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警察不退】和龍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三項措施”打好企業 復工復產組合拳

為貫徹落實延邊州委、州政府關於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有關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全力支持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我市企業復工復產,助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有關規定,和龍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三項措施”。

一、深入開展“進企業”活動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按照“百萬警進千萬家”工作部署,光明派出所主動深入轄區企業,全面瞭解企業復工復產中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實際問題,共同研究對策方法,在法律正常允許範圍內,千方百計的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組織全體民警深入轄區各企業,開展上門服務大走訪活動,主動為企業外來員工辦理居住證等方式統計好返和務工人員,減少疫情期間人員外出流動性,實現“企業復工復產到哪裡,公安跟進服務到哪裡”。截止目前,光明派出所排查轄區企業16家,辦理居住證4個,幫助企業解決返和務工人員隔離對策2起,真正幫助企業做到“零跑腿”“零風險”。

二、指導企業強化內部安全管理

光明派出所積極協助企業制定復工復產實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引導企業貫徹落實好《企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的各項防疫措施,指導企業做好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範工作,一是

,對返和務工人員必須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間記錄每天2次體溫等健康情況,做到科學防控。二是,對物流、木材加工廠等企業,在新冠肺炎冰毒期間對進入我市的黑龍江牌照,或進入過黑龍江返和運輸車輛,必須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報告,卸貨過程中運輸人員一律不得下車,卸貨完畢後即駛離開本市等措施,周密做好復工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依法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秩序

依法加強企業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加大對復工復產企業周邊的巡邏防控力度;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光明派出所在非緊急情況下通過電話、治安聯動防控微信群等非接觸方式,儘可能與轄區企業時刻保持密切聯動,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對企業從快從嚴打擊影響企業復工復產、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打擊製假販假、哄抬物價、非法經營、虛假宣傳、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疫情在前·警察不退】和龍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三項措施”打好企業 復工復產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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