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善緣224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雖然聽起來有點兒扯,但是如果真正的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的話,不管是個人也好,還是企事業單位也好,是沒有權利拒絕運營商在樓頂上安裝基站的。
中國目前電信業執行的是電信管理條例。
電信管理條例是目前國內規範電信業服務的法律,也就是所謂的"電信法"。
裡邊的第四章是有關於電信建設的規定。
其中的第六十四條就是闡述這個問題的答案:
第四十六條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在民用建築物上附掛電信線路或者設置小型天線、移動通信基站等公用電信設施,但是應當事先通知建築物產權人或者使用人,並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向該建築物的產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支付使用費。請注意裡邊的表述:"應當事先通知",是通知,通知也就是告知。
換句話說,這些共用電信設施建立之需要的通知業主,並且按照政府的規定去支付相關的費用也就可以了。
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不過的確如果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話是這樣的,引這個條例的話,個人是沒有權利來禁止運營商建設基站的。
比較現實的說法,運營商建設基站需要和物業、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等進行前期的協商,而且會支付一筆入場費,並且還要有每年的租金。
在國內,建設基站需要佔地,也需要引入電源,這裡就涉及到佔地費用以及電費,運營商就會和相關的物業、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進行協商這些費用,通常還有一筆入場費。現在談站址主要是鐵塔公司的工作,不過也有一些是三大運營商自己談下來,再轉給鐵塔,之後再從鐵塔公司租回這個站址。從某些方面來看,鐵塔工作的談站能力相對的還是比較差的。
很多居民覺得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運營商就建設了基站,不過其實這並不是運營商就誰也沒有告訴就直接建設了基站,這是不可能的,運營商也是經過了物業或者是業主委員會許可的,否則的話施工是無法進行的。
基站建設在小區樓頂也是一件比較有必要的事情。
我們的移動通信系統經過技術的迭代,目前主要還是4G基站的建設,4G使用了更高的無線頻率。
基站的信號是從天線發射出來的,但是目前在城市裡建設的鐵塔主要是燈杆塔,這些塔的高度大概是25米,三大運營商的基站會統一的掛在這個鐵塔上,天線高度在18-25之間,這個高度大概等於是6-8層普通的居民樓。
天線必須高於樓面,信號才能不被樓宇阻擋,而現在來看,低於8層的居民樓已經比較少了,低於6層的居民樓則幾乎也沒有了,這也使得運營商必須選擇在建築物的樓頂去建設基站。
以現在的Band3的1800Mhz信號來看,如果不在樓頂建設而是在馬路邊的燈杆塔,大概信號只能透過一棟樓,之後信號衰減的就比較厲害了,這也是那些沒有基站的小區信號比較差的原因。
現在我們越來越多的需要使用手機,需要使用4G網絡上網,運營商也不得不在居民小區內建設基站。
就現在來看,一些居民要求運營商不在小區內建設基站,而且還要求運營商的信號足夠的好,這個就很難辦到了。即使是可以辦到,原本在小區中央建設一個基站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也需要圍著這個小區在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建設四個基站才能辦到,成本增加的太多了。
總而言之,就目前來看,運營商在居民樓頂上建設基站也是無奈之舉,目前國內城市的建築物過高,使用鐵塔覆蓋小區難度太大,無線信號阻擋嚴重。運營商在小區裡建設基站是得到了物業或者是業主委員會許可的,就現在的情況來看,運營商建設一個基站也沒有能力去和整個小區的業主挨家挨戶的敲門發表,來徵得全部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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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一小兵
有沒有權利拒絕建信號塔,這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村鎮裡自留地自建樓房歸屬
在土地證許可的範圍內自蓋的房子,產權歸自己所有的,電信部門擬在此房頂建立信號搭(基站),業主有權同意有償使用建立、也有權拒絕對方搭建基站的要求。因為從法律上講,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屬於你自己。
如下圖所示:
二、城市社區單元樓房樓頂歸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第七十條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之規定: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2、《物權法》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專有部分行使所有權: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3、《物權法》第七十二條 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義務: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依法律規定,樓頂屬於共有部分而非頂層業主專有,不享有所有權。因此,拒絕樓頂設立信號塔沒有法律依據。
說句並不算題外的話,城市裡的基站信號塔的電磁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對人體輻射傷害遠比心理作用傷害更小。絕大部分的信號塔都是為了滿足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業的手機信號業務,手機的頻段和電磁指標不同於其它大功率電磁設備。
老丐
首先,如果你家的房子是自建房,自己擁有完全產權的那種,你是完全有權利這麼做的。
其次,如果是多層或者高層住宅,除非房產證明明確證實您的產權包含樓頂部分,否則樓頂部分都屬於公用設施,你個人是沒有完全的權利決定的,這個可能要看相關權利人溝通的結果。
影子ng
除了國家軍事性公益性的電信建設需要可以經過主管機關依法批准之外,任何電信公司沒有權力擅自在業主房屋樓頂建設任何商業性電信設施。
菩提新客
一般都是小站的。就是一臺機器的 那種。
如果是很多機器 很多天線的。建議你拒絕。
實話 電磁影響很大 在幾米內
用戶3663220675955
如果確實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怎麼沒權拒絕?
李險峰7
有權利,在你家樓上肯定要給你租金費。
皖寧數碼八哥
有的。
手機用戶58151305238
有的
毛毛小視頻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