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執行“不打烊”

近日,本院通過網絡平臺成功拍賣和處置一被執行車輛。該車輛經依法評估後掛網拍賣,公告發布後,有7人參與競拍,經9次出價、5次延時競拍,最終以74828.00元成交,溢價率為15%。經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後,已將車輛順利移交買受人。

申請執行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六盤水分公司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潘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8)穗仲網案字第243574號裁決書已發生效力。因被執行人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金額72716.00元。執行過程中,本院查明被執行人潘某名下有車輛一臺,並隨即對車輛進行了查封。經依法啟動評估,該車輛估價為65228.00元,本院在淘寶網發佈拍賣公告。拍賣過程中,共7人繳納保證金參與競拍,經9次出價、5次延時競拍,最終以74828.00元拍賣成交。買受人競買成交,交納完畢車款後,近日到本院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車輛移交確認書,本院依法向其送達相關文書,協助處理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辦理車輛交接。至此,該車輛順利處置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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