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作者發文吐槽張藝興出賣吳亦凡被罰8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了自媒體作者林某某在一點資訊發文指出張藝興出賣吳亦凡鹿晗上位文章,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處林某某向張藝興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張藝興經濟損失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自媒體作者發文吐槽張藝興出賣吳亦凡被罰8萬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16日,一點資訊發佈了來源為“十九樓”的《張藝興出賣吳亦凡真相張藝興出賣吳亦凡鹿晗上位內幕》一文,存在“張藝興出賣吳亦凡這事早就不是秘密了,EXO自從吳亦凡鹿晗離開之後就一直風波不斷,而團隊的另一成員張藝興卻在這個時候對SM公司大表忠心,完全不顧曾經的好兄弟吳亦凡鹿晗的處境。張藝興出賣吳亦凡絕不是瞎猜的,他們兩個人擁有很多的共同點,張藝興和吳亦凡兩個人都是中國來到韓國發展的藝人,所以經常有人說張藝興和吳亦凡關係不好!最近一期的《快樂大本營》中,張藝興居然抱主持人李維嘉大腿求上位,張藝興心機太重等內容。

張藝興認為文中宣稱“張藝興出賣吳亦凡這事早就不是秘密了”、“張藝興出賣吳亦凡絕不是瞎猜的”、“張藝興心機太重”、“張藝興出賣吳亦凡抱李維嘉大腿”、“張藝興耍心機求上位”、“張藝興出賣吳亦凡鹿晗上位消息坐實”等言論構成嚴重誹謗,侵犯名譽權。故要求法院判處一點資訊公司和作者林某某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共計25萬元。

自媒體作者發文吐槽張藝興出賣吳亦凡被罰8萬元

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文中的“出賣”、“心機太重”、“耍心機求上位”等詞語亦屬負面描述詞彙,構成了對張藝興名譽權的侵犯,一點資訊網絡服務提供者主張免除侵權責任於法有據。2019年11月20日一審判決林某某在一點資訊網站連續10日發表致歉聲明向張藝興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77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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