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導讀:

殺良冒功是指在利益驅使下,出現了妄殺平民、買賣首級、虛報數額等不法現象,這種不良現象使得百姓畏官軍更甚於賊寇——因為賊寇很多時候只搶東西,而不是非要剁了首級回去交差,但官軍不同,他們除了搶劫東西之外,還會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

究其原因其實就與古代軍事上的計首受功有很深的關係。"計首受功"就是根據將士所斬獲敵人首級給予相應的賞賜,自秦代商鞅變法之後歷代基本上沿用此法,並在宋代在制度上將其進行進一步完善和約束。宋代統治者歷盡五代兵戈,知道喪失道德底線的軍閥軍隊下限會有多低,加之宋代開國皇帝本身就是武將出身,所以對下層的殺良冒功行為早有耳聞目見,因此在宋代,朝廷一直不斷頒佈懲治措施,寄希望於通過國家層面的懲罰約束來徹底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宋代軍兵形象

但是宋朝統治者再怎麼制定嚴刑峻法也很難徹底將這種無良行為終止,這是由於軍隊 "計首受功"制度層面上的本質所決定的——只要用這種計量軍功的方式,就一定會有殺良冒功的土壤和環境,畢竟,眾所周知,手無寸鐵的百姓和全副武裝的敵軍,誰的“軍功”會更容易拿一點呢?

"計首受功"的軍事傳統沿革

戰國時代,秦國的軍隊由於商鞅變法後變得十分強盛,基本上對東方列國形成了碾壓的氣勢——這與商鞅變法中的軍功宅田制度有很大的關係,所謂軍功宅田制度是什麼呢?大概意思就是說秦兵在戰場上斬首一級,回國之後按照這個人頭帶來的軍功授予相應的爵位與財產進行分配,當將領所在的部隊斬首頗多的時候,會按照規定對將領為首的該部進行大規模賞賜。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影視劇中的秦兵形象

因此在這種獎勵的刺激下,秦國的士兵聞戰則喜,在東方列國的記載中,秦軍也就有了虎狼之稱:

...秦國出其父母懷衽之中,生未嘗見寇耳,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

哪怕是一直在父母懷抱裡的秦兵聽說打仗了?第一反應也都是——好啊!那都是軍功啊。往前衝啊!死了不要緊,家裡給撫卹的,並且六國的軍隊都得穿戴好盔甲,然後打仗,但是人家秦兵都扔掉盔甲光著上身跑去打仗,左手拿著人頭右邊夾著俘虜。為什麼秦兵會這樣喜愛割下敵兵人頭呢(左挈人頭,右挾生虜)?是因為軍功啊!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聞戰則喜的秦兵

秦代的二十級軍功制度,理論上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至於如何證明呢?證據就是敵人的人頭(首級)。就是說在戰後,把敵人的人頭砍下來,帶回軍營作證據——這就是"計首受功"的軍事傳統。

這種傳統相當給力,理論上對提高軍隊戰鬥力很有幫助,所以,自秦代以後的歷代統治者基本上都照搬的這套"計首受功"的軍事傳統,一直用到了清代,其實統治者還是這一套"計首受功"的軍事傳統。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金城武主演的電影《投名狀》中的"計首受功"

這套"計首受功"的軍事傳統沿革如此之久,有沒有弊端呢?其實是有的,而且這個弊端很明顯——眾所周知,手無寸鐵的百姓和全副武裝的敵軍,誰的“軍功”會更容易拿一點呢?

事實上,早在戰國時代,素有虎狼之稱的秦兵自己也曾經幹過這種事情——一個秦兵割首級的時候為了謊報軍功,將自己犧牲的戰友首級割下來了,事後被查出,被斬殺。

北宋的首級賞格

北宋建立後,考慮到五代期間曾經的殺良冒功帶來的種種弊病,於是多次對麾下軍卒進行整合教育,基本上是用嚴刑峻法來約束眾人的野心的。且由於趙匡胤本身就是武將出身,因此對自唐以來重武輕文的社會風氣的強烈不滿,因此開始大力重文輕武,貶低軍人地位,並在軍人面門上刺字。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賊配軍的由來,連狄青都是面涅將軍

然而不管北宋朝廷怎麼警告、收拾軍中的士卒,"計首受功"的軍功計量方法依然被使用著,北宋對於首級的賞格是這樣的:

強壯及諸色人(有力氣的普通壯士或者少數民族),斬獲遼軍首級者每人支錢五千;(軍卒)凡是在戰鬥中斬獲敵一級者,賞絹三匹、錢三貫。

這份賞格怎麼算呢?普通人如果得到一顆遼軍首級,可以拿到五千大錢,五千大錢就摺合五貫錢,購買力怎麼樣呢?這麼說吧,根據宋史職官志,宋代一個從八品的縣令的本俸是月薪十五貫,也就是說能抵得上縣令月工資的三分之一了。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李白作詩: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

而如果是士兵得到這顆首級的話,除了錢之外,還有絹三匹——基本上相當於六千至一萬大錢,摺合大概是六貫至十貫!

《新唐書·食貨志》記載:“絹匹為錢三千二百,其後一匹為錢一千六百...“初定兩稅,萬錢為絹三匹,價貴而數不多……近者萬錢為絹六匹,價賤而數加。”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賣炊餅的武大郎可能一輩子都賣不出三萬只炊餅

基本上一顆首級的賞格便是如此了,這份錢看上去雖然不多,可實際上對於當時的人來說真的不少了——武大郎賣的炊餅是一錢三個,而一貫錢已經是一千大錢了。

搶人頭、賣人頭、賺差價以及殺良冒功

宋代的賞格比其前代來說,其實已經相對削弱了,然而就算削弱了不少,但此法仍然能極大地激勵士卒為得到朝廷賞賜而爭奪首級,他們甚至會在對戰的時候進行搶奪、拔刀互砍,更有甚者居然腦子靈光到售賣首級,明碼標價,當起了二道販子,每道都賺一點差價:

"壞亂行陣,及爭奪不明...."以致相殺,又其間多以首級為貨,售於無功不戰之人.....每得一首級則轉一資,賞帛有差。戰士知首級之為貴也,兵刃既接,幸而勝之,每殺一人,則必下馬斬首,久而後得,奔北之寇已鳥散而遠遁矣。

宋軍的這種行為經常致使整體的作戰目標落空,貽誤戰機更是家常便飯。給敵軍可乘之機反過來殺得宋軍丟盔卸甲也是時常有之。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宋軍的騎兵敵人——來去如風,箭如雨下

因此,屢次被坑的宋代朝廷的文武百官進一步限制宋代軍卒:

"自今殺賊之後,計所獲首級以本隊論賞。諸處軍隊或五十人,或一十五人,或不及二十五人為一隊,共獲賊首一級,依賞格所給第四等賜(絹三匹、錢三貫),分與一隊將士。”

以隊論賞顧名思義就是把大傢伙都綁在一塊兒,一顆首級你們一隊分,這樣想必就能防止士卒爭奪首級而相互毆殺的現象頻繁出現了。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機智的趙宋官家

但宋代朝廷做夢也想不到,這種賞賜方式也存在著致命的紕漏——整隊士卒為了得到敵人首級而不顧主將安危

,以至於統兵官被敵所殺——熙寧六年,蕃部數千人進犯香子城,田瓊率軍前去增援,但所統軍兵為了爭獲蕃人首級而不顧其安危,以至田瓊及其子永吉皆戰死。

是日,守香子城鈐轄奚起言:蕃賊數千犯城,掠輜重糧草,侍禁田瓊部弓箭手七百餘人救援,至牛精谷,及其子永吉皆戰死。

除此之外,在利益誘惑與作戰環境的惡劣下,面對兇殘的西夏党項騎兵和遼國騎兵,宋軍士卒們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堅守不出,但為了功勳,只能動不動就拿老百姓出氣,三天兩頭的就殺良冒功:

殺平人以希賞....第賞必以首級,軍人貪得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官軍掠奪更甚於賊寇

元豐四年,宋軍大將王中正率軍行至夏州,是時,城中只有十幾戶人家,僅僅因為"士卒無所得,皆憤色思戰"的原因,王中正接受屬下"襲取宥州"的建議,率軍火速至宥州,將城中五百餘家居民全部屠殺,降者僅十數人。為了剽掠百姓以飽私囊,就大肆舉起屠刀屠殺百姓,用百姓的人頭換取軍功。至於到了北宋末年,童貫率軍更是:悉斬良民以效首級。

斬獲約四千級,及殺獲首領頗多...止有四百餘級在會寧以裡棄埋,定驗有實。餘皆在界外棄理,難以定驗...

一場大戰下來,宋軍上報的首級是四千個,朝廷派人下來驗收,發現只有四百個面目可以認清,其他的難以定驗——那其他的三千六百個首級是哪兒來的?細思恐極。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古代戰火是很可怕的,往往玉石俱焚

宋政府對不法行徑的具體整治:斬、不赦罪、加強監督

軍隊腐敗、殺良冒功,這會危害自己的統治,面對這一現實問題,宋代統治者的高度重視,從而採取一系列的措施,期希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首先,就是進一步加強懲治力度,並以國家法令的形式予以頒佈——臨陣賞罰之令:"既賊伏降而輒殺者,斬。"

有能梟取為惡蕃族首級者,賞賜等級,素有條約。然恐因此害及平人,自今沿邊斬獲蕃寇首級,須辨問得寔,當於殺戮者,許依前詔給賞。如其非理,即以軍法論。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以軍法論

神宗時期,北宋朝廷大舉拓邊,採取聯蕃抗夏的戰略,出於形式需要,北宋朝廷多次頒佈詔令,禁止殺戮蕃人。但是在洮西香子城之戰中,宋軍士卒還是貪功希賞,將盟友蕃人進行屠戮,殺良冒功,宋神宗聞訊即刻下詔:"殺熟戶以邀賞者,斬訖奏"。

此後宋廷再次重申:

"降附部族,諸將、士卒輒希功殺戮者,主將實時處斬";殺戮"歸順蕃部壯人、老小婦女者斬";"如入蠻界,殺人夫以充級,其主將重行朝典"。

"尚敢攜老幼婦女首級送納,或將佐知情蓋庇,盡以違制論……其妄冒之人,仍不用蔭;"嚴戒兵官將士不得殺戮老小婦女,如生獲到人口,並依先降指揮優與酬賞。即妄殺老小婦女,亦當重行斷遣"。

而對那些擅殺平民而詐稱首級的士卒,尤其是以老幼婦人首級妄冒的,基本上都是殺無赦——殺戮老幼婦人的士卒斷無生還可能性,就是天下大赦也不會赦免這種人。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大赦天下也有不赦之罪

宋徽宗在位期間也同意過這種臣子送上來的充滿了正義的言論:"邊將殺降,沮外夷向化之心。乞立法,輒殺降者如殺人之罪",這一建議得到了宋徽宗的批准,並詔令邊將自今有濫殺降卒者"必罰無赦"。

除了加大懲治力度之外,宋政府還加強了戰功呈報的監督,不僅要對濫殺者依法懲處,還要追究官吏的責任:

官司仔細驗認,犯者並仰依法斷之",倘若"官司不切明辨,致有枉害平民,因事彰露,應干係官吏,重置之法...須辨問的實...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重兵保護舉報人

此外,北宋政府還對濫殺、虛報不法行徑加強了監管機制。不僅如此,宋廷還鼓勵人們告發違法者,並給予一定程度的獎勵,為了確保告發者人身安全,還會派兵護送保護舉報人:

"邊吏多殺熟戶,詐為首級,而吏或不能察",北宋政府下詔濫殺者,斬。並"許人陳告,每名轉一資,賞錢百千,無資可轉,更支三十千"....如有妄自殺戮歸順熟戶者,斬。並鼓勵揭發殺人者"每人賞錢二十千,至百千止....攜老幼婦女首級送納者,將佐知情不報,"盡以違制論",並"許人告,每級賞錢五十貫"

總結

"計首受功"這種計首受功的軍事計量軍功的方式在歷史上"所發揮的作用顯而易見——對於普通士卒而言,斬獲首級就能得到豐厚的物質獎勵,以此來激勵士氣,提高軍隊的戰鬥力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斬獲首級就能得到豐厚的物質獎勵

比如當年西夏元昊率軍南侵,北宋士卒皆"奔北之餘,股慄無鬥志"。名將張亢見此情景,選派"執役下軍"數百人擊殺敵軍,並據所獻首級大加犒賞,致使禁軍士卒"悉慚而奮曰:'我輩豈不如彼下軍者,願出效死'",皆願一戰。於是,張亢率軍擊破琉璃堡,斬首二百餘級,自是"軍始復振",不難看出張亢利用"計首受功"的方式成功地激勵了士卒,提高了軍隊戰鬥力,殺退西夏軍隊。

“老鄉,借你的腦袋領個軍功”:殺良冒功與計首受功的制度有關

計首受功制度本身就具有極大的問題

但這種原始的計量方式本身就存在較大的紕漏,殺良冒功的行為屢禁不止也是事實,雖然,宋代政府濫殺無辜、買賣首級等不法行徑採取了一系列的補救措施,但始終未能將其徹底根治,殺良冒功幾乎成為古代軍隊中不可治癒的頑疾,可見,"計首受功"本身制度就成為了誘使不法的根源,導致宋代軍政更加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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