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糾紛,該如何處理?

勝利在招手


題主說的土地確權糾紛,就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糾紛,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過程中,對存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如何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國家政策文件和標準均有相應的規定。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農經發[2009]8號)指出:“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未確定或有爭議的,暫不列入登記範圍”。

《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要求:“對存在爭議和糾紛的,先依法解決,再予以登記確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這點工作規程(試行)》(農辦經[2012]第19號)明確指出:“入戶權屬調查過程中,對存在爭議的地塊,待爭議解決後再登記”;(調查規程)指出:“對於有邊界爭議的承包地塊,應先解決爭議後再進行調查。其他非邊界爭議可在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承包地塊調查,同時在附錄C‘調查記事’欄中對爭議情況予以註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 營糾紛包括:

①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發生的糾紛;

②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流轉發生的糾紛:

③因收回、調整承包地發生的到紛;

④因確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的糾紛:

⑤因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的糾紛: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因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其補償發生的糾紛,不屬於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從規則層面來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從正反兩方面將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受案範圍特定化,使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截有法可依。但是,結合實踐不難發現,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受案範圍的立法規定與農民權益保障需求之間尚存在一定差距。從應用角度而言,應根據農地徵收補償糾紛的不同類型將特定類型的農地徵收補償糾紛納入仲裁的受案範圍。同時,應當將村民資格糾紛作為一類獨立的受案案由加以規定。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過程中,因土地承包經營發 生糾紛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和五十二條明確指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 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至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解鍾裁的一般程序,可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德信遠


農村承包地確權補辦政策解析如下:

2018年是農村承包地確權的最後一年,農村部分人群因為長期在外務工,對確權的工作沒有準備到位,再加上村委會沒有及時通知在外農戶,導致,不少農民個人錯過承包地確權,對此,國家實行了農村承包地確權補辦政策。那根據政策要求,農民錯過承包圖地、宅基地確權該怎麼辦呢?匯商所小編在本文給你解答。

首先,要先跟村委會溝通,瞭解目前個人承包地的情況。是否有對你的承包地做備註登記?若是沒有,是否現在可以登記?怎麼進行登記?申請登記表主要哪些問題?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若是現在無法補登,在什麼時候可以補登?等相關農村承包地確權的所有情況農民都要提前瞭解清楚。

其次,若是瞭解到可以補登,而自己又因事情無法趕回的情況下,農民需要及時跟家裡人聯繫,通過寫委託書找他人辦理代為辦理有關農村承包地確權的相關事宜。若是不願意讓他人代理,就讓村委會暫時按照二輪承包合同中土地的面積和四至進行備註登記,等你回來再進行農村承包地補登確權。

最後,匯商所小編想說,對於農村承包地確權這樣的大事,農民朋友不要掉輕心,即使農作物不再是個人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但隨著國家對土地的重視,土地的價值已經今非昔比,農村承包地可以通過流轉、轉讓、抵押等方式讓農民獲得收益,而農村承包地的這些交易活動都是在確權登記的條件下進行的。慶幸的是,各地政府考慮到補辦人員比較多,因此,在此次確權工作完成後,會發布具體詳細的補辦政策,農民朋友要實時關注。至於土地糾紛怎麼解決,先找村集體經濟組織協調,協調不下來,就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匯商所


農村土地糾紛是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其他權利歸屬發生爭議。大多發生在農民與農民、農民和集體之間。農村因土地引起糾紛最多的是宅基地糾紛,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爭議如何解決處理和爭議的調處程序是怎樣的呢?爭議的處理首先應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原則,維護爭議雙方的共同利益。在調處雙方權屬過程中以《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為依據,對照現有法律法規,按照受理、調查、調解、處理等程序化解矛盾。


(一)協商解決。爭議雙方當事人願意自願平等協商,本著互諒互讓、尊重歷史、面對現實解決權屬爭議。

(二)調解解決。農民個人之間,農民與村集體之間的爭議,向鄉鎮有關部門或縣市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有關部門受理後調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

(三)行政處理或仲裁。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由有關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四)行政訴訟。行政處理不服的,收決議書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處理不服的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30日內提出行政訴訟。

個人觀點。三農觀察匯歡迎補充指正。歡迎評論交流。(圖片來自網絡,聯繫可以刪除)


三農觀察匯


綜合目前我國各地土地確權實踐結果來看,有糾紛的土地是不能參與此次確權的。比如在廣東省的土地確權中有明確講到“權屬爭議未解決的,不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而且《土地登記規則》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在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前,土地管理部門可以作出暫緩登記的決定。

根據糾紛產生時間和發證時間來劃分的,分為3種:

1.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均無有效的土地權利證書;

2.發生糾紛時,一方當事人已取得土地權利證書;

3.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各方均持有有效的土地權利證書。

那麼有糾紛的土地該怎麼做才能進行確權呢?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解決糾紛。通常有2種糾紛解決方式:

1.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這種方法很容易出現一方反悔情況,說服力不強。

2.靠政府解決

一般政府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簽訂調解協議書,如果調解不成,則進行行政裁決,也就是有關機關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對糾紛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約束力的處理決定。

在處理好土地糾紛問題,明確了需要確權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責任人之後,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只要能夠證明爭議土地“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就可以繼續頒證。

另外,注意一點,如果土地權屬爭議發生在登記發證後,那麼異議人只能在法定期限內對頒證行為提起行政訴訟。但是訴訟成本是很高的。


土地論壇


土地確權糾紛怎麼解決?

在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遇到或大或小,許許多多的矛盾糾紛,處理不當,或沒有即時處理好,影響社會安定,危害農村精神文明,是農村治安一大社會隱患,後果不堪設想。致於怎樣處理,依據本人經驗表述如下。


第一,由確權工作組和村組成員出示過去已建檔分田承包檔案原始料材,化解矛盾,平息糾紛。糾紛發生時,由村組長,依據當時分田到戶時的工作記錄和相關存檔料材,重新明示界址和歸屬,爭取達成共識,化解矛盾。


第二,解決未果,又由確權工作組、村委會和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化解矛盾,達成共識。由村委會召集相關人員共同磋商,和諧禮讓,消除隔駭,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寧人息事,共同調解,爭取達成共識,解決糾紛。

第三,再解決未果,由村委會出面請上級司法機關調解或仲裁。若是矛盾升級,很難處理,由村委會出面請鄉鎮司法機關用法律手段,進行調解。如果還未解決,依法仲裁,一錘定音,強制執行,平息事端。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三農文化作者旭日東昇付先。


鄂東三農


你好,我是爽哥香樂園。針對土地糾紛這個問題,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方法應當是多管齊下,完善的解決方法是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有效手段和途徑。複雜的農村土地糾紛問題,還需要村支部和鎮政府以上的有關部門相互配合來緩解解處理。解決農村土地糾紛大量的工作還是在農村基層,基層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是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基礎,所以必須要有特別有責任心,有組織能力的基層領導班子,特別是村領導和鄉鎮領導,基層領導要做到不偏不向,依法辦事,讓老百姓都心服口服,需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 司法機關和鄉鎮政府要加強對農村基層幹部的業務指導,強化問題糾紛的執行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就及時解決問題,把老百姓的問題放在工作的正常安排中,不要出現拖泥帶水的情況。

二 加強司法部門在涉及農村土地糾紛案件的審理監督,不能允許個別人因為關係而出現走後門的情況發生,要體現司法公正,嚴厲打擊土地糾紛中的不法行為,要把保障老百姓和村集體的合法權益說到做到。

三 農村法制宣傳工作要多做宣傳,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老百姓懂得多了,就會自覺遵守法律,當出現問題的時候,也知道用正確的法律武器處理問題,不但可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還可以很有效的防止各種土地糾紛問題的發生。

落實做好這幾樣工作,技能提高社會和諧,又可以減少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





爽哥鄉樂園


土地確權的過程中,針對出現糾紛的土地是如何確權呢?

我們在土地確權工作中,各級主管部門都給了明確規定,對於有糾紛的土地是不允許確權發證,要把產生糾紛的農戶的調解好之後才能確權。

作為承包地發包方的村委會和村民組是調解糾紛的主導方,要依據發包時的分地草圖、土地臺賬、承包合同、土地測繪圖紙等資料分析糾紛的原因,再進行調解,如果確實調解不成,只能建議糾紛的雙方到農經部門的仲裁中心進行裁定,當然也可以直接通過法院來裁定。只有雙方自願同意或者有法律文書認定之後才可以確權。


村裡秋會計



土地在權屬、邊界、位置等方面存在糾紛和爭議是不能確權的,必須先把矛盾解決掉,得到相關利益人的認可方可進行確權。

解決糾紛的方法有以下幾點:
1,相互協商,畢竟是一個村的老少爺們,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問題,沒必要弄的不好收場。

2,基層調節,通過村委會滾所在的村小組依據土地臺賬,承包合同進行調節。

3,申請土地仲裁,在村委會調節不成的情況下,到設在農業部門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訴諸與法律,一定能還你個公道。當事雙方或者一方,不認同仲裁結果,可以求助法律。


末代農民


有糾紛的土地就要查清糾紛原因一般都是在個人土地承包以外集體共有剩餘尚未處理分配的土地糾紛多宗糾紛案大多是由於隊幹村幹出於私慾先行侵佔集體共有土地為己有還有村屯宗族惡勢力地痞強佔搶佔共有土地而引起的糾紛因此必須以當年所分配的土地作為依據進行確權當年尚未執行分配到戶的集體共有土地也應按當時原有的戶頭人口按比例分配到戶完畢如果完成上述情況的工作幾乎沒有任何糾紛土地確權不是很容易嗎?


手機用戶51625756540


首先:要確定土地性質,是承包地、自開地(自己開墾栽種多年)、林地、集體土地或已審批過的建房用地。

其次:第一步無論那種土地性質,可向村委會或農村社區的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不能化解的情況下,實施第二步,向上一級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確權。第二步:承包地向農業部門承包地仲裁委員會申請;林地向當地林業部門進行申請;建房用地向當地國土部門申請;自開地(自己開墾栽種多年)目前是無部門裁定的,調解部門只有當地司法所、司法局進行司法調解。

最後;如果各類調解及仲裁無果,可通過法律途徑(向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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