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動態】線上線下多措並舉,快速高效化解糾紛

2016年3月9日,潘某因在池河養豬需要資金週轉,通過其女婿武某介紹找到了黃某,並向她借款5萬元。借款當日,潘某向黃某立了借據,並由武某在借據上作為擔保人。潘某在借到款項後,一直付利息至2017年4月9日,之後黃某向潘某催要,潘某於2019年5月12日支付借款本息20000元,剩下的至今未付。黃某多次催要,其總以各種理由拖延拒還,甚至連電話也不予接聽。

【工作動態】線上線下多措並舉,快速高效化解糾紛


2020年3月2日,黃某無奈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在最短時間內聯繫潘某和武某,但受現在疫情的影響,武某在寧波無法返回,法院多舉多措,疫情防控與執法辦案兩手抓,一方面對黃某和潘某進行調解,一方面通過微信聯繫武某告知調解方案。

2020年3月5日在速裁法官的盡心努力下,原被告同意協商解決。潘某因現在確實困難,需要分期分批支付且表示經過法院調解,即使賣房子也會把所借黃某的錢還了。黃某對疫情期間法院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及時高效地保障訴訟權益的工作態度與做法表示滿意,最終同意黃某的還款方案,潘某及武某也對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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