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征地補償標準調高至平均4.4萬元


近日,自治區政府出臺《關於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廣西征地補償將全面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制度,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原徵地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同時停止執行。


廣西征地補償標準調高至平均4.4萬元/畝,上調了1353元/畝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截圖


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是依法保障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本輪更新調整後,全區徵地補償標準平均水平為44269元/畝,與現行補償標準相比(42916元/畝)上調了1353元/畝,平均上調幅度3.15%,遵循了新舊成果平穩過渡、略有提高的原則。


廣西區政府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本市(含所轄縣、市、區)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公佈工作,及時在本級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部門以及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並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備案。公佈的內容應包括各區片範圍和補償價格、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徵地範圍、徵地程序、徵地補償等相關要求,堅持同地同價、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法依規徵地,及時足額支付徵地補償費用,不得改變和降低徵地補償標準。


廣西征地補償標準調高至平均4.4萬元/畝,上調了1353元/畝

3月5日拍攝的廣西龍勝各族自治縣平等鎮平等村松樹坳組的春天景象。 潘志祥 攝


《通知》指出,要明確適用範圍。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適用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內集體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和自然保護區除外)的徵收補償,涉及徵收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不低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1.1倍進行補償;徵收集體建設用地的,按照不低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0.4倍進行補償;徵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按照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0.1至0.4倍進行補償;新增鄉(鎮)、村,參照相鄰鄉(鎮)、村中較高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依法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參照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補償。

廣西征地補償標準調高至平均4.4萬元/畝,上調了1353元/畝

3月5日,在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四把鎮大新村,農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抓緊春耕。 廖光福 攝


《通知》強調,要做好實施配套。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各市、縣在制定具體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時,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要單獨列支,不得納入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而擠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同時,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6月底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或重新公佈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配套實施。各市、縣可結合實際,進一步拓寬被徵地農民安置渠道,除採取一次性貨幣安置外,可釆取農業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業安置、入股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多途徑安置被徵地農民。


據廣西自然資源廳耕地保護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有批准權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徵收,其徵地補償及徵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組織實施。今後廣西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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