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蒼蠅”死盯著的租地補償款

廉 通 基 層

“感謝紀委,我終於拿回租地補償款了。”昆明石林縣板橋街道龍潭村委會初為村村民洪文珍從街道紀工委書記手中接過2800元時,激動地說。

2017年4月,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決定要在初為村租地建信號基站。村組長李宏林打起了小算盤。他想把信號基站建在自家地裡,於是帶著公司勘測人員到自家地裡走了個遍,但是都不符合條件。最後,勘探人員將基站的位置選定在村民洪文珍家地裡。李宏林又打起了歪主意,他告訴洪文珍,是因為他的努力協調才選了她家的地。

洪文珍年紀大、不識字,出於感激和信任,就委託李宏林與公司簽訂租地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可她萬萬沒想到,李宏林是盯上了她家的徵地補償款。

2017年5月15日,李宏林第一時間得知了31800元租地補償款打入洪文珍家存摺。當天,他就帶著洪文珍到板橋信用社,親自到櫃檯把租地補償款全部取出,但只給了洪文珍13000元,自己“截流”了18800元。

幾天後,洪文珍去信用社查詢,發現自己並沒有拿到全部補償款,於是打電話質問李宏林,李宏林謊稱剩下的18800元被公司扣押。洪文珍表示要到昆明找公司理論,李宏林慌了,急忙把16000元交給了洪文珍的女兒。最終,將2800元以辦理手續開支為由扣在自己手中。

2019年5月22日,板橋街道紀工委第一次向李宏林瞭解情況,李宏林辯稱沒有幫洪文珍取過錢,更沒有剋扣2800元租地補償款。直到第二次談話,拿出洪文珍家存摺取款記錄時,李宏林才交代了事實,表示剋扣的補償款會及時退賠,但事後卻一直沒有動靜。後經板橋街道紀工委反覆多次督促,2019年7月1日,李宏林才把2800元交給紀工委。

作為黨員、作為村組幹部,李宏林本應為民服務、為民謀利,但他卻把黑手伸向群眾,貪得無厭、剋扣截留、失信失德,對抗組織調查,造成惡劣影響。2019年7月31日,李宏林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辭去初為村村民小組組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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