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為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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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10日發佈《關於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10億元用於補貼競價項目。

《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光伏建設方案》)提出,要積極支持、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各省需於2020年4月底前向能源局報送項目信息並抄送所在地派出機構,相關項目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備案且開工建設。

《光伏建設方案》指出,需國家財政資金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參照2019年建設方案有關要求執行,即戶用光伏不參與補貼競價,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下同)參與補貼競價,由地方通過競爭配置方式組織項目、國家通過全國統一競價排序確定補貼名單。相應地,補貼資金亦按照分類切塊管理,即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10億元用於補貼競價項目。

《光伏建設方案》強調,2020年企業申報競價補貼項目必須是2020年新建項目,項目所在地符合市場環境監測管理要求,項目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具備土地(場地)建設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光伏建設方案》未直接給出2020年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範圍的戶用光伏建設規模,只明確了戶用光伏建設規模的測算方法:按照戶用光伏總補貼額度5億元、年利用小時數1000小時和國家有關價格政策測算,並按照50萬千瓦區間向下取整確定。

關於2020年補貼競價項目的競價規則和電價修正方案,《光伏建設方案》明確,由國家能源局根據各申報項目的修正電價由低到高排序遴選納入補貼範圍的項目。在全國排序累計補貼總額時,先按“度電補貼強度×裝機容量×年利用小時數”計算各項目年補貼額,然後逐個項目累加計算總額,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總額上限10億元。

考慮到疫情的影響,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關於2020年平價和競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慮到疫情的影響,將2020年徵求意見稿中平價和競價項目的報送(或申報)截止時間均延長一個半月,平價項目的報送截止時間延至4月底,2020年競價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延至6月15日。

至於2019年光伏競價項目補貼退坡時間節點,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表示,將根據疫情情況和行業實際,認真研究並適時發佈延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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