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人成本太低”,幫忙反被指撞人,小夥清白後“為社會起訴”

本是好心去幫助騎電瓶車摔倒的男子,沒料到對方竟報警稱是被他撞倒的。9月2日,浙江金華的小夥滕先生遭遇了這件令人氣憤的事情。4天后,交警通過監控證實二人並未相撞,還了滕先生清白。但事件並未就此結束,雙方又在道歉問題上發生分歧,滕先生認為對方妻子態度不好,決定起訴對方索賠1元。但摔傷男的兒子稱,他母親在警方作出事故認定的當天已經道歉,他自己也多次約滕先生出來當面溝通都被拒。滕先生依然堅持起訴。

事發:“我幫他扶起電瓶車

他還對我道謝”

滕先生自己是一家通信公司負責寬帶維護的員工。9月2日時下午快兩點時,自己騎電瓶車去工作的路上,經過金華市婺城區解放西路時,突然聽見後方有急促的剎車聲,回頭看見一位騎著橘色電瓶車頭髮花白的老人摔倒在地,謹慎考慮後,滕先生沒有直接上前扶起他,而是詢問老人身體有沒有受傷,並幫他將電瓶車扶推到路邊,老人隨後自己站了起來還對滕先生小聲道謝。

滕先生說,這時突然有一個路人過來指證滕先生,稱看見他騎車撞倒老人,此時老人卻站在一旁一言不發沒有任何解釋。氣憤的滕先生當即拿起手機拍攝,要求路人再將指證自己撞人的話重複一遍做證據,這個過路人卻開始辱罵起滕先生。

“訛人成本太低”,幫忙反被指撞人,小夥清白後“為社會起訴”

指證滕先生撞人的路人

因為當時天氣較熱,滕先生讓老人移到陰涼的地方後,老人決定報警,並且也認為是滕先生超車時撞了他。在等待警察到來的過程中,指證滕先生撞人的路人沒有離開,一直罵他“不誠信、不道德,撞人了還不承認,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直到警察來之前才離去。

被冤:面對交警

摔倒者稱是被小夥撞倒的

因為滕先生和摔倒老人各執一詞,金華市交警直屬三大隊事故中隊出警的王警官查看了事故現場並拍攝了照片,檢查二人的車輛後,沒有發現碰撞痕跡,但老人堅稱自己是被滕先生撞倒的,於是王警官扣留了雙方電瓶車,隨後老人的兒子前來將其送去醫院檢查,滕先生沒有跟去。由於工作用的交通工具被扣留,滕先生也沒法繼續上班,只能回家。事後滕先生得知,這名自稱被他撞倒的男子姓曹,48歲,只是因為頭髮花白,自己把他誤認成了老年人。

事情發生兩天後,滕先生前去交警隊寫材料,遇到了曹先生的妻子,誰知對方開口就罵他:“沒良心,兩天了一句話都沒關心過”,“事故的材料都是他口述請別人寫的”等等,稱丈夫骨折住院需要手術,要求滕先生墊付丈夫的醫藥費,加之滕先生當日騎車經過的路段恰好修路,監控探頭暫時沒有工作,滕先生又氣又急,卻百口莫辯。

結論:監控證清白

警方認定是摔倒者單方事故

9月6日,當時出警的王警官找到了事故發生路段附近鋼材店的監控視頻,監控視頻顯示:滕先生和曹先生一前一後騎著電瓶車在路上行駛,二人並未發生接觸,突然曹先生的電動車倒地,於是滕先生停下車上前詢問。根據監控視頻,警方認定曹先生摔倒和滕先生並無關係,曹先生是單方事故。警方向滕先生髮還了被扣電動車。

“訛人成本太低”,幫忙反被指撞人,小夥清白後“為社會起訴”

監控視頻

然而滕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讓他氣憤的是,曹先生的妻子到場看過視頻以後連一句道歉也沒有,他希望對方補償自己的誤工費和處理事故拖車費的要求,對方妻子反倒說:“你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我老公吧。”對此行為,滕先生當場表示要起訴曹先生一家人,並向她要聯繫方式,曹先生妻子卻無所謂地表示:“那你去起訴好了。”“電話我不會給的,你自己去查吧。”

起訴:發帖子吐槽

有律師願免費幫打官司

本是好心幫忙,結果不僅反被誣陷成肇事者,還白白耽誤了工作。9月6日,滕先生將自己的經歷整理成帖子發到當地的一個論壇上,除了感謝這次找到監控幫自己力證清白的王警官外,還表達了對自身遭遇的憤懣,並決定起訴曹先生一家:“現在我要代表一類人,去向另一類人討一個公道,像很多網友講的一樣,目前訛人的成本太低了。”

“訛人成本太低”,幫忙反被指撞人,小夥清白後“為社會起訴”

滕先生9月6日於當地論壇發的網帖

同時讓滕先生頗為無奈和生氣的是,自己在停車幫助曹先生的過程中,被一名路人無端指證撞人和責罵,他對紫牛新聞記者說:“本來摔倒的男子站起來還對我小聲說了句謝謝,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個路人一直在旁邊說我撞他才覺得是我撞的。”在帖子中,滕先生說,這名路人欠他一個道歉。

發完帖後,一名律師聯繫上了滕先生,表示願意免費幫他起訴。該律師告訴滕先生,經過查閱資料,可以幫助他從經濟角度出發,盡力補償滕先生的經濟損失。滕先生也決定正式起訴曹先生一家,已經與該律師簽過委託書。他的訴求是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元。目前,案件的材料已準備完畢,一定會向法院提起訴訟。

交警:

準備申請對滕先生進行獎勵

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宣傳科呂警官在接受採訪時,介紹了交警處理此次事故的經過。

呂警官說,9月2日下午1點54分,警務平臺接到報警,稱婺城區解放西路發生一起電瓶車碰撞事件,市交警直屬三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王林出警到達現場,當時兩個當事人都在。王警官對雙方當事人分別詢問後,發現雙方陳述不一致。曹先生說,出事原因是因為對方超車時,與他發生接觸,導致其側翻。而滕先生稱,其正常行駛,看到後方有人摔倒後,於是上前幫忙扶起。現場,曹先生還表示,身體右側有扭傷,覺得吃不消,需要去醫院。

因為雙方陳述不一致,所以當時按照交通事故先受理。王警官在處理事故過程中,認為監控是還原事實最好的一個證據,於是決定調取監控,但在查詢警方監控時,發現因道路施工,監控處於失效狀態。緊接著,為了還原事實真相,王警官又調取了沿途的商家監控,經過多次查看,發現其中有一商戶的監控正好對著出事的方向。

反覆觀看現場視頻後,最終,交警認定,此事故是曹先生的單方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曹先生看完監控後,對於警方的認定也是比較認可的。

至於是否主觀惡意訛詐?呂警官認為,在調查過程中,感覺曹先生在摔倒時,對當時的出事情況可能判斷不是太清楚,“雙方車比較近,曹先生搞不清楚當時的狀況,可能性也存在 。”

對於滕先生樂於助人的行為,交警方面認為值得讚賞。“我們準備與市裡徵信管理部門聯繫,將滕先生主動救助的行為申報給徵信系統,對他進行獎勵。”呂警官說。至於路人為何會在現場指認滕先生撞了人並謾罵,不得而知。到底是因為看錯了,還是其他什麼原因,一直是個謎。交警在調查過程中,也沒有找到該路人。

摔倒者兒子:

不是惡意訛詐,願公開道歉

對於是否想訛詐,曹先生兒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不認可。他認為自己父親事發時並不瞭解摔倒的原因,才會打電話報警。“事情發生得太突然,父親為什麼會倒在地上,他自身也不確定,所以才報了警,並不是說一定要訛人,我父親也不是想訛人。”小曹認為,是父親因為不能確定摔倒真相,所以才需要通過交警來確定。

對於交警最終認定是曹先生單方責任,承擔全部責任,小曹說,他們一家也是接受的。“認定是我父親的責任,我們接受,交警怎麼判,我們都認。”小曹說,交警認定事故責任之後,他的母親向滕先生道了歉,“事故結果出來後,我母親當場就向滕先生道歉了,不光說對不起,還說第一次去處理事故時,對滕先生的態度不好。”

“訛人成本太低”,幫忙反被指撞人,小夥清白後“為社會起訴”


曹先生兒子提供的與滕先生的短信對話

小曹承認第一次去交警隊處理時,母親態度確實不好,至於為何態度不好,小曹是這麼認為的:“換位思考一下,如果知道自己丈夫受傷,誰也態度好不起來。”同時,小曹也說,當初滕先生態度也不好。

小曹認為,滕先生覺得他們一家是在訛他,是其在等待交警認定過程中,自己主觀臆斷出來的。“交警處理總有個過程吧,他自己亂想,其實我們也沒威脅過他。”

知道滕先生將起訴曹先生,小曹表示已經得知。“交警認定出來後,我也打過電話給他,也發過短信。電話中、短信中我約他出來商談,他都不接受,只說要起訴。如果他起訴,我們也不能攔著他,該說的都說了,只能去應訴。”小曹覺得很無奈。

同時,小曹還說:“知道起訴後,我們也沒辦法,我們也願意公開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書面的、視頻道歉都可以,賠償方面,我提出讓滕先生列出清單出來,需要賠哪些,我們都照賠。”

律師:這個官司應該打

社會需要這樣一個訴訟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鄧學平律師認為:對於這起事件,網絡上有些網友和幾個大V說這個訛人男子涉嫌敲詐勒索罪。我認為這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是以威脅手段或要挾手段索要財物,本次事件中並不存在這些情節。不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

這起事件應該是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起訴的法律依據是侵權責任法,要提起民事起訴要有個由頭,就是對方對自己實施了一個民事侵權行為。在本起事件中,比較靠譜的起訴由頭是提起侵犯名譽權之訴:你對我進行了誣告。我明明沒有撞你,你說我撞了你,還報警在警察那說我撞了你,所以我起訴你對我實施了名譽侵權。由於你的誣告侵權,我要多次到交管局去配合警方調查,產生了一些誤工費和各種路費。據報道,現在被誣告撞人的小夥準備起訴的訴求是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元錢。我認為這個訴訟請求還是比較合理的。

我認為這個官司很有社會意義,這個官司非常應該打。從報道中可以看出,摔傷的老人家屬的表現也很惡劣,很讓人反感。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一個訴訟。以前的類似案例都是扶老人被訛,經過調查後還做好事者一個清白就結束了。而這次起訴要給予這些訛人者進行法律上的懲罰:讓他們意識到其行為是惡劣的、違法的、也是社會公序良俗不能容忍的。這起案子如果判決得當,對於以後類似事件中的訛人者無疑是一個嚴正警告,對於壓制歪風邪氣、提振社會正能量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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