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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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陝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院分類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落實“十公開”的工作要求,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三條 招生模式。依據陝西省招辦《關於做好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19】28號)精神,我院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模式為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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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4318,在陝招生代碼:8149。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學院基本情況。學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辦、業務由陝西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由校本部、農學院、林學院、醫學院、人文社科學院5個校區組成,校本部位於榆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總佔地面積2300餘畝,建築面積43萬平方米。

第六條 辦學地點:新生分別按專業歸口到相應校區就讀,校本部位於陝西省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環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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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室、保衛處、各教學院系等部門組成。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計劃的編報,招生章程的擬定、上報、發佈,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察及結果公示;教務處組織各教學院系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各環節的測試與考核,配合招生就業處做好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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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由省教育廳審核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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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綜合評價招生入學申請

第十條 申請參加我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高考統考)或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於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據我院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且已參加過校際聯考專業類的考生須於2020年3月11日至3月12日登錄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填報專業志願,並提交《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報名信息表》,“三校生”和同等學力報考人員須於3月16日前自主打印准考證並按時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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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綜合評價招生測試考核

第十三條 文化素質測試

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入學申請者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3科成績,不參加我院文化素質測試。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折算為100分、B折算為90分、C折算為80分、D折算為70分,總成績為三科成績的和。對於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普通高中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須參加我院於2020年3月16日進行的文化素質測試,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100分,滿分3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命題內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第十四條 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所有申請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考生須於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際聯考考點院校報名並按考點要求按時參加考試。各考點院校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請考生在陝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採取分專業類觀看機測視頻並參加計算機測試的方式進行,各專業類包含專業見附件1,各專業類機測視頻將提前公佈在陝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考生可以提前觀看學習。

考生可參加1個或多個專業類的測試,但每個專業類的測試只能參加1次。每個專業類測試滿分均為2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識知識、職業興趣取向及潛質、機測視頻中的知識點。

考生按照報名時考點院校規定的時間參加校際聯考。申請我院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院1個或多個專業類的測試,但每個專業類測試只能參加1次。考生取得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後,方可參加我院對應招生專業的錄取。

第十五條 綜合評價招生測試成績計算

申請我院的考生測試成績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總和,滿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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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綜合評價招生預錄取

第十六條 我院將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順序按照綜合評價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對考生進行預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順序依次排列。按照不同類型和專業劃定錄取控制線,以不低於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預錄取名單。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覆查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八條 我院於2020年3月24日17:00之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於2020年3月26日17:00前,在我院招生網上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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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綜合評價招生報到註冊

第十九條 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於2020年3月27日8:00至 2020年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統一註冊報到,並簽訂《入學確認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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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

第二十條 我院2020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工作依據陝西省招辦《關於做好陝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免試招生中職技能拔尖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14】21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收費標準、獎助學及優惠政策

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學費均為5500元/人·年,住宿費800元/人·年,按學年收取。

第二十二條 學院建立了以“獎、助、貸、勤、補、免”六位一體的獎助學體系,開闢“綠色通道”,積極幫助優秀學生和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獎助學體系: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800或3800元、經省教育廳認定的“建檔立卡”困難家庭考生每年補助6000元、學院獎學金500--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最高不超過8000元。

(2)優惠政策:2020年,凡被我院分類考試錄取的新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①經省教育廳認定的榆林籍“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孤兒考生三年學費、住宿費全免;②經學院認定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免除當年學費、住宿費。

(3)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並根據表現發放報酬200元-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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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並向社會公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陝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校際聯考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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