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曾經讓你遍體鱗傷的人,如今他媽媽生病了,要去照顧嗎?

君在滄海我在瀟湘


這要看問題實質,還存在婚姻嗎?如果存在,那這位老人是你婆婆,從道義上看應該去照顧,沒有附加條件。

如果離婚了,那就不要再去摻和。


傲雪紅梅123456


顧明思義可想而知,只要夫妻雙方之間沒有離婚,不論是愛人或是公公婆婆以前做過對不起自已的事情,贍養與照顧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我的婆婆最初還不同意他兒孑和我結婚,過去的事情既往不究,看開看遠點,畢竟他是長輩,我們自己也會走到這一步,何況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做給我們的孩孑看。現在婆婆重病在身,我一樣照顧,憑自己的良心做事。人在做,天在看,只要問心無愧,人眼不見天眼見,為人處事,不論是家人還是朋友,只要用真心待人,隨別人怎麼議論,做好自己,相信自己!人生在世,唯有感人之心可以感動上天!


吳佳欣883粟鳳芳


先問一下,讓你遍體鱗傷的人是誰?

如果你未婚,都讓你遍體鱗傷了,還理他幹嘛,不去!誰的媽誰照顧!

如果你已婚,還在婚姻存續期,法律也沒有規定兒媳婦有伺候婆婆的義務,所以,你去是你的良心使然,不去照顧是你的本份!

如果你們是離婚狀態,他想讓你去照顧,給工資!不然別去,床前久病無孝子,還是那句各回家各找各媽!

真的姑娘,該硬氣的時候硬氣,善良也要看人!


愛追劇的歐尼阿七


你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還有心情和能力照顧別人?如果你還沒有上升到聖人的級別,就先療傷,修煉成更好的自己後再去考慮照顧別人吧。任何的卑微都會成為別人踐踏你的理由,你也不想自己從“遍體鱗傷”變成“體無完膚”吧?








我是兵二代


首先,第一,你自己要有那個去照顧別人的條件。第二,就是他媽媽以前對你怎樣。第三,就是他還有沒有自己的兄弟姐妹。

一,假如他媽媽以前對你特別好,現在也沒有人照顧她,你也有去照顧她的條件,理所應當去照顧一下也是可以的,畢竟他媽媽對你還是挺好的。

二,如果他媽媽對你之前也不好,那就不用去照顧,自己過好自己現在的生活就可以了。

三,就是他媽媽之前對你還可以,但是他家有自己的兄弟姐妹的話,你也不要去照顧,不要讓一個曾經讓你遍體鱗傷的人以為你還在討好他,不要讓自己再回到以前的生活中。



嗨我是小賀


首先要明白一句話子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母親十月懷胎生我們出來沒有父母那有今天的我們,就算親情恨之入骨現在母親生病了多多少少去看看照顧一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失去了再想起母親,再看看母親已經沒有機會了那時候沒有後悔兩個字了只有眼淚水。


稔村志仔


不知道你什麼情況?如果婚姻存在,老人的確無人照顧,能照顧還是照顧!如果婚姻沒有了,那你們之間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你良心好,想照顧也可以去照顧,不想照顧可以不照顧!



用戶5912675825


看大局可以去照顧,可是對我來說,沒有資格去照顧,就是因為太寒心,太遺憾了,太傻了不能在提了,在題我都抑鬱了。女媚是外人,兒媳也是外人,把女媚當兒子,把兒媳當敵人,為什麼,付出的再多無人理解,


用戶281278427


如果這個曾經讓你遍體鱗傷的人生病了,要你去照顧。你堅決不要去照顧。如果是曾經傷害你的、讓你遍體鱗傷的人的媽媽生病了,你是不是去照顧?這就要看看曾經讓你遍體鱗份人的媽媽平時對你怎麼樣了?要區別對待。如裡她平時對你好,你可以考慮考慮是否去照顧她。


山青水秀6877


個人觀點,我不會去。

1、我曾經被傷的遍體鱗傷,就算我已恢復好了。可是隻要再接觸到這個人,無形中傷疤再一次次撕開。我為什麼要跟自己過不去呢?

2、我沒有義務去,我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工作,就算我是個閒人。我也得為吃飯而做努力,為什麼還要去傷心的地方回憶一些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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