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第五批典型案例 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犯罪

正義網北京3月12日電(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鞏宸宇)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第五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這次發佈的第五批典型案例包括冒充“歸國富豪”謊稱能代買“3M”口罩的顏某詐騙案,通過微信發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口罩實物圖等虛假“憑證”的陳某某涉嫌詐騙案,冒充任課老師混入學生家長QQ群發佈虛假培訓通知騙取培訓款的李某某涉嫌詐騙案等5個典型案例。

  最高檢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截至3月11日,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詐騙犯罪869件917人,起訴516件545人,批捕、起訴的人數均佔所有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左右,批捕件數更是超過50%。

  苗生明介紹,最高檢結合相關案例總結出虛假出售防疫物資詐騙,謊稱籌集善款詐騙,推廣出售藥品、保健品詐騙,利用學生網絡課堂詐騙,以單位、企業工作名義詐騙,提供虛假就業、兼職信息詐騙,冒充各類客服詐騙,針對公司企業合同詐騙,針對中小企業貸款詐騙,以疫情防控檢查名義詐騙等10類疫情期間多發詐騙案件類型。

  針對疫情期間詐騙犯罪高發、多發的形勢,最高檢向社會發布10項預防建議:勿從非正規互聯網渠道購買防疫物資;選擇正規合法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勿輕信以個人名義、非正規渠道組織的愛心捐贈;勿輕信和購買“新型冠狀病毒特效藥”;對微信群內發佈的收費信息及時核實;警惕先繳費後就業的招聘信息;勿輕信物品因疫情滯留或者需要檢查等為由要求繳納費用的客服信息;對復工復產檢查及時甄別,防止不法人員冒充公務人員行騙;及時全面保存好交易過程中的聊天記錄、付款記錄等證據;發現違法線索和詐騙情況及時報案。

  記者瞭解到,一個月來,最高檢已累計發佈5批32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截至3月11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907件2361人,審查批准逮捕1658件200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5件178人;受理審查起訴1528件1892人,審查提起公訴1166件1394人,依法不起訴22件27人。

  其中,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0件12人,起訴17件20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務罪362件451人,起訴334件404人;依法批准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15件137人,起訴78件88人;依法批准逮捕製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120件236人,起訴51件100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10件23人,起訴7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869件917人,起訴516件545人;依法批准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起訴8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106件156人,起訴90件14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2件106人,起訴64件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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