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的法律風險|瞭解拍賣房

案情介紹

2008年遼寧某證券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行政關閉,資產抵償給銀行,其中包括瀋陽市某地的一處房屋。後人民銀行委託A公司進行資產打包拍賣(A公司是北京市西城區的一家企業),B公司通過拍賣購得了這些房產。2014年,B公司將其中一處房產轉讓給嶽先生,嶽先生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是在過戶時出現問題,由於原房屋產權人遼寧某證券公司已經註銷,B公司又不是房屋的產權人,當地房管部門無法為嶽先生辦理過戶,無奈之下嶽先生將A、B兩公司訴至我院請求配合完成過戶手續。

二手房買賣的法律風險|瞭解拍賣房


律師說法

本案中的焦點問題是嶽先生購得了拍賣房屋,但是無法辦理過戶。涉案房屋的原產權人遼寧某證券公司已經被行政關閉,法人相應被註銷,不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無法配合完成過戶手續。B公司拍賣購得該房產,但尚未過戶,因此對涉案房屋的處置權利仍屬於A公司。這樣一來,嶽先生要求A、B兩公司配合過戶,就不得不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最終我院經審理後判決A公司協助將涉案房屋過戶到B公司名下,待上述義務履行完畢後七日內,B公司協助將涉案房屋過戶至嶽先生名下。

拍賣房往往涉及債務問題,房屋可能被多次抵押,購買這類房屋有可能面臨債權人的追討。此外,還要關注房屋的產權問題,有無實際居住人及戶口有無遷出,還要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未繳清的水電費、物業費用等情況,這些都需要競買人負擔。總之,拍賣房情況複雜,無論是競拍還是間接購買,都需要在瞭解清楚後謹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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