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有再婚,沒房沒錢,老了可以讓兒子贍養我嗎?

讀書旅行和戀愛


年輕的時候為什麼不工作?工作了有社保老了拿點退休金總勝過老了跑去兒子家討口飯吃,兒子前夫養大這期間你沒給生活費,偶爾才探望兒子,不用說兒子跟你感情肯定淡,去兒子家還得看兒媳的臉色,即使幫忙帶孫子,因為你一沒退休金二沒足夠的養老錢,老年生活過得毫無尊嚴可言。你自己想想這種日子過得可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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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後孩子雖然沒給我,可是孩子的所有衣服我都買,包括兒子上學的生活費,自己的孩子,怎麼能不管呢,所以二婚的我不用想孩子以後會不會管的問題,從目前看,我家孩子人品還可以,只要他在家,他爺爺家裡的火食都是用我給他的生活費買的。從這點看,我知道兒子是個孝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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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再婚,兒子隨了前夫,而你沒有房子也沒有錢,期間也沒有付孩子的撫養費,現在老了,敬老院你去不起,看到兒子買了婚房,想去和兒子媳婦住一起。

我就想問問你:“你兒子和媳婦同意你住進他們的家裡嗎?”

如果你兒子和媳婦同意你住進去,那什麼問題都沒有。因為那隻能說是你的福氣,是你的命好。

如果你兒子和媳婦不同意你住進去,那你也無可奈何。因為那是你自作自受,是你活該。

作為一個女人,離婚後又沒有再婚,既沒有房子又沒有錢。那你這些年在幹嘛呢?

除非你是一個生活都無法自理的殘疾人。否則,你只要隨便找一份事情做下來,你都該有一點積蓄。也不至於如此落魄。

作為一個母親,離婚後就沒有付兒子的撫養費。現在兒子結婚了,有了家庭了,而你卻想起來找兒子給你養老。

我想,你活到了現在這個地步,當你面對你兒子時,自己的心裡肯定也很慚愧,也會不好意思吧。

再說,你那前夫如果再婚了,你這樣住進去又算什麼?總不能你們三個長輩都同住在兒子家裡吧?又或者你兒子讓你住,反而不讓養大他的爸爸住嗎?你好好省省吧。

我暫且認為你過去確實混得很差,但是,那都已經過去了,再去追究也沒有意義了。

你就好好抓住現在吧,有行動能力的話,去找一份活幹,先養活自己,能省一點錢就存起來,自備後用。

如果有合適的老頭子,也可以再婚,找一個落腳點,好好過完你的餘生。

如果你的兒子偶爾來關心你,那你就偷著樂吧。要是不來搭理你,那你也不要隨意去幹擾他們的生活。因為那樣做的話,只會讓你的兒子媳婦更加的討厭你。

雖然說,你兒子應該對你報以生產之恩,可你們之間除了血緣關係,並沒有養育之情。

就算法律判定你兒子贍養你的晚年,可他們要是不待見你,對你冷面相待,對你熱潮冷諷,日子難熬的還是你自己。

如果自己能養活自己,就儘量自力更生吧。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紫雪草情感小窩


我只能為你的兒子悲哀,從小缺失母愛,他的人生已經夠不幸的了,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獨立了、買房結婚了、過得好了,一個一無所有、想坐享其成的人出現了!於他而言,何其不幸!

你這樣的人,離婚後不要孩子,也不出撫養費,一個人逍遙自在了一輩子,不用接送、輔導、照顧孩子,不用掙錢供孩子完成學業、幫著買房買車,也不用贍養老人,快活自在了一輩子,臨到老了,沒房沒錢,看到兒子買房結婚過得挺好,就想跟著他們們,你真是好大的臉面哦!不知道你的臉皮究竟有多厚呢?你的良心在哪裡?是不是早就被狗吃了?

現在的社會,廠裡基本都是記件工,多勞多得,一個人只要不懶,只要安心工作,勤儉持家,養活自己,再存下一些錢,這是很正常的,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家庭就是這樣撫養了子女,贍養了老人,還存著一筆或多或少的存款幫著兒女買房買車結婚。只有好逸惡勞、貪圖享受的人才掙不到錢、存不了款,你就是其中的一個!

兒子給前夫養大,說明離婚時你還年輕,你卻只是偶爾看看孩子,沒給撫養費,那時的你,年紀輕輕,什麼經濟負擔都沒有,上無老,下無小,你苦的錢上哪去了?別人都能承擔的生活重任,你為什麼不能?

兒子買房結婚了,過得挺好,請問和你有一毛錢的關係嗎?有你的一絲功勞嗎?你有什麼資格、什麼臉面呆在他們的家裡?你問心會無愧嗎?兒子看見你,只會骨鯁在喉吧!

如果我是你兒子,我不會讓你進門影響我家庭的幸福,我寧願依靠法律來判你這樣自私無情、貪圖享受的女人該給你多少的贍養費(肯定不會有多高),然後每月轉給你贍養費了事,我一刻也不想見到你這樣醜惡嘴臉的母親,更別說想跟著我了!我和你只談義務,不談感情!你只配到你該去的窮困齷齪之處!

比起這一輩子孩子撫養費都沒有出過的你,兒子能給贍養費就已經仁至義盡了!滾開吧,不配為人母的渣女人!


木石前盟說情感


從你的描述來看,按照法律來說,你兒子有贍養你的義務。但是,從人情理論上來說,你兒子不會心甘情願養你的。

一、你離婚後,兒子跟著前夫,你沒有給撫養費,說直接點就是沒有養孩子。孩子小的時候,你沒有養過他,你老了,孩子會心甘情願的養你嗎?

二、你離婚後,偶爾去看看他,你雖然沒有錢,但是有時間吧,你連陪他都不願意。孩子都是誰帶跟誰親,你沒有帶他,你們之間除了血緣關係外,什麼都不是。

在他的記憶裡,會認為是你拋棄了他,不然為什麼總是很久才去看看他。別人都有媽媽,他沒有。可能小時候,被同學嘲笑過沒有媽媽都不一定,他肯定會更加討厭你,恨你的。

你消失了這麼多年,老了卻出現了,是需要他養老,心裡肯定很排斥的!即使他養你,也不是心甘情願的。

以上是我個人觀點,不代表大家意見,不喜勿噴。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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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幸福,選擇離婚當然可以。但是當婚姻一旦牽扯到孩子 ,我們應慎之又慎。現在好多夫妻離婚都是等到孩子高考之後 他們更多考慮的是孩子。而這個女人在孩子很小的時候久決然的離開了年幼的孩子。沒有撫養費,甚至連看望都很少。

我的婚姻也不幸福,但是為了孩子,我做了久久的思量後決定暫時繼續這不幸的婚姻。

第一離婚後孩子歸我 ,我能否獨自一人維繫我們母子二人的生活?答案是我不能,孩子太小 ,一個單親媽媽根本無法工作.

第二留下孩子,孩子太小,我會無時無刻的掛念這他,吃好了嗎?睡好了嗎?餓了嗎?冷不冷?舍下孩子等於舍掉我的命。

舍不掉孩子,自己又沒有能力所以我選擇了留下。委屈自然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慢慢長大了,我可以出去工作了 ,於是我帶著孩子離開了。現在我們母子過得很好。

男人不見得是一個好丈夫,獨自一人把孩子養大想必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沒有工作能力,卻又受不了委屈,受苦的只能是孩子。離開的決定太草率!心太狠!太自私!

婚離了就離了,可是分開的是男人和女人 絕不是分開了你們母子,母子連心啊!難道你就那麼忙,忙到幾乎沒時間?你可知道孩子多想媽媽嗎?鄰居家的兒子兒媳離婚了,孩子奶奶看著 。母親每逢休息必來看寶寶,每次媽媽離開時,寶寶都會撕心裂肺的拽住媽媽,媽媽每次都是含淚離去。偶爾的看望,看來你是真的是不想這個孩子啊!

一個沒心沒肺的母親,物質給與不了,母愛親情也是星星點點。老了,才想起了你需要兒子。

我的一位老闆給我們講述了他的故事:小時候,媽媽嫌棄家裡窮,拋棄她改嫁了,他從小吃百家飯長大。後來獨自一人逃到東北,陰差陽錯的不僅活了下來,而且成為了千萬富翁。年幼的經歷是他永遠的痛,往事真的是不堪回首。媽媽已經80多歲了,獨自一人生活在農村,日子難以維繫。經過一番掙扎 把母親接來了,沒有同住,淡淡的,只是安排好老人的寢食。

從法律的角度上講,兒子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可是沒有親情的母子只靠一條法律規定,你真的可以那麼心安的理所當然的去兒子家養老嗎?

事情到此,真的是無奈!真的是悲涼!


你我身邊事


根據法律規定,

除非自己協商主動放棄撫養費,一般來說都是一方獲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而父母們老了後,雖然其中一方並沒有撫養權,但是子女對父母依然有贍養義務。

但是生活中,我們卻有一些父親或者母親,比如題主離婚後,完全不給撫養費,甚至也很少去看望自己的孩子,這時候老了,作為子女難道也要承擔贍養義務嗎?

相信這種情況,作為子女也很難心甘情願的承擔贍養的義務。

但是從法律上來說,

僅僅是因為沒有給付子女撫養費,是不能免除將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的。因為在孩子未滿十八歲之前,是可以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要求一方父母強制給付撫養費的,如果未在這期間通過法律途徑取得,那麼意味著孩子自己主動放棄了索取撫養費的權利。

當然,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做為母親,你曾經有過虐待,家暴,毆打等惡性行為的,從法律上會支持免除孩子對你的贍養義務。

因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個人認為,在這個問題上一切憑自己的良心吧。其實法律範疇中所支持的撫養費並沒有多少,而且你和孩子之間做為親人,就算不根據法律,根據親情來說,沒有多的,少你也應該多少給一點,不能支持孩子的生活,起碼也能表達你作為一個母親的情意。

所以從現在開始為孩子考慮點吧,不要再在自己可以克服的情況下,給孩子的家庭添麻煩。


拎得清的趕路者


真是養兒防老了!!啥也不用幹,也不用交養老保險,反正生個孩子就行了。等孩子長大了掙錢了,就去賴著他,必須養我!因為我生了你!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不養我你就不孝!。。。這人生,躺贏!


花花91404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離婚後沒有再婚,沒房沒錢,老了可以讓兒子贍養我嗎?

贍養老人是法定的義務,如果不存在特殊的事由,子女應當贍養沒有生活來源或者能力的老人。贍養一般是指由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費用的行為,當然也包含特定的精神撫慰。我國的憲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以及婚姻法,都對贍養義務做了基本的規定,子女贍養父母的應盡的義務。


離婚後沒有再婚,基於父母與子女特定的血緣關係,即使離婚,父母這一事實永遠無法改變。離婚後很有可能你沒有對子女盡到相應的撫養義務,但是子女不能以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為由,而不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9條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基於上述法律的規定,很顯然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是一種法定的義務。


當然,如果父母對子女有下列情形,子女可以拒絕贍養:

拒絕贍養的情形

(一)未婚或者離異的成年子女沒有經濟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或者不能獨立生活;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沒有經濟收入,他的家庭收入又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犯罪行為。比如父母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遺棄子女或者強姦女兒等行為的。

結合問題分析

離婚後沒錢沒房,如果你的子女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一般而言,子女必須要贍養你。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看了你的提問,真的有點想不通你怎麼會把自己弄成這樣?離婚後沒有再婚,也就沒有了再生子女後的經濟困難;又沒有買房,沒有買車,當然也就沒有房貸車貸的壓力。再者,你談到了撫養費,說明孩子還未成年的時候你就已經離開他了吧?難道你離開後不會擔心他的物質的量嗎?你收入再低,可孩子的撫養費,生活開支,或多或少總能擠一點出來吧?

既然是偶爾去看看孩子,那麼孩子的生活,學習,教育就等於基本和你無關了?我就想不明白了,你收入低,沒有錢,連時間也沒有嗎?我也是離婚的,因為一些原因,孩子的撫養權在她爸那裡,但每到週末或是假期我都儘可能地把她接過來,和她談心,陪她學習逛街。。。我要供房貸車貸,她爸也算有良心,打了幾個月的撫養費給他之後就沒要我出撫養費了。但孩子的衣物牛奶零食什麼的,我都儘量這邊給她添置,也算是減輕他那邊的負擔。

還有孩子結婚買房都需要一大筆開銷,按你說的收入低,在他這兩件人生大事上你應該也沒有沒有幫上什麼忙吧?你看你,作為一個母親,在他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在,該你出力的時候你也不出力,現在看他過得好了,卻想來分一杯羹。你連該盡撫養義務都沒有盡到,卻想要他對你負贍養的責任。即使他迫於情面和道德感答應下來了,你認為,在你沒有存款沒有收入還一身病痛需要花費的時候,帶給他的是什麼?因為你,他今後的日子會太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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