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魏國李悝制定我國第一部法典,如此開啟“依法治國”

百度百科: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中國第一:魏國李悝制定我國第一部法典,如此開啟“依法治國”


法律也有一個從無到有並不斷完善的過程。在原始社會沒有國家,也沒有法律。西周是從氏族社會直接發展過來的,井田制是其社會基礎,其管理制度脫胎於氏族公社的家族管理體系,因此,制訂了各種各樣的詳細禮節,以禮治理,也沒有法律,只有上對下的責罰,隨意性很強。

進入春秋時代,禮崩樂壞,西周制定的以禮治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坍塌。一些諸侯國為了統治的需要,制訂了一些簡單的規定、制度,不成系統,而且基本不對平民公佈,整個社會相當混亂,因此有“春秋時期亂紛紛”的說法。

春秋中末期、戰國初期,隨著鐵器的廣泛推廣,社會生產力快速發展,國家也由井田制過渡到了以小農經濟為主的封建制,社會管理難度加大,而且,各諸侯國之間缺乏約束,競爭加劇,戰爭頻繁,時代需要出臺規範性的法律,於是,中國第一部系統性法典出現了。

公元前481年,我國進入了戰國時期。公元前445年位於河南、河北、山西一帶的魏國任用李悝進行變法。在李悝的變法過程中,制訂了我國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法典《法經》,分為六篇。

第一篇 盜法:主要是涉及公私財產受到侵犯的法律;

第二篇 賊法:主要是指對人身的侵犯,包括殺傷之類的法律;

第三篇 囚法:是有關審判、斷獄的法律;

第四篇 捕法:有關追捕罪犯的法律;

第五篇 雜法:認為比較輕的事件的法律,含越城--偷越城牆,博戲--賭博,假借--欺詐行為,不廉--貪汙賄賂,淫侈--荒淫奢侈,逾制--應用器物超過了規定的等級等各方面的法律;

第六篇 具法:是規定定罪量刑的通例與原則的法律,相當於現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

《法經》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貴族統治階級的私有財產和統治地位,因此把懲罰“盜”和“賊”做為首要政治任務放在了頭兩篇,後續的第三、四、六篇也是圍繞頭兩篇展開的。同時,為了維護社會秩序,避免低級官吏的不法行為,提高人民滿意度,以增強國力,更好地維護統治地位,制訂了第五篇。

中國第一:魏國李悝制定我國第一部法典,如此開啟“依法治國”

從以上可知,戰國初期魏國李悝制定的《法經》具備法律的各項主要特徵,是我國第一部系統性法典。後來,衛鞅在秦國變法中制定的《秦律》是對《法經》的進一步擴展和完善,漢朝的《漢律》又是在《秦律》的基礎上修改的。由此,《法經》奠定了中國幾千的法律基礎,對中華文化和中國民族性格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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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世界的角度看各國法律,中國的法律是為了維護中國的國家利益,美國的法律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所以,不要簡單地認為美國按照他們的法律行事就是公平的正確的。不過,倒是有一點是正確的:世界上沒有對所有人都公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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