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並行:職級高的公務員,能否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

近日,小編的一位在某部門辦公室工作公務員朋友反映,職級並行後,單位一名沒有任實職的正科級幹部(原來單位的黨組書記轉非)晉升到了四級調研員,在單位發文件排名的時候,覺得還把他排在科級幹部之後覺得不滿意,覺得自己應該是縣級幹部了,甚至在單位還安排起其他科級幹部的工作來,引起了大家的不滿和困惑。

職級並行:職級高的公務員,能否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

大家都知道,新的職級並行已經施行一段時間了,按照新的規定,很多人實現了職級的提升,從主任科員提升到調研員,相當於進了一大步,某種意義上說,確實相當於以前的從科級幹部提升帶了縣級幹部。按照以前的老規定,或者一些地方的慣例,能晉升到調研員的,都是資歷很老的正科級幹部,晉升後,待遇和縣處級副職轉任的調研員待遇基本一樣,甚至能上升到縣級層面分管一定的工作(權力相當於副縣長,因為縣級的處級幹部不多,總共40個左右)。所以,小編朋友單位那個老同志有這些想法和行為還是有一定道理和淵源的。

職級並行:職級高的公務員,能否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

但是,新的職級並行規定實施後,在這個方面作了明確: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不具有領導職責。公務員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也就是說,職級和職務是兩個概念,也和之前的轉非領導是兩個念,同樣是四級調研員,有的是上級組織部門管理幹部(如是縣級領導轉非的,由市級組織部門管理),有的是單位管理幹部(科級單位提升的,管理權限還是在該單位),政治待遇是不一樣的,經濟待遇差不多。

職級並行:職級高的公務員,能否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

同時,公務員職級晉升,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也就是說,你雖然晉升了四級調研員職級,但你原來市科級幹部就還是科級幹部,繼續履行科級幹部職務,原來只是一個單位科長,那你還是履行科長的職責,如果是普通人員,那麼你上面的科長、副局長都依然領導你,即使他們的職級比你低幾級。

職級並行:職級高的公務員,能否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

因此,職級和職務屬於兩條不同的路,只是在工作中,領導幹部兼任高職級的比較多,但職務和管理關係並不變,所以,職級高的公務員,不能安排職級比自己低的人員工作,除非你職務依然比他高,在單位和相關文件的排名上,也不是根據職級來進行,而是根據職務來進行的,大家必須要弄清楚這個概念,免得在工作中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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