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說“一家不容三姓人”,究竟是哪三姓?說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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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一家不容三姓人”,究竟是哪三姓?說的有道理嗎?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的是“一家不容三姓人”,這裡所說的“三姓”並不是指的哪三個具體姓氏,而是說的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


大家知道,男婚女嫁,組成了自己的小家庭。一般來說,夫妻雙方的姓氏是不同的,當然也有同姓夫妻的,不過佔比相對較少。

生活中大扺常見的都是異姓夫妻,有了愛情的結晶後,也是選父母一方的姓氏,由此可見,父母和子女組成的家庭姓氏較為簡單,通常情況下僅為兩個姓氏而已。

接下來問題來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兒女慢慢地長大了,自然而然也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尤其是有兒子的家庭,新媳婦兒進了門,原本兩個姓氏的家庭,就多了一個外姓人,極易發生婆媳之間的矛盾,引起家庭的不和睦。


有人說,婆媳是天生的一對冤家對頭,婆婆認為自己含辛茹苦,好不容易帶大的兒子被媳婦奪走了,尤其是有些兒子不會兩邊平衡,不曉得從中周旋,忽視了母親的情感失落,更容易導致婆婆遷怒於兒媳這個外姓人。

如果遇到通情達理的兒媳還好,知道體諒婆婆的內心感受,通過細緻入微的方式讓老人得到溫暖和關懷,使婆媳之間關係越來越融洽和諧,家庭成員也會和睦相處,當然也就不會存在“一家不容三姓人”的問題了。

我兒子前年底結婚了,兒媳婦兒知書達禮,我和妻子都比較滿意,今年又添了一個可愛的小公主,退休了的妻,自然責無旁貸地擔負照看孩子的工作。


大家知道,照顧小孩子不是輕省活兒,要特別的上心才是。從早到晚忙得不行,說不累才是假的,有時也會向我訴苦,我說咱家的寶寶咱不看誰看呀。

相處久了,難免也有言語輕重的地方,妻也是有脾氣的人,有時心裡覺得很委屈,可為了孩子們的幸福著想,她從來沒有在兒媳婦面前表現出來。在這裡,我要為她點個大大的贊。

除了婆熄關係外,還有一種關係也涉及到“三姓人”的問題,比如重新組合的家庭,繼父繼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也很難相處。因為繼父母和原來的子女沒有血緣關係,自然也被認為是外姓人,處理的不好,很難融入到這個家庭中。


舉個栗子。十幾年前,我二嫂因病故去,當時侄兒才12歲,在煤礦工作的二哥早出晚歸,很難照顧好孩子。後來,經別人撮合,與現在的二嫂走到了一起,掐著指頭一算,至今已有十幾個年頭了。

可是令人頭疼的是,己長大成人的侄兒,從當初一開始就和繼母的關係十分緊張,為此,作為叔叔的我,沒少為他們費心思,千方百計想要緩和他們之間的矛盾糾紛,但是遺憾的是,收效甚微,彼此之間的敵視情緒仍然存在。

後來,我冷靜下來想想,其中主要的原因還是在二哥身上,他作為父親和孩子溝通交流就比較少,這也可能和他工作比較忙有關。


他以為管兒子吃穿用度就行了,卻不知長期的隔閡,在他們父子之間形成了一道無形的牆,兒子敵視繼母的態度,相當一部分原因來自於內心缺失的父愛,由此而遷怒於進入家門的繼母也就不足為怪了。

因此,和諧的家庭關係,來源於彼此之間的相親相愛,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至於什麼“一家不容三姓人”的俗語,只是針對的那些䀝睚必報,斤斤計較的愚蠢之人,畢竟家和才能萬事興啊!


大美威海幸福銀灘


我記得很多年前聽過這句話,一家不容三姓。我當時覺得不可思議,一個家庭怎麼可能出現第三姓呢?小孩生下來取名字,不跟父姓,跟母親姓也是可以的。怎麼可能出現第三個姓?這第三個姓哪裡來的呀!媽媽就告訴我,一個女人嫁了幾個丈夫並同時為這幾任丈夫生兒育女。這些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們之間的姓就亂了。我聽了後覺得是那麼回事,真的是夠了亂的。於是我就對媽媽說,小孩隨母親改嫁不原來的姓改成現在的繼父就可以了。媽媽說也許吧。


蘇愛國5


胡扯八道,我家就是三個姓的,我姓孔,家人姓馬,我孩子姓夏,都什麼年代了,還那麼迷信,我孩子正姓就是姓夏,那是因為孩子的父親拋棄孩子,孩子上學,我只能給孩子改變成我的姓孔,我不喜歡我孩子跟別人姓的,我孩子姓是我改的,在我的人觀念來說孩子跟爸媽姓都能,就是不能給別人姓的,實話,那姓不能隨便改的,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孔雲


我記得很多年前聽過這句話,一家不容三姓。我當時覺得不可思議,一個家庭怎麼可能出現第三姓呢?小孩生下來取名字,不跟父姓,跟母親姓也是可以的。怎麼可能出現第三個姓?這第三個姓哪裡來的呀!媽媽就告訴我,一個女人嫁了幾個丈夫並同時為這幾任丈夫生兒育女。這些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們之間的姓就亂了。我聽了後覺得是那麼回事,真的是夠了亂的。於是我就對媽媽說,小孩隨母親改嫁不原來的姓改成現在的繼父就可以了。媽媽說也許吧。


熱心市民羊咩咩


老人說“一家不容三姓人”:它的意思是指夫妻二人兩姓婚配、婚姻,按中國民間現實社會家庭的傳統、傳承,父系氏族文化,人文倫理文化,夫妻組合家庭二人二姓所生子女跟隨父親姓(人也有極少極數隨母親),這樣每個家庭只有兩姓。

為什麼說“一家不容三姓人”:第一層意思是指人多分家,樹大開枝,指的是祖孫三代,婆婆、兒媳是外姓人,這樣一個家庭就有三個姓氏。

第二層意思是指:很多家庭一個兒也好,兒多也是一樣,照樣、同樣要分家立戶。

第三層意思是指:很多家庭婆媳兩姓,在同一男姓父系氏族家庭裡,搞不好關係要分家立戶。

第四層意思是指:男女二姓雙方的再婚家庭,各自未離婚前,夫妻前配所生育的子女,重新二婚、三婚等組合家庭各自帶來所撫養的子女,或一方原住子女。

這個提問、這句話,綜上所述,一般相對來說,是正確的,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道理。但是,不完全、不完美的正確,不全對,不一定完全有道理。最關鍵的具體情況、具體問題,還要看論人而論,因人因事而異…………


袁聰


以前的社會結構是以宗法制度為基礎的。

為了保障自己宗族的利益,同時也為了保證宗族能夠延續下去,在婚姻方面一般採取兩種方式:

一種是女方嫁入到男方家族,另一種就是男方入贅到女方家族。

女方嫁入到男方家族之後,就會把自己的姓氏改成自己丈夫的姓。

比如一個趙姓女子嫁給一個錢姓男子,這個趙姓女子就改叫錢氏了。這就表示女方融入了男方的家族,從此成為了男方家族裡的一員。

我們老家的村子裡,還有一部分老奶奶就是這樣。我們見到她們的時候叫一聲錢奶奶,其實這個錢是她丈夫的姓,並不是她們原先的姓氏(趙)。

還有一種就是在自己的姓氏之前冠以夫姓。

比如趙姓女子嫁給錢姓男子,這個趙姓女子就改叫錢趙氏。一般孩子們見面時還是稱呼為錢奶奶。

不管是改成丈夫的姓氏,還是在自己姓氏前冠以夫姓,她們所生的孩子都是跟隨父親的姓氏。

宗族處在這種情況之下,整個家族裡面就只有一個姓氏了!

有時候家族娶的這個妻子,在嫁入男方之前曾經結過婚。這個女子可能是因為以前的丈夫已經去世了,或者是解除了婚約。

這個女子如果沒有帶著孩子,那麼還是和前面的情況一樣。如果是帶著孩子嫁入男方家族,那麼帶來的那個孩子也要改成現在這個丈夫的姓。

改成現任丈夫的姓氏之後,就意味著這個孩子改宗到了現任丈夫的家族裡了。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已經成為了現在這個丈夫的孩子了。

否則那個孩子就不會享受到家族的待遇,因為他沒有成為現在這個家族的一員。

范仲淹年幼的時候父親就死了,他的母親帶著他改嫁到了朱文翰家。所以范仲淹隨著繼父的姓氏改名為朱說。

范仲淹考取功名的時候用的就是朱說這個名字。范仲淹後來直到母親去世之後,這才認祖歸宗。認祖歸宗就要把姓氏再改回到範姓。

男方入贅到女方,和女方嫁入男方是完全一樣的。

結婚之時,需要女方到男方家裡去迎新郎。新郎入贅到女方家之後,也要改隨女方的姓氏。

婚後所生育的所有子女,全部都是跟隨女方姓氏。孩子稱呼母親的父母為爺爺奶奶,父親的父母稱呼為外公外婆。

男方入贅女方家族之後,和女方嫁入男方家族是一樣的。

不過入贅和嫁人還是有一個不同的地方:

女方嫁入到男方家族之後,只是改隨夫姓或者在自己姓氏前冠以夫姓,並不需要改名字。

男方入贅到女方家族之後,一般都是改隨妻姓,沒有在自己姓氏前冠以妻姓一說。在有些地方男方連名字都要改,而且改的名字還要由女方的家長來改,由不得自己做主。

在男方入贅的這個模式之下,女方的整個家族裡面也是隻有一個姓氏!

當家族因為各種原因到了沒有子嗣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家族無法延續下去了。

解決這種困境的方法,一般是從同宗裡面過繼一個孩子過來。因為都是同宗,這時家族還是保持著一個姓氏。

有時候除了自己之外再也沒有其它同宗的時候,那就要從其他宗族裡來過繼。這時候過繼過來的那個孩子,就不一定是這個家族的姓氏了!

解決的辦法依然是改姓,也就是改成現在這個家族的姓氏。只有這樣才能被家族和世人認可,才能被當做這個家族的一員。

沒有改成現在這個家族姓氏的,只能算作是義子,是沒有繼承家族的資格的!

在這種情況之下,家族還是隻有一個姓氏!

這種宗法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家族的利益。保證家族的利益不僅僅是保護自己的資產不被掠奪或分割,還有來自朝廷賜予的爵位等財產之外的東西。

所以在宗族制度之下子孫的姓氏,要麼全都跟隨父姓,要麼全都跟隨妻姓。絕對不能容忍一個跟隨父姓一個跟隨母姓的情況發生。



【我喜歡以連續的眼光看待歷史上的節點。】


寄暇學宮


三姓,不特指某三個姓,而是說任意三種不同的姓。

也就是說,一個家裡邊,大於等於三個姓,就容易起家庭風波。

比如: 組合家庭、婆媳關係、倒插門、後爹後媽…這些家庭關係都很難處理。

最直白的原因,就是血緣關係比較遠(夫妻關係除外),等於是外人了。

就像一些地方,出嫁的女人管孃家叫“外家”,基本就有這麼點意思了。

當然了,不排除有處得好的。



beyond黃家駒的歌迷


所謂的一家不容三姓人,在以前主要是指婆媳間的關係,說這話多數是從兒媳婦或者上門女婿一方為出發點。

拋開文化教育程度不說,這絕對是一種陳舊的老觀念,不應該繼承和發揚,而是應該堅決的抵制和拋棄。

如果不說人性,單純指姓氏的話,一家不容三姓人,這更是無稽之談。舉個例子:爺爺、奶奶輩兩個姓,兒子輩一個姓,也可以是第三個姓,孫子輩可以是一個姓也可以是第三個姓,所謂的第三個姓,就是雙姓,最常見的就是夫妻把各自的姓提出來合併給子女使用,這種雙姓在現實生活中會偶爾出現。所以說,一家三口,可能有三種姓氏存在。



吹沙見金


在農村常有俗話說“一家不容三姓人”,老祖宗為什麼會流傳下來這句話呢?

眾所周知,一般家庭當中都是存在兩個姓的,一個為父親,一個為母親,不管是孩子生下來跟誰姓,總歸都是這兩個姓,要出現第三個姓以及以上,那麼就有其他的關係了。

從兒子的角度看

在中國,婆媳問題已經是千古難題了,就算是當下感覺很和睦,時間長了仍然會出現很多的問題。而且現在女性地位比古代提高很多,兒媳自然不會像古代那樣對婆婆“聽之任之”。因此作為兒子,夾在中間其實最不好受,一個是母親,一個是妻子,不管偏袒誰都不太合適。要解決“一家不容三姓人”就只能在結婚之後選擇了和父母分開住,這樣矛盾就會減少許多 。

從父母的角度看

這句話涵蓋了父母心中所想,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獨立起來。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之後,分開生活、自己承擔責任,照顧家裡的孩子妻兒,這也是一種成長。而且父母也清楚自己和兒媳如果相處不好,會產生很多矛盾,大多數老人不希望給子女添麻煩也會自己選擇過自己的,和孩子分開。

如果再算上沒出嫁,沒娶妻的子女,每天不知道要唱多少出戲……所以對父母來說,子女成家後分開住,利大於弊的。

其他角度

古代有的家庭甚至有多個兒媳婦,有可能是兒子眾多,也有可能是妻妾眾多,不論哪種情況,姓氏都是三個以上了。這樣的一個龐大家族,天天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巴結父母、“爭寵爭位”,就好像是微縮的《紅樓夢》或者宮廷戲。每天小矛盾不斷,大矛盾接二連三,再和諧的家庭也要變得人心薄涼了。

所以啊,老祖宗的話還是非常有道理的,為了一家人和睦,姓氏不超過三真的有道理。

在農村不管是近親還是遠親,只要是有點關係,那就算得上是親戚。在農村生活長大的人深有體會,整個村子甚至隔壁村子都可以攀上親戚,走在村子裡看見了根本不知道該叫什麼。很多輩分連上了年紀的人都還理不清楚,關係真的就像是一張大網,非常凌亂。

農村老一輩人嘴裡流傳著很多俗語,這些俗語都是老祖宗通過自己的實踐經驗,口口相傳下來的智慧結晶。雖然有些話聽起來很糙,但是裡面所蘊含的哲理我們現在也依然適用。


悅學越樂


簡答:一家不容三姓人這句話,一,在封建社會不現實,官家,富豪,大戶人家,都超過三姓;二,舊社會不現實,那些地主,富農,中農戶多兒多女戶都超過三姓;三,改革開放前不現實,公公姓陳,婆婆姓向,四個兒媳婦,大的姓杜,二的姓李,三的姓李,四的姓何;四,改革開放後不現實,爸爸姓陳,媽媽姓李,三個兒三個媳婦,大的姓程,二的姓馬,三的姓安。

家庭和睦,各人的工作雖然都辛苦但很和諧。沒有是是非非之不吉利之談。

不論任何社會,都存在百人百姓(百性);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都要互相理解互相幫助互相賢讓都會興隆和諧。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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