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生效後,賠償的錢怎麼要?

梁雲興


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自己跟債務人要不回資金結合執行法官,讓法官與對方協調,看是否能要回錢,對方不配合可讓法官查詢對方銀行存款、不動產、銀行理財等信息,如果有的話不動產直接查封、動產扣劃,不動產拍賣。不過,若對方真不打算還錢會轉移財產,這時就得讓法官查轉移資產明細,不過比較費時費力,即使能找到線索也不見得能追回。總之,能協調最好,不能協調就是漫長追債路。


棲公子


判決書生效是雙方收到判決書15日以後,如果對方在15天以內沒有提起上訴的話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但是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執行的案件也執行不到欠、借款,只是搭上了訴訟費、律師費……換來了幾張紙(判決書)。首先不要糾結對方沒有錢,起訴了也還是沒有錢,甚至有的案子幾年十幾年了還是沒有執行來起訴標的額。但是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起訴,沒有法律的約束你的錢要回來的可能性會更低。很多欠款人的情況不一樣,所以沒有絕對的,但是隻要你絕對了解你的欠款人,你的欠款還是能要回來的!


法務簡介


判決生效之後,獲得法院判決的賠償款項無非兩種。

第一種,對方主動履行。法院判決書中基本都會有給被告相應的履行期限,一般是要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或十五日內履行。有的被告會在判決之後主動聯繫原告,履行判決義務。但是,更多的被告是不會按照判決履行義務。

第二種,申請強制執行。若被告沒有按照判決內容履行義務,那作為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通過系統查控被執行人是否具有存款、車輛、房產等可供執行財產,並對這些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最後通過拍賣變現用於清償債務。

當然,這些前提都是建立在被執行人具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實踐中,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清償的情況更是十分常見。若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想要到賠償也基本沒有什麼辦法了。當然,法院還是會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懲戒措施。


葉律師


打官司有兩個相輔相成的環節,一個是判決,另一個環節則是執行。從一定意義上講,執行甚至比拿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書更重要。

民事訴訟中在判決之後的上訴期限為15天,如果15天之後對方沒有上訴,判決書就自動生效。有的時候,被判決賠償的人會主動根據判決書的要求履行賠償義務。

但更多的時候,賠償義務人不會主動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就需要權利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提交強制執行申請並繳納強制執行費後,法院就會依職權查找賠償義務人的財產線索並加以執行。

很多時候遇到的會是賠償義務人名下沒有財產的情況,這時候就比較頭疼,法院在查找不到線索時,往往做出終結執行的裁定就需要賠償權利人自己主動提供賠償義務人的財產線索以供法院執行。


律師獨角獸


  

1.可以要求對方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收到民事判決書後,15日內未上訴即生效,具體來講,比如你今天拿到判決書,從明天算起第1天,過完15日上訴期後,判決即生效。你可以問下發判決的法官或書記員,對方的判決書何時送達的,送達後也是經過15日生效;  

3.判決書一般要簽字,但如果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後,拒絕簽收,法院會留置送達(即把判決書留下,走人)留置送達的,送達人員會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的,這個你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郵寄送達的,以郵件回執為準。  

4.如果對方不簽字,參見第3條關於留置送達的說明,如果對方跑了,你和法院都找不到他了,則法院會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判決書,也就是登報,但你需要預付公告費。(強制執行的時候你可以要求把墊付的公告費一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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