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時評丨倡議幹部帶頭消費,有何不妥?

東方時評丨倡議幹部帶頭消費,有何不妥?

  日前,江蘇南京一則關於機關幹部帶頭購物消費的倡議書引發關注。3月12日,南都記者從南京市委宣傳部獲悉,上述倡議書確由秦淮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出。有關負責人表示倡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消費金額不做強制要求,並非一定要消費滿100元以上,“主要是現在中小企業普遍遇到困難,我們希望號召大家共渡難關。”(3月12日騰訊、南方都市報)

  目前,全國除湖北外,疫情都得到基本控制,各地迎來複工、復產、復市的高潮,南京也不例外。疫後百業待興,南京市秦淮區發出一封倡議書,倡議轄區領導幹部做出榜樣,帶頭消費,這是好事,有何不可呢?然而,還是有部分網友質疑,乃至非議。

  儘管商鋪已經陸續開業,但有些市民還顧慮重重,不敢出門消費,這不利於市場繁榮。當然,聚眾消費不利於防範疫情,大家小心謹慎是有必要的。不過,現在疫情已經基本控制,只要大家在購物時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遵守相關的防疫規定,購物消費被感染的風險已經微乎其微。你不是還有擔憂嗎?那好,政府讓幹部帶頭消費,化解你心中的擔憂,這有何不可?

  事實上,領導幹部走上街頭購物消費,不僅僅是親近老百姓,給消費者加油打氣,解除公眾的心理“疫期”,而且還能有很多意外收穫,發現不少真問題。比如,領導幹部在實際消費時,可以發現商家是否遵守了防控規定?復市遇到哪些難題?哪些困難需要政府幫助?等等。有些實際問題,或許是官員閉門造車、聽彙報看材料無法發現的。

  南京市秦淮區用紅頭文件倡議幹部帶頭消費,絲毫沒有用行政權力干涉市場的想法,個別網友無需質疑,更沒有過度解讀乃至衍生擔心的必要。想想看:一個區領導一週消費100元,這不必過分;更何況,它不屬於強制性的行政命令,僅是一個倡議而已。上行下效,我們期待當地領導幹部拋磚引玉,廣大消費者也能積極回應,出門購物消費,推動經濟發展。

  政府倡議幹部帶頭消費,充滿善意,無可厚非。不過,我們還是關注網友的擔憂,別讓“倡議”在具體執行變成一級壓一級的變相“軟強制”。另外,官員幹部外出消費時,也須本著體察民情的初衷,作為一個消費者出現在商家面前,輕車簡從,暗訪式購物;切莫前呼後擁,眾星捧月,長槍短炮。否則,這不是鼓勵消費,是打擾商家,或將南轅北轍。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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