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了不想叫我們老兩口和他住了,可我們沒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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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從兩個方面去考慮,一個方面是子女成家後,該不該繼續與老人一起生活,另一個方面是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問題。

首先,我們來說第一個方面的問題,子女結婚後,我個人認為,不應當繼續與父母一起生活,子女結婚後,便單獨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既然是家庭,子女就應當負有養家的責任,也應該有獨立的能力,如果這個時候父母還繼續與子女一起生活,必定會干涉到子女的家庭生活,那子女結婚組建家庭的意義還何在?豈不是還等同於被父母照顧嗎?

除此之外,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會有代溝,尤其是子女結婚後,兩代人之間的代溝,愈發會顯現在日常的生活瑣事中,長此以往,就會產生家庭矛盾,而且很多家庭不善於處理矛盾,只會用爭吵替代所有的解決辦法,所以為了家庭的和諧,成家的子女還是不要與父母同住為好。

至於是哪一方搬出去住,我認為應該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其次,題主說到了自己缺錢的問題,這個問題我覺得與自己的兒子分開住並不衝突,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其中包括經濟上的供養。不管你是否與兒子分開住,你的兒子都有義務贍養你,給予你經濟上的幫助,如果兒子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你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請求幫助。因此,你可以將自己的訴求告訴兒子,如果你兒子是有心之人,你的問題很好解決。

贍養父母是義務更是責任,但切記父母要的可不僅是經濟上的供養,父母希望孩子幸福,必要時給予孩子一定的空間,孩子才能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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