,具體可行的五年保護計劃,並有配套經費預算。在項目評審中,將重點考察項目五年保護計劃。

(四)做好政策解釋工作。推薦申報期間,區、市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意見建議要及時受理並認真研究,按照相關政策依據和程序作出妥善處理。

市直有關部門參照以上程序組織本部門的推薦申報工作。

聯繫人:張洪祥;電話:8581060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1.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清單

2.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書

3.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視頻、圖片及輔助材料製作要求

4.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各區、市申報數量表

青島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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