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一直在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孤獨流浪者21040367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想到曾經看過的一個新聞:一個學生因為可能是蚊子叮咬而得了乙腦,治療無效而死亡。家長找學校索賠20萬,為什麼呢?說是學校蚊子咬的。

隨後,學校還要證明蚊子與學校無關,家長找學生證明孩子就是被學校的蚊子咬的……最後,學校敗訴,為了不知道哪裡來的蚊子賠了5萬元。


在當下這種惡劣的教育生態下,學校好像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吃上一口。我認為學校一定要硬氣,該承擔的責任我們不推卸,不該承擔的責任絕不往身上攬。

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我們對這個只能學生深表同情。


首先,學生溺水的時間是星期六,這是放假時間,學生的監護責任該歸學生的父母。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因此在假期裡,學生溺水,父母應該承擔責任。


其次,學校裡,老師對學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從未鬆懈,學校盡到了教育的義務

每年,教育部以及地方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都要出臺關於學生防溺水的相關文件,各學校一定會組織學生學習,同時學校還要給學生講防溺水安全知識,也會給家長髮告家長,提醒家長注意安全教育,因此學校盡到了義務,學生的溺水與學校無關。

結束語:不用過分放大學校和老師的責任,老師或學校不是萬能的,作為家長,還是要盡到自己的監護義務,看護好自己的孩子,盡到家庭教育的義務避免此等慘劇發生。

在放假期間,學生出事,是否應該由學校或老師負責?歡迎大家交流。


柳暗花明在這村


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一直在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我以為這樣的事情學校是不應當承擔責任的。

誰的時段誰來管。學生在學校裡,學校就要承擔管理的責任。學生出了校門,家長就要承擔管理的責任。

孩子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責任。近年來在孩子安全問題上,總是有人喜歡無限放大學校和教師的責任。只要孩子出點事,總是想著去找學校和教師的責任,卻從來不會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就拿這個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來說,孩子在家裡,監護人應該是家長,為何要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呢?為什麼要把責任扯到學校身上去呢?

孩子安全,事大如天。學校和教師有教育、管理、告知的義務和責任。但是絕非不分時間、不分地點,都要學校和教師負責任。學校和教師的責任沒有邊界,無限放大,自然導致一部分人在孩子安全問題上動不動就找學校找教師的麻煩。而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也是自我放大責任,為了防止學生出現安全問題,進行無縫隙管理。有些地區竟然讓學校參與巡河巡海邊,為什麼偏偏要學校和教師幹這樣的工作呢?為什麼不讓家長來幹呢?


三尺講臺一路行吟


只要家長願意找學校麻煩,那多得是理由,


學生海邊掉水裡溺水了,學校為什麼不進行遊泳教學?


學校教了游泳,還是出事了,學校為什麼不普及游泳知識教育?


學校普及了,但週末出門還是出事了,學校為什麼不普及個人安全教育?


......


這個怪循環很奇怪,家長總可以無條件找學校麻煩,讓校長頭疼無比。


也正因為家長愛找學校麻煩,學校的老師越來越“負責任”,不是對學生負責任,是對老師自己“負責任”


我讀高中大學,班主任做什麼首先考慮的就是“自己會不會擔責”,導致學生做什麼都束手束腳,經常有種感覺:老師不是“老師”,是“安全代理人”,是“責任管理員”


回到主題,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你等著吧,家長遲早會找你,能賠一點是一點,鬧一下就幾千幾萬,零本萬利,何樂而不為呢?


思想假Kyle


不僅這件事學校要承擔責任,所有考不上北大清華的學生,所有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學生,都應該起訴學校沒有盡到責任。


落花流水1237


學生離校後發生的意外事故與校方無關。

這不是冷漠的答案,而是事實。

各校對學生安全及意外傷害這種重要的事制定了相應的制度。其中就有校內、校外事故承擔責任的細則。

我們學校在開學不久,讓學生將制度帶回家,讓家長細細閱讀,無異議後簽了字同意。班主任也進行了跟進,以電話溝通方式專門詢問了家長,是否仔細看了細則,尤其是校內校外學生的安全問題,責任問題。

因為學生需要家校合一的教育。學生在校內,學校有責任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並且解決校內存在的隱患,老師經常關注著他們,他們學習生活在安全的區域內。

可到了校外,家長有權進行監護,保障他們在校外的行為活動是安全……

讓孩子安全、健康的學習、生活,是每位家長和每所學校的初衷和願望。


影像印象


週六學生溺水,責任在誰?

1、學校是孩子學習知識的地方,老師傳道授業解惑,學校不是孩子24小時的保鏢,何況是週六休息時間?學校有責任在平時給學生灌輸各種安全知識,但家長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就過了。

2、家長失去孩子痛心疾首之心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亂了心智,一味把責任推卸給學校,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Fun肆生活


大海?!一定是大海吧?大海不應該不在每一寸海邊佈置觀察哨、在孩子危急時刻給孩子家長”打電話”告急!

一致同意對大海追責!割讓一大片海域賠償“受害者”以平民憤!

大海後來去國際法庭申訴去了:要是遇到孩子家長是“巨嬰”可讓額咋辦喔?[大金牙][鼾睡]



酣在小酒館220


當學生離開學校時,作為孩子監護人的父母必須對他們的孩子負責。這與學校無關。即便有關係,也只是安全教育不到位。真正的責任在於父母。

每年暑假,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很多學生溺水的案例,而且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被淹死了。看到一個個的孩子夭折,真是令人遺憾。這種悲劇必須引起家長和學校的關注,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全方位的安全平臺。就學校而言,必須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必要時,應該開設流浪課程,教學生自救。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孩子放學後,他們應該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好好照顧孩子的課外活動。他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如果孩子出了什麼事,不要盲目追求學校的責任。即便要追究,也應該分清事實,講道理。出了問題,不要胡攪蠻纏撒潑。

目前,一些家長有一個特別嚴重的問題。只要他們的孩子出了什麼事,他們就應該首先尋找學校的責任,而不是自己尋找問題。假設學校星期六沒有放假,而是把所有的學生都集合起來補課,學生們偷偷跑到海里游泳,家長們就會抓住學校管理不到位的責任,但這是不合理的。

無論發生什麼樣的事故和傷亡,教師和學校都應該形成“確保孩子安全”的共識。這需要定期的安全教育,以建立孩子的安全意識。許多父母在孩子發生事故後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勒索學校,並使用最世俗的方式向學校要求賠償。這些事故的發生為未來的教育敲響了警鐘。學校和家長應該把這當作一個警告。


大真象


當學生離開學校時,作為孩子監護人的父母必須對他們的孩子負責。這與學校無關。即便有關係,也只是安全教育不到位。真正的責任在於父母。

每年暑假,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很多學生溺水的案例,而且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被淹死了。看到一個個的孩子夭折,真是令人遺憾。這種悲劇必須引起家長和學校的關注,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全方位的安全平臺。就學校而言,必須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必要時,應該開設流浪課程,教學生自救。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孩子放學後,他們應該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好好照顧孩子的課外活動。他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如果孩子出了什麼事,不要盲目追求學校的責任。即便要追究,也應該分清事實,講道理。出了問題,不要胡攪蠻纏撒潑。


學緣課堂


老師的責任無限大了。學生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出了事情,都會找到老師的身上。

國人形成了一種慣性思維,出了問題必須找到負責任的。學生即使在家裡出了問題也會找到老師的責任。

如同老太摔倒了,找誰負責?誰扶了找誰負責。傷病者剛剛到醫院就去世了,也要找人負責,就得醫鬧。

這些行為的成本低,不成功也不受法律制裁,使得無賴行為愈演愈烈。

學校是弱勢,老師更是弱勢。教育機構遇到這樣的事情總是息事寧人,即使沒有絲毫責任,也進行賠償,以求快速平息。

道德環境就在這些問題上受到了汙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