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限制高價彩禮也可以,男方必須有贍養女方父母的義務,合理嗎?

竹籬茆舍墨客


不知道在爭什麼,哪兒那麼多應不應該,要不要的……個人看來,除非法律規定的,其他哪兒有那麼多絕對的是與非。嫌彩禮高的,娶媳婦兒找個差不多或不要彩禮的就行,想要彩禮的,就找個給得起的,不想贍養對方父母,就找個有同樣想法的……兩個人結婚,三觀一致就好了,根本不存在樓主提到的分歧,有的話只能說倆人不合適,無需為了在一起,不情願地妥協,這樣心不甘情不願的,不會有好結果。沒必要用自己的觀念去約束別人,一面說什麼捨不得對方想在一起,一面又打著愛的名義去束縛對方,這樣的不管男的女的,都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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