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陋习被禁止后,她却靠着三寸金莲嫁入豪门,丈夫对小脚很钟爱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悠久的发展历史。相比其他三个文明古国在发展进程中屡次发生文明断层的现象。中国文化始终一脉相承,虽然不断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但却从未发生过断层现象。生活在现代的年轻人,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了如指掌,在古代被奉为圣经的儒家学说在现代依旧占有足够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人来说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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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从前的中国文化我们不能全盘接受,在传承过程中我们一直都强调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谓的糟粕就是封建时期的很多陈规陋习。封建时期中国有很多陋习,其中很多都是约束女子的,比如说要求女子裹脚。在古人的审美观中,女子的脚越小就越好看,相反大脚的女人就会受到嘲笑。

缠足这个习惯伴随了中国女人数千年的时间,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很多人家还遵循着这个习惯,给家里的女孩子缠足,很多老一辈的人脚上还留着缠足的痕迹。缠足这个习惯出现与宋朝,大致的时间是在北宋和南宋年间。宋朝的时候儒学式微,理学兴起,这一改变不止是学术界的灾难,人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受到了影响,比如说生活方式和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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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要求人们要清心寡欲,因此提出了很多灭绝人性的观念,同时理学也影响了人们的审美观。首先是当时的权贵阶级开始兴起缠足这一习惯,最早的记载出现于《宋史·五行志》之中:“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当时宫里面以及官僚中已经有人发现,长期束脚能够让脚看上去十分纤细,穿鞋的时候很好看。

由此可见这种审美观念的改变最先发生在官僚阶级和权贵阶级,而后影响范围逐渐扩大。苏轼在作诗的时候就曾经将古代女子的小脚称为“宫样”,之后还有其他诗人将其称为“官样儿”。不过在宋朝的时候,裹脚这个习俗被视为官僚阶级的特权,只有达官贵人才这么做,这一习惯还没有在民间普及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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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元代的时候,当时的统治阶级并不禁止汉人裹足,于是这一习惯便逐渐在民间兴起。裹脚在当时这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为了赞颂女子们的小脚,还出现了许多诗词俚语,比如说“三寸金莲”就是其中比较出名的一个。

到了明代的时候,缠足已经成为很常见的事情,缠足习俗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汉代缠足的时候大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习惯来,明代的时候对于缠足的要求就开始标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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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达到“三寸金莲”的标准,首先在裹脚的时候要把脚背拱起来,然后包裹的时候要把脚裹成角黍形状。不过在当时没有要求每个女子都裹脚,根据史料记载,民间不裹脚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我们都知道,到晚清灭亡之前古代的女子基本都裹足了,但在清朝建立之初,统治者是禁止女子裹足的。崇德三年(公元1638)的时候,清太宗皇太极下了一道命令,那就是禁止女子“束发裹足”。之后这道禁令被进一步加强,规定如果有女子坚持继续裹足束发,那么她的丈夫或者是父亲将会被杖责八十,然后流放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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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禁令并没有完全将裹足之风禁绝,女子们私底下依旧裹足,反正街上的官差又不能拦住你要求检查你的脚。康熙在位的时候只能不再禁止,但依旧规定南方的女子不得裹足,后来又改为规定女子都要裹足,这一风俗便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直到清朝覆灭之后才随着男子的辫子一起消失。

1912年3月13日,孙中山先生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其中规定女子不得裹足。然而这些陈规陋习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民国时期还是有很多女子裹脚。有个叫做刘娘的女子就是从小裹脚,裹出了一对“三寸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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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十五岁就嫁人了,夫家家世显赫,她因为貌美和一对纤纤玉足,很受丈夫喜爱,在家完全不用干活。等生下了三个男孩之后她的地位更加稳固。丈夫虽然很喜欢她的小脚,但这都是有代价的,每次洗脚的时候刘娘都觉得疼痛难忍,而且她的脚绝对不能让外人看到,不然的话就是不贞不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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