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把我送人了,現在我長大了,他們想把我認回去,我要認他們嗎?

曉曉筆記


當門親戚走就行了,不談以前的恩怨。就現在講,就象嫁接一樣,從當年切開起就和母體分開了,再疼也是事實。又嫁接到新體上,排逆過後就長成一體了。只要不是虐待,再磕絆也有了親情。你都開枝散葉了,又把你切開,能不疼嗎?還能接到一起嗎?我有親身體會,曾回到親身父母身邊,過著寄人籬下的不平等的生活,滋味都不好受。

既然是孩子多送人的,他們還有幾個可以養老,而養父母只有我一人,人不能沒良心。

我只是每年去看望父母,他們去世後我也會去給他們掃墓,但我永遠陪養父母身邊,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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