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遺撒石子打壞客車窗 貨車主拒賠還搶方向盤獲刑三年


貨車遺撒石子打壞客車窗 貨車主拒賠還搶方向盤獲刑三年

在京承高速上,一輛載有47名乘客的通勤巴士被貨車遺撒的石子打破了車窗,貨車車主不僅不道歉賠償,反而持鐵棍上了巴士,並在巴士高速行駛時搶奪方向盤、拔車鑰匙,所幸車上多名乘客出手控制住了涉案男子。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經兩級法院審理,該男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郝先生住在密雲區,在望京工作,每天,他都乘坐一輛從密雲九潤開往大山子的通勤班車上班。去年4月19日清晨,他照例完成了拼車購票,乘車上班。巴士在高速上行駛,一輛拉著砂石的半掛大貨車在超車時有石子遺撒,將客車擋風玻璃崩壞了幾處。

司機單師傅立刻反超過去,要求對方停車處理,但沒想到對方貨車上除了司機外,車主王某也在車上。王某不提賠償的事,反而抄起一根鐵棍攔住了單師傅,貨車司機則趁機逃離,單師傅打算開車追上去,沒想到王某也跟著上了巴士。

見單師傅一直跟著貨車不放,王某竟然開始搶奪方向盤,又擰了一下車鑰匙,導致車輛熄火。當時,巴士車速在70邁左右,車輛熄火後便沒有了動力,只能滑行,單師傅立刻操控車輛靠邊停車,郝先生則和多名男乘客一起將王某按在地上。

乘客魏某當時撥打了110報警,其回憶,王某的行為造成車輛左右晃動,十分危險,就在王某被控制住後,他還試圖搶過鐵棍打人。在車輛到達終點時,王某趁亂逃跑,後被警方以其他理由約至派出所控制。

經審理,法院認為,在糾紛發生後,王某既不同意賠償也不同意對方報警,其在發現大客車司機跟隨其大貨車後,為了迫使高速上行駛的大客車停下從而躲避賠償責任,罔顧車內數十名乘客安危和高速公路行駛秩序,實施了拽方向盤、擰車鑰匙的過激行為,上述行為極有可能使大客車失去控制處於高度危險狀態,其行為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綜合全案證據,一審法院以王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稱,其主動前往派出所,具有自首情節。北京市三中院二審認為,民警以其他事由通知王某到公安機關,王某前往不是為了讓公安機關處理其罪行,不具有自動投案的意願,一審判決應予維持,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劉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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