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放寬落戶條件,租賃住房滿1年的也可落戶,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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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鄭州放款落戶條件已確定。

自即日起,將在2017年戶籍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放寬兩項、增加一項戶口遷入鄭州市落戶條件,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

在鄭州市中心城區持有居住證滿5年降低至滿1年;縣(市)、上街區降低至持有居住證即可,這可謂是利好的政策,針對於早已想辦理落戶人員,大大放寬了大家的限制條件。

在鄭中心城區租賃住房滿1年的外地市人員,可以到中心城區租賃住房所在派出所戶籍室,申請本人及其同住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其中居住證滿一年,社保繳納滿6個月也可。

而且,在縣《市》上街區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租賃住房入戶,不要求租賃時限,符合此項條件即可憑戶口本,身份證,遷入人關係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經由戶籍民警合適無誤後,即可辦理

其中中心城區為: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金水區,惠濟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和航空港區

成為了鄭州戶口後,首先在購買首套房時,沒有了限制,其次,對於不少外來務工者來說,沒有鄭州市戶口,子女上學需要支付高昂的擇校費,並且進入好的學校更是困難重重。因為戶口的限制,外來人口的孩子在上學方面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與艱辛。而且還會對一些社會福利,駕照,生育等會有一定利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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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哥說房


鄭州適合餬口,不適合發展


禛先生


倒找錢也不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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