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襲人和寶玉偷試,真的不越禮嗎?

潤楊閬苑


襲人和賈寶玉“初試雲雨情”,關於二人“偷試”到底越不越禮,今天再找出一個線索,結合之前的觀點論述一下。

【一】

襲人是賈母身邊的一等丫頭。賈母將襲人賜給賈寶玉,本身就是越禮的。賈家的規矩,賈母使用八個一等丫頭,每人一兩銀子月錢。王夫人使用四個一等丫頭,四個二等丫頭。二等丫頭每人一吊錢月錢。賈寶玉這一輩沒資格用一等丫頭。都是二等往下。襲人是例外!

襲人本是一等丫頭,不可能給賈寶玉後再降身價退回二等丫頭,所以她的戶口一直在賈母房中,不像晴雯那樣直接過戶到賈寶玉名下。在禮法上,她還是賈母的丫頭。賈寶玉與她“偷試”,等於與祖母的丫頭髮生苟且之事。這在當時是大不敬的!賈寶玉捱打有一條是“淫辱母婢”,這要被賈政知道他和祖母的丫頭“偷試”,真要一棍子打死了!

賈母將襲人不顧規矩賜給賈寶玉就是真心喜愛欣賞她。賈母已有將襲人給賈寶玉做妾的意思。只要她盡心盡力匡扶伺候賈寶玉,時間合適了,襲人晉升不過賈母一句話的事。

【二】

可惜襲人太心急,她與賈寶玉“偷試”,等於打了賈母的臉。自己調教的丫頭,還在自己名下,卻與少爺發生關係,這是不可原諒的。襲人也因此失去了賈母的歡心。做個簡單的分析,賈家的規矩確實是少爺婚前房中要放兩個丫頭做通房。二者發生關係不越禮。比方晴雯這種賈母已經過戶給賈寶玉的,秋桐那種賈赦過戶給賈璉的。發生關係合理合法!是長輩恩賜!但這裡不包括襲人!襲人還是賈母名下的丫頭,與鴛鴦無異,卻偷偷與賈寶玉發生關係,等於引誘賈寶玉做了悖倫的醜事,賈母如何能忍?

賈母當初那麼放心的將賈寶玉交給襲人,足見信任和喜愛。到七十八回聽王夫人說提拔了襲人,要晉升襲人,賈母反說“既是你深知,豈有大錯誤的”?沒有大錯誤還是有錯誤。賈母對襲人的觀感前後差異如此大,與襲人越禮與賈寶玉“偷試”有直接關係!

【三】

賈寶玉年紀大了,與丫頭們有男女之事並不越禮,問題是襲人是祖母的丫頭。怡紅院誰都可以和賈寶玉有關係,襲人不能!有人問,既然襲人做下越禮之事,為什麼不懲戒她?

第一,賈寶玉離不了襲人。襲人不是碧痕,洗澡五個小時被收拾的與小丫頭同等待遇。賈寶玉一應日常生活,都由襲人照料,離開襲人,沒人照顧好他。懲戒襲人得不償失!

第二,處理了襲人,等於將賈寶玉悖倫與祖母丫頭髮生關係昭告天下。有些事別人嘴裡說可以,卻不能實際揭開。否則只會越描越黑!最主要的是,王夫人及時做了補救處理。

從第五回賈寶玉與襲人發生雲雨情,到第三十三回賈寶玉捱打,中間隔著元春省親,大概過了兩年多時間。但直到三十一回,晴雯吃醋喊出來襲人與賈寶玉“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此時他們剛搬進大觀園沒幾個月。之前一直在賈母房中,就算有過幾次偷試,知道的人不多。等到住進大觀園,有了獨立空間方便行事,怡紅院才陸續傳出消息。隨後賈寶玉捱打,襲人立即進言表忠心。

【四】

襲人進言有三個目的:

第一,確實為賈寶玉好,賈寶玉該管。這點做的好。

第二,賈寶玉告白林黛玉的“不才之事”太嚇人,襲人絕不可以隱瞞。這點做的對。

第三,她與賈寶玉偷試消息傳出,必須自救,否則遲早惹禍上身。襲人最後一搏,不得已。寶玉捱打,王夫人叫回話的,襲人低頭合計半天,撂下半死的賈寶玉自己跑過去,足見下定決心搏一把!

襲人進言果然取得成效。王夫人一再試探襲人品性,用賈環和林黛玉試探襲人,襲人咬牙就是不說別人壞話,只說賈寶玉不對,要管,自己為賈寶玉憂心等話。王夫人對此大為滿意,下決心晉升襲人。

【五】

王夫人將襲人晉升,第一件事就是不顧賈母的意見,將襲人私下劃到自己名下。自掏腰包給了二兩銀子月錢,將襲人提拔為通房丫頭。王夫人這個安排正是保護襲人。從此,襲人成了王夫人的人,王夫人又將她賜給賈寶玉,給她晉升成通房丫頭,二人再發生關係,就不越禮,也不會再有人說閒話。

王夫人的安排,讓襲人鬆了一口氣。不用擔心因“偷試”留下隱患。也證明襲人和賈寶玉之前的偷試,不合理,不合規矩!

不過襲人顯然高興太早,賈母並沒有因為王夫人保她就原諒她。除了說她“豈有大錯誤的”,賈母還說不叫告訴賈寶玉,“且大家別提這事,只是心裡知道罷了”。賈寶玉早都知道了,王夫人也等賈母一句話就給襲人轉正。襲人與姨娘就差一層窗戶紙,卻被賈母攔下,用拖字訣懲罰她。事實上就是這個決定,讓襲人徹底失去給賈寶玉做妾機會,最後嫁給了蔣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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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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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箋雅侃紅樓


呵呵呵呵。

先要確定,襲人和寶玉偷試時是什麼身份?

然後,一切迎刃而解。

襲人,本是賈母名下奴隸。臨時撥給寶玉的。

撥給寶玉做什麼?

是管事大丫頭。

管事大丫頭有上床的義務嗎?

顯然沒有。

就如晴雯斥責的那樣,不過和我一樣,連姑娘都沒有掙上呢。

比如平兒這樣的通房丫頭,才可以稱姑娘。襲人顯然就不是通房丫頭。

再者說,既然叫偷試,當然說明了不禮。

此外,寶玉對襲人有處置權嗎?

顯然沒有。因為襲人不是他名下的。

同理,晴雯就在書中明確拒絕了寶玉的性邀請。

比如:寶玉笑道:“我才又吃了好些酒,還得洗一洗。你既沒有洗,拿了水來咱們兩個洗”晴雯搖手笑道:“罷,罷,我不敢惹爺。還記得碧痕打發你洗澡,足有兩三個時辰,也不知道作什麼呢。我們也不好進去的。後來洗完了,進去瞧瞧,地下的水淹著床腿,連席子上都汪著水,也不知是怎麼洗了,笑了幾天。我也沒那工夫收拾,也不用同我洗去”

這才是真正守禮的,連與寶玉同洗澡都被拒絕,又哪裡如某些人認為,丫頭不能拒絕少爺的性要求?

那末,給少爺放通房丫頭誰可以做主?

當然是賈政。

王夫人與鳳姐對話關於襲人得到二兩銀子一吊錢的準姨娘待遇。

鳳姐問為何不開臉?

王夫人拉扯了半天,主要就是兩條,一是賈政不同意。二是這筆準姨娘待遇的月錢是王夫人自己出的私房錢。

而賈政在書中正面回答了趙姨娘的問題,他根本不知道襲人這個人獲得準姨娘待遇,更不知道都已經兩年了。當然,賈政後面對這個事實給予了默認。畢竟不能為了這麼點小事與王夫人鬧不愉快。而這更能說明,襲人和寶玉偷試時是沒有得到家主允許的。

最後,算一算年齡。

第五回,寶玉多大?

林妹妹6歲喪母,就算守喪25月也才8歲多,進入賈家,此時寶玉最多才九歲!

再多算一年也只有十歲,而且還是虛歲!

呵呵,這個年齡的少爺,是襲人(當然,襲人此時已經十二三歲,是可以那個的)這樣的丫頭可以監守自盜的?

當時要是被王夫人知道了,不打死才怪!


四川達州


襲人和寶玉偷試,當然是越禮。不要拿結婚前少爺房裡要放兩個丫頭試少爺試婚做託辭,因為放丫頭時也是看年齡的。絕對沒有少爺才不到十歲,家長就急吼吼地為少爺放兩人,讓少爺體驗性福的。

更何況賈珠年少早亡,賈家對此更是謹慎,直到第七十二回,趙姨娘向賈政提出,想讓賈環收用彩雲時,賈政才說他早已看中了兩個丫頭,準備放到賈寶玉和賈環房裡,那時,賈寶玉已十五六歲了,如果賈政知道襲人早在賈寶玉八九歲時,已經與賈寶玉有了肌膚之親,看看賈政會是什麼反映!

襲人和寶玉偷試的情節發生在第六回,那時,黛玉進賈府不足一年,也就是八歲左右。賈寶玉大林黛玉一歲,也就是九歲左右。如果說那時候賈母就為賈寶玉的性福著想,把襲人放到賈寶屋裡,你相信嗎?

實際上,賈母把襲人放到寶玉的屋裡,不是為了將來讓襲人做寶玉的妾,而是為了讓襲人好好的照顧寶玉。第三回,作者在介紹襲人時,對這一點介紹的非常清楚:

原來這襲人亦是賈母之婢,本名珍珠。賈母因溺愛寶玉,生恐寶玉之婢無竭力盡忠之人,素喜襲人心地純良,肯盡職任,遂與了寶玉。

但是,襲人為了能搶佔先機,不顧正常禮制,先雲雨了再說,為了讓自己能夠心安,於是就找了個"不算愈禮”藉口,進行心理建設。如果真的不算逾禮,小丫頭與主子云雨過後,應該是報備家長,開了臉,抬了逼房的,這樣也光明正大一點兒。可是襲人卻與寶玉偷偷摸摸四年之久,直到賈寶玉捱打前夕,晴雯提出來,賈寶玉和襲人還惱羞成怒呢!而那個時候,賈政還不曾提出為賈寶玉房裡放人。可見,襲人所謂的不越禮是多麼地站不住腳。

更何況襲人還不算是賈寶玉屋裡的人,她只是賈母借給賈寶玉的,還佔著賈母屋裡的人頭,領著賈母的工資呢。


萍風竹雨123


《紅樓夢》襲人和寶玉偷試,真的不越禮嗎?

  寶玉是榮國府裡的太子爺,雖然他父親只是次子,他也不是嫡長子,可是因為榮國府老祖宗賈母不按牌理出牌,寶玉出身又自帶美玉,所以寶玉在賈母眼裡,那是心肝尖,護得和眼珠子似的,有什麼好的東西都給他,有什麼好的人也都給他。

  襲人和晴雯,就是這樣的給了他。賈母對外的說法是,晴雯是模樣好,是個伶俐丫頭,針線做得好,放在寶玉屋裡做做活兒,襲人呢,這丫頭雖然沒嘴的葫蘆似的,但勝在忠心,做事穩妥,所以,也放在寶玉屋裡,和晴雯不同的是,她的月例銀子還是在老太太屋裡領,算是借調過去的一等丫頭。

  襲人是個忠心的,跟誰就是誰。寶玉在秦氏房裡做了一場春夢,醒來後回賈母處吃完晚飯,回到房間,兩人繼續之前的話題,說著說著,就動了情。寶玉喜歡襲人的柔媚嬌俏,襲人也知道賈母將自己給了寶玉,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於是成事。

  題主問真的不越禮嗎?

  清揚覺得,不越禮。

  為什麼這麼說呢?什麼叫禮,簡單講來,就是由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儀節,簡單說來,就是約定俗成的事,大家都認可的,就成了禮了。

  襲人是賈母給寶玉的丫頭,雖說人事關係不在寶玉頭上,但從小到大照顧他的日常生活,也就是他的人了,看看賈府的人,也沒誰說襲人是賈母的丫頭,都說是寶玉寶二爺的。她自己也當自己是寶玉屋裡後來怡紅院的頭,她是賈母的人,和寶玉有什麼,是符合賈府規矩的。

  賈府裡凡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的。襲人和晴雯,可不就剛好是長輩賜給晚輩的嗎?既是長輩給的,又合乎賈府慣例,她和男主人有什麼,也不算越禮。在旁人看來,她是不是賈母默認的侍妾不重要,只要她是賈母給的,放在未娶親的男主人那裡,就可以做這事。當然了,在我們看來,這其實是擦邊球的事,因為她是賈母給的沒錯,但沒明說是侍妾(這事,也不好明說),什麼時候成事,是水到渠成還是主動還是被動,成了事之後再裝作沒事,或者以後一直這樣,都沒法定量。反正在襲人看來,她是給了寶玉的人,遲早是一樣的,只要是寶二爺就對了。就算是賈母知道了,也不好說什麼——你老人家要沒這意思,把她送過去幹什麼?賈母就算是真的沒這想法,人家也不會當真。

  因為在當時人看來,不算什麼大事。在豪門貴族圈子裡,伺候男主人的需求,是大丫頭可以做且應該做的事情,免得出去找不乾淨的,糟蹋了身子就不好了。人選不一定就要預備的侍妾才行,只要是身邊的都行,皇宮裡的宮女,大致上也是這樣,名義上都是皇帝的女人,公子爺身邊的,不都可以嘛。這個侍候過的大丫頭,將來是可以成為通房大丫頭甚至是姨娘的,當然了,做了這事的丫頭也不一定就可以升級,說不定也被轉賣出去,一切看主人的心情。

  丫頭被主子給睡了根本不算事,在那個時代,和吃飯洗臉一樣正常,和家裡逗貓貓狗狗一樣常見,是司空見慣的事,沒人拿這當回事。晴雯是大大咧咧地抖,看看其他人都知道,但不說,就可以證明,太正常了——約定俗成了,就沒什麼不合理的了。丫頭們說的,多半也有些妒忌在內,可是誰行誰上,資源有限,看誰手段了。正妻也不太計較這事,明擺著,丫頭不過是財產,有必要和財產較勁嗎?男主人和丫頭的事,是當時社會默認的,有什麼是正常的,沒有才不正常,外面的男人娶丫頭,他們的心裡已經接受了這種事實,所以晴雯這等大丫頭,誰都不願意被攆出去,一來是福利問題,二來也是人家已經有了共識,名聲不好聽了,能找到什麼好人家?就好比現在單身女孩子窮遊搭車必須付出點什麼一樣,默認了——有正常,沒有才不正常。

  襲人是賈母給寶玉的,她符合賈府規矩,社會慣例,和寶玉發生點什麼,不算越禮。當然了,這種事也不能公開了說,終歸是於寶玉名聲有礙,所以知曉此事的人都閉嘴,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就和禁菜不能吃但都想吃都吃一樣,不必喧嚷得滿世界都知道。(文/宛如清揚)


宛如清揚


寶玉與襲人云雨,在當時來說,並不是什麼違禮之事。

首先、襲人的身份。襲人原先是服侍史湘雲的一個丫鬟,隨著寶玉的慢慢長大,賈母考慮也該有個通房丫頭給他了,於是看中了性格、身段、樣貌均不錯的襲人給寶玉。雖然嘴裡不說,但實際上就是給寶玉服務的,這裡說的服務可不是簡單的端茶倒水那般,而是包括與寶玉同床,教會寶玉如何與女人云雨。這本來就是襲人的職責,只不過她沒想到任務會來得如此快而已。

其次、在過去的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是非常低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根深蒂固。尤其是給大戶人家當一般大戶人家當丫鬟和女婢的,在當時社會看來,他們只是一種工具而非正常人。男主人霸佔丫鬟,在當時看來,並不是什麼有違倫理道德之事,告到官府也無理可說。如果被男主人看中,命好的能升格為妾,命不好的會以丫鬟的身份陪男主人到死。

再次、哪怕襲人與寶玉感情再好,也不可能成為寶玉的妻子。所以,襲人與寶玉多次雲雨,這在賈府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但無論是黛玉還是寶釵,在她們眼裡,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會想我們今天的女子,會哭哭啼啼的說身上有別人的香水味之類的話。所以,黛玉知道了最多也就是嘴裡說說氣話而已。

看小說,一個個丫頭活蹦亂跳與寶玉打情罵俏,看似很幸福,可曾想她們心裡是有多苦?





戴草帽的小老鼠


是的,《紅樓夢》裡襲人和寶玉偷試,是真的不越禮的。前面我講過寶玉和黛玉之間是不可能有非分行為的,這是因為封建禮法的森嚴,它是要要求婦女的貞潔的,所以雖然寶玉和黛玉同坐同臥,那也是僅限於小時候,在他們,尤其是寶玉如果過了十歲,他們就必須要分開,再也不可以坐臥一處,而如果他們有越雷池半步的行為的話,黛玉就必須是一死,以保證自己的貞潔。但是作為襲人,她就不在要求婦女貞節的一類,因為她是一個沒有人身自由的女奴。



襲人作為一個女奴,她是被賣給賈府的,是簽了死契的,是賈府的財產的一部分,雖然文中有襲人父母說要贖她回去,但是文中也交代,需要賈府的恩典開恩,才能得成。

而女奴們在賈府,無論她們是多麼的風光,她們都是可以被主子當做貨物一樣買來賣去的,比如香菱,雖然薛姨媽給她開了臉,請客給薛蟠圓了房,但是遇到夏金桂的潑辣,以及薛姨媽的生氣,她就是可以被薛姨媽再次賣了的。可見,女奴的低位是非常低的。



還有如晴雯,雖然她得盡寶玉的寵愛,但是王夫人一聲令下,她就被攆出去了。還有司棋也曾經大鬧廚房,別人稱她副小姐,可是一旦攆出去,就什麼也不是了。還有金釧,她是王夫人的大丫頭,但是王夫人盛怒之下,不也是將她攆了嗎。

雖然我舉的這些例子是在襲人與寶玉雲雨之後的事情,但是這些案例,卻是在大家大族中可能存在的。並且襲人作為一個有理想的女奴,她是一心服侍寶玉,並且是想做他的姨娘的。而一個想做姨娘的丫頭,首先是應該討得自己男主的歡心,其次是討家主母的歡心的。再加上,女奴除了是府中的奴隸,給主人家做所有主人吩咐的活計之外,陪睡陪床也是她的任務之一。



只是文中的寶玉和她雲雨的時候,年歲真的有點小,當然了,服從主人的所有吩咐是正確的,也是她必須做的。而賈母把她給了寶玉,肯定也不排除是給的做姨娘的,所以襲人除了為自己獻身找個藉口之外,的確也是真的並不越禮。因為女奴就是為主人做任何事的,她不是自由之身,自然也沒有貞潔限制,也不用貞潔來約束她。

但是如果她在後面如果是嫁給了蔣玉涵之後,她作為人妻,那又是有貞潔限制的,這就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荷唯洛之戀


襲人在沒有得到賈府長輩允許的情況下,偷偷和寶玉雲雨,是越禮的,如果被王夫人知曉,下場比金釧要慘。

一 ,襲人雖然是賈母給寶玉的,但賈母是讓襲人好好伺候寶玉,不是給寶玉當屋裡人,不允許襲人和寶玉雲雨。

賈母怕寶玉身邊的人伺候的不周全,所以把襲人給了寶玉。賈母把襲人給寶玉的目的是讓襲人當丫鬟,不是當姨娘。

因為襲人知道偷試越禮,所以才偷偷的,結束之後還暗自慶幸,沒有人撞見。

如果襲人真是賈母給寶玉做屋裡人,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沒有必要偷偷摸摸的。

二,寶玉年齡小,不能有屋裡人。

賈府少爺到一定年齡就在屋裡放兩個丫頭,做性伴侶。寶玉還不到年齡,屋裡沒有安排丫頭。即使王夫人把襲人的待遇提到姨娘的等級,也是秘密進行,不是公開的。當然也不允許襲人和寶玉偷試雲雨。

三, 襲人自己也明白王夫人的意思,被王夫人提高待遇後,便不再和寶玉卿卿我我了。單從這一點,就可以判定襲人知道和寶玉偷試是越禮的。如果不越禮,襲人還有了準姨娘的身份,完全可以和寶玉公開,不必遠著寶玉了。

襲人最後也沒得到姨娘的資格。


潤楊的紅樓筆記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的,襲人以為的不為越禮和不越禮是兩回事兒。

賈母的丫頭有兩個在寶玉屋裡,一個襲人一個晴雯。襲人的月例銀子在老太太那裡發放,一個月一兩;晴雯的月例銀子在寶玉這裡發,一個月一吊錢。

老太太對於心愛的人什麼都捨得,送錢送物送丫頭。比如黛玉,一進賈府就送了個鸚哥,也就是後來的紫鵑。

後來紫鵑情辭試莽玉的時候說過

紫鵑笑道:“你知道,我並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襲人、鴛鴦是一夥的,偏把我給了林姑娘使。偏生他又和我極好,比他蘇州帶來的還好十倍,一時一刻我們兩個離不開。我如今心裡卻愁,他倘或要去了,我必要跟了他去的。我是閤家在這裡,我若不去,辜負了我們素日的情常;若去,又棄了本家。所以我疑惑,故設出這謊話來問你,誰知你就傻鬧起來。”

這是送了。

還有一吊月錢的晴雯,第七十九回 王夫人攆她出去跟賈母彙報

賈母聽了,點頭道:“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著如此呢。但晴雯那丫頭我看他甚好,怎麼就這樣起來。我的意思,這些丫頭的模樣爽利言談針線多不及他,將來只他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誰知變了。

可見這才是賈母心目中寶玉的妾室。

再看襲人,第一次把她借給湘雲使,湘雲走了。賈母收了回去,後來又給寶玉使,還是沒辦過戶手續。

她的自以為不越禮實在不靠譜。

王夫人想要回了賈母,讓襲人過了明路。

賈母聽了,笑道:“原來這樣,如此更好了。襲人本來從小兒不言不語,我只說他是沒嘴的葫蘆。既是你深知,豈有大錯誤的。而且你這不明說與寶玉的主意更好。且大家別提這事,只是心裡知道罷了。

“且大家別提這事,只是心裡知道罷了。”老太太實在是高明,一句話無限期延緩了襲人當姨娘的時間。


束髮


首先,越禮是肯定越禮的,如果不越禮,就沒這個想法了。襲人之所以會有這麼一個OS,就是因為這件事是有風險的,所以要想。

其次,越禮是誰越禮呢?襲人?不是的,禮不下庶人,襲人的身份禮和她沒啥關係。這個越禮的人是寶玉。

還記得作者給襲人的設定嗎?跟了誰就痴心傻意一心為此人著想(著想得對不對是另一回事。)所以,她要想的是寶玉做這件事是不是越禮。

禮是什麼?我們回憶一下,寶玉捱打的罪名之一——姦淫母婢。當然,這是賈環冤枉他的,金釧還真沒姦淫這事,但賈政確實將此作為一個揍寶玉的罪名。

這裡要說的是清代是真的有這麼一個金釧案的,只不過,現實裡丫頭的家人是告官的,結果就是主人家的少爺判了,判了,判了。

所以,姦淫母婢那是個在清朝真正的罪名。

襲人領的可是賈母的工資,姦淫母婢是問題,姦淫祖母婢就沒問題了嗎?既然這件事賈寶玉是要冒身敗名裂的大風險的,作為痴心傻意為賈寶玉著想的襲人是不是要替他合理化到不越禮呢?

當然,性侵害案件雖然是刑事案,但至今仍屬於民不舉官不糾,襲人還是想太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糾結女王亦超


在古代封建時代,人的等級是越發分明的,襲人原本是榮府賈母的貼身丫鬟,古代的丫頭片子等級是非常底下的,沒有人格也沒有人身自由,等同於主人家的一件私人物品,以主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唯主人是從,《紅樓夢》是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榮國府在曹雪芹的筆下,是一個世襲制度下的非常體面的人家,賈寶玉在榮府的身份是何等的尊貴,先不說像襲人這樣的丫頭命本不值錢,也沒有什麼選擇的餘地,能夠攀上寶玉這等尊貴的主人,也是莫大的榮幸,有很多女孩想攀也未必能攀得上,雖然只是一個陪床丫頭,也沒有名份,但這也是像賈寶玉這種尊貴身份人的特殊待遇,也要經過主人家的層層選拔仼用的,襲人是在賈母的授意下,成了寶玉的陪床,他們兩個共度床弟雲雨之歡。古代的女孩子發育的早,襲人也是心甘情願巴不得吧,你以為呢?所以,這就不存在什麼越禮的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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