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擁有非常悠久的發展歷史。相比其他三個文明古國在發展進程中屢次發生文明斷層的現象。中國文化始終一脈相承,雖然不斷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但卻從未發生過斷層現象。生活在現代的年輕人,對於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是瞭如指掌,在古代被奉為聖經的儒家學說在現代依舊佔有足夠重要的地位,對於中國人來說有著極為特殊的意義。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但對於從前的中國文化我們不能全盤接受,在傳承過程中我們一直都強調對於中國傳統文化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所謂的糟粕就是封建時期的很多陳規陋習。封建時期中國有很多陋習,其中很多都是約束女子的,比如說要求女子裹腳。在古人的審美觀中,女子的腳越小就越好看,相反大腳的女人就會受到嘲笑。

纏足這個習慣伴隨了中國女人數千年的時間,直到近現代的時候很多人家還遵循著這個習慣,給家裡的女孩子纏足,很多老一輩的人腳上還留著纏足的痕跡。纏足這個習慣出現與宋朝,大致的時間是在北宋和南宋年間。宋朝的時候儒學式微,理學興起,這一改變不止是學術界的災難,人們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受到了影響,比如說生活方式和審美觀。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理學要求人們要清心寡慾,因此提出了很多滅絕人性的觀念,同時理學也影響了人們的審美觀。首先是當時的權貴階級開始興起纏足這一習慣,最早的記載出現於《宋史·五行志》之中:“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當時宮裡面以及官僚中已經有人發現,長期束腳能夠讓腳看上去十分纖細,穿鞋的時候很好看。

由此可見這種審美觀念的改變最先發生在官僚階級和權貴階級,而後影響範圍逐漸擴大。蘇軾在作詩的時候就曾經將古代女子的小腳稱為“宮樣”,之後還有其他詩人將其稱為“官樣兒”。不過在宋朝的時候,裹腳這個習俗被視為官僚階級的特權,只有達官貴人才這麼做,這一習慣還沒有在民間普及開來。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等到元代的時候,當時的統治階級並不禁止漢人裹足,於是這一習慣便逐漸在民間興起。裹腳在當時這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為了讚頌女子們的小腳,還出現了許多詩詞俚語,比如說“三寸金蓮”就是其中比較出名的一個。

到了明代的時候,纏足已經成為很常見的事情,纏足習俗在這一時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漢代纏足的時候大家都是根據自己的喜好和習慣來,明代的時候對於纏足的要求就開始標準化了。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要達到“三寸金蓮”的標準,首先在裹腳的時候要把腳背拱起來,然後包裹的時候要把腳裹成角黍形狀。不過在當時沒有要求每個女子都裹腳,根據史料記載,民間不裹腳的人還是佔大多數。

我們都知道,到晚清滅亡之前古代的女子基本都裹足了,但在清朝建立之初,統治者是禁止女子裹足的。崇德三年(公元1638)的時候,清太宗皇太極下了一道命令,那就是禁止女子“束髮裹足”。之後這道禁令被進一步加強,規定如果有女子堅持繼續裹足束髮,那麼她的丈夫或者是父親將會被杖責八十,然後流放三千里。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但這些禁令並沒有完全將裹足之風禁絕,女子們私底下依舊裹足,反正街上的官差又不能攔住你要求檢查你的腳。康熙在位的時候只能不再禁止,但依舊規定南方的女子不得裹足,後來又改為規定女子都要裹足,這一風俗便在全國範圍內得到普及,直到清朝覆滅之後才隨著男子的辮子一起消失。

1912年3月13日,孫中山先生頒佈了《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其中規定女子不得裹足。然而這些陳規陋習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的,民國時期還是有很多女子裹腳。有個叫做劉孃的女子就是從小裹腳,裹出了一對“三寸金蓮”。

裹腳陋習被禁止後,她卻靠著三寸金蓮嫁入豪門,丈夫對小腳很鍾愛

她十五歲就嫁人了,夫家家世顯赫,她因為貌美和一對纖纖玉足,很受丈夫喜愛,在家完全不用幹活。等生下了三個男孩之後她的地位更加穩固。丈夫雖然很喜歡她的小腳,但這都是有代價的,每次洗腳的時候劉娘都覺得疼痛難忍,而且她的腳絕對不能讓外人看到,不然的話就是不貞不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