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明明家屬會因賠償金1395萬過高而放棄嗎?不,也許人家早清楚了

引言:過去一段時間,譚明明案件一度成為焦點,因為目前沒有出來終審,仍然有很多人關注。

01諒解協議難達成,不如聽從法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件事,交通事故中往往是受害方要求更高,希望對方判得重。因為這次事件中受害方明顯想要接受譚明明家屬的1395萬賠償,還想要判處譚明明死刑。這樣看來,雙方的諒解協議並未達成,而譚明明的爺爺表示希望法院直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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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選擇理性需要忍受痛苦

這樣的表示似乎讓人以為譚明明家屬因為1395萬的賠償而放棄了譚明明。事實上,譚家這樣做也是理性的行為選擇,無論如何,受害方不會諒解,而即便是賠償了,也不是譚明明家屬想要的諒解協議方案,那還不如直接判刑。這樣也不用過多牽扯道德問題,但畢竟血濃於水,不是說說那麼簡單。

譚明明家屬會因賠償金1395萬過高而放棄嗎?不,也許人家早清楚了


03心裡清楚才能“壞中選壞”

一方面是受害方拒絕諒解,另一方面則是法律也不會寬恕這樣的行為。大概我們都能猜到,這次事件的影響很大,輿論關注度高,譚明明的家屬大概更是清楚地不能清楚了。相比於死刑,譚家人應該更想要接受無期徒刑。能有一個漫長的刑期對譚及譚家人應該是一個最好的結果。


譚明明家屬會因賠償金1395萬過高而放棄嗎?不,也許人家早清楚了

這裡要說的是我國的刑罰制度裡關於死刑、死緩、無期徒刑的區別了,文章後面會給大家列舉。

那麼在本案中,賠償與刑法並沒有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也就是說賠償多少不會影響法律對當事人的判決。

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死緩,是指對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刑2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無期徒刑,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

那麼,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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