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棚耳房算不算大棚房,3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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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家裡的溫室耳房去年也被拆掉了一半.各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吧‘我這裡規定不能超過30平米。前年我國開始對農村違法“大棚房”現象開始進行整治,這項行動的整治力度是非常大的,主要針對全國範圍內實行。據瞭解,農民朋友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身邊的這種亂象。但是很多農友搞不清“大棚房”和大棚的區別,這種“大棚房”亂象簡單來講是指亂佔用農業用地用作非農業建設,也就是大家平時的基本農田被私自佔用並且建成了“私家房”。當然,如果你還是不清楚是什麼意思或者是想了解農村哪些大棚房才不違法,下面可以一起來詳細瞭解下。

農村“大棚房”是指企業或者個人以建設農業園區、農業設施之名,違法佔用基本農田,用於非農業建設,這個性質就是直接改變了土地的性質和用途,改變了農業生產功能。如果此現象不進行整治,那麼以後農田的真正用途就會被大家所忽視。

整治原則主要包括: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堅守耕地紅線保護群眾合理合法權益的原則。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中也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從以上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如果想在農業用地上進行非農業建設是需要相關審批手續的,禁止擅自佔用耕地建房。因此如果是原屬於農作物種植的大棚,被人私自在大棚內建設房屋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就屬於違法的“大棚房”,是沒有拆遷補償的。如果是蔬菜大棚看護房之類的,沒有超出規定面積,還是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補償的。

按照相關整治規定,有三種大棚房是一定會被拆除的,第一種就是違規改建的大棚看護房;第二種就是在耕地或者農業園區內建造私人住房的;第三種就是在農業大棚內違規建造房子。

整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分為好幾大類,對於在農業園區佔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違規建設非農業設施的,比如別墅、住宅等,是直接拆除的;在溫室大棚內建設商品住宅、休閒娛樂設施的也是直接拆除;對於改變大棚看護房用途進行開發出租的也是直接拆除等。整治標準也分為整改類,屬於設施農業,但是超過規定面積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必須進行整改,包括手續不完善類,也需要依法完善手續。整治標準還分為查處類,這類型的是嚴重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比如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還有一種也會被嚴肅查處的就是前期申請到的涉農資金不足項目,用於違建了的,會由相關部門進行追繳。

據瞭解,溫室大棚等看護房用地面積每棟不得超過三十平方米。溫室大棚附屬設施佔地面積最高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百分之五,容積率控制在1以下。

現在農村“大棚房”整治主要都是針對佔用基本農田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性質,但並不代表大棚都不可以建了。據相關法律可知,基本農田裡可以建設易於恢復、不屬於設施農業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設屬於設施農業的溫室或看護房。

1.沒有破壞土地層;2.看護房、耳房面積不超標;3.不從事非農業活動;4.不硬化路面;5.大棚屬塑料薄膜搭建的。以上這五種情況下的蔬菜大棚不會被強拆。另外,國家基礎設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農村基礎設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宗教用地,殯葬用地等不納入整治範圍。

總的來說大棚種植戶或者養殖戶朋友並不用對此感到太過擔心,只要你的大棚看護房、耳房等面積沒有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此次農村“大棚房”整治主要還是針對那些私自佔用了基本農田從事非農業建設的現象,比如很多北方的朋友曾說過他們那很多人都在大棚裡面建設了休閒娛樂場所,這種現象都是會被整治的。

希望回答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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