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清光緖十一年(1885)八月十三日,海州西南乡青伊镇发生了一起民诉案件,原告张振宗控告乡人倪道一与其子武进士倪振武“勾结匪类数百人,拜为哥老会,聚众抢掠,霸占田亩,炮毙多命。”由于此案涉及反清组织,知州杨和斋不敢怠慢,立即委派差役戴德明前去核实。然而戴德明却在事实不明且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轻信了原告的说法,并将此上报朝廷。

事发两年后,即光緖十三年八月十六日,清廷颁布上谕称:“委员戴德明弥缝延宕,恐酿巨祸”,要求发回重审,澈查此案。接到上谕后,时任两江总督曾国荃、署两江总督湖广总督裕禄、漕运总督卢士杰以及江苏巡抚崧骏等立即派出得力人马前往海州核实案情。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根据卷宗显示,原告张振宗(武生)、张雨臣(监生)等人世居青伊湖西南岸,与被告倪道一父子素无冲突。此前,张雨臣曾向倪氏族人倪宏宽出售了三十亩湖田,事后倪恒璋(此人与倪道一系远房叔侄关系)称该土地系倪氏祖产,张氏无权出售,要求其退还购地款。而此时张雨臣因手头拮据,便只赎回了其中的二十五亩。为索要剩余土地,倪恒璋多次以“越界占种”为由,向州衙控告张雨臣,但终因张氏有功名在身而不了了之。

此后,倪恒璋经打听得知,曾担任过某县教谕的倪道一藏有一份“嘉庆年间经前州断定青伊湖不准栽草成案”的文书,于是倪恒璋便向其“告知情由,央其检案帮控。”得知是族人之事,倪道一并未推辞,便“抄黏旧案,赴州代诉”。

经过此次诉讼,青伊湖西南岸湖田属倪氏祖产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少倪氏族人纷纷拿出家中地契,核实田亩。结果这一查不要紧,不少“隐藏”的问题纷纷显露。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时,倪道一之族人倪大宗心疑武生张振宗薄家顶地方田亩,亦系官湖淤出,彼此争论口角”,而此时倪道一恰在海州忙于倪、张两家的田产诉讼,于是张振宗便迁怒于他,称“倪道一同其子倪振武从中杠帮”,将其二人告至淮扬海道。

在明清两代,朝廷严禁读书人参与民间诉讼。按清代顺治九年二月颁布的《学训》二十条之规定,凡遇诉讼,“非干己事者,不许。”然而正当淮扬海道责成海州知州调查此事时,倪、张两家又生事端。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原来,此时恰逢水稻成熟之时,张振宗担心倪氏族人报复,便带领雇工杜小四、刘万敬,族姪张义生、张九泰、张扣成、张瑞云,堂兄张宝三及张雨臣等人在田旁看守。而倪恒璋则称其“田内柴薪屡次被窃”,于是便命人在湖边修筑圩沟,并与胞弟倪恒勤,族人倪留住、倪九住在圩内看守。

八月十三日半夜三更时分,熟睡中的张振宗听到有人“偷割禾稻”,他立即起身出门追赶,然而此时偷稻之人早已逃走,张振宗认为此人必定是倪家所派。于是,他叫上家属雇工等人“分拿器械,一同追赶至倪恒璋圩外”。

此时,“倪恒璋等均已睡熟”,张义生“用手推门”,发现大门紧锁,心有怨气的他便将手中火把扔进圩中,一时间圩内火焰冲天。此时被呼救声惊醒的倪恒璋迅速从屋内拿出鸟枪“向外吓放”,结果子弹击中张义生要害,致其不治身亡。而与此同时,被大火灼伤的倪恒勤也拿起鸟枪向圩外射击,“致将杜小四等轰伤”。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张振宗见己方有人受伤,便向圩内大声叫骂,而此时“倪恒璋听出声音,即行歇手”,但出于恐惧,躲在圩内不敢开门。天亮后,张振宗慌忙前往州城报案,称此次“偷割禾稻”、“枪杀乡民”系倪道一父子主使。

为查明真相,光緖十三年八月,“督、抚、漕三大宪遴派委员王芝兰、罗章、冯际春等同往该处访查”,其结果可想而知。原来事发时,倪道一在州衙帮讼,其子倪振武“奉江安粮道札委押运漕粮”,二人均有不在场证明,故此判定倪道一父子与此案无关。张振宗犯诬告罪,削其功名,“张姓田亩……一律充公”。而“因争斗擅将鸟枪施放杀人者”倪恒璋,按律被判处斩监候,秋后处决;“伤人者”倪恒勤被判处杖责一百,“发云贵两广烟瘴少轻地方充军”。

光绪十九年三月,经两江总督刘坤一、漕运总督臣松椿审理认为,倪道一在此案中“虽无勾结匪类各情,惟以事不干已,挺身插讼,实属好讼多事……著照违制律,拟杖一百”,但由于其因病已于光绪十三年离世,责罚可免。其子倪振武因“奉差外出,并未在家”,对其父帮讼之事不应承担责任。至此,本案具结。


注:

古青伊湖位于今湖东口、高墟、陈墩、兴谷、桑墟、滥洪之间,周长约百里。《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有云:“旧志有桑墟湖,无青伊湖,盖由桑墟湖浸灌而成,势更大于桑墟湖。”可见此湖形成时间当在隆庆朝以后。

按古地图所示,青伊镇应位于古青伊湖北岸,今房山以东的某个位置。而今天的青伊湖镇,则是清代海州48镇中的滥泥洪。据《江苏省沭阳县地名录》一书证实:青伊湖公社于“1958年以前为滥洪乡,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和原青伊湖农场合并,因地处原青伊湖荡,故命名青伊湖公社,1962年场社分开,公社驻地迁至滥洪。”而青伊湖农场则创建于1948年,场址“大部分在青伊湖公社境内,少数在高墟、湖东、青伊湖三公社之间。”因此今之青伊湖镇与古青伊镇并无关联。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州境图(局部)

海沭往事 | 1885年 青伊镇倪道一父子被诬“勾结匪类”案

青伊湖方位图


参考文献:

1、海州近事[N].申报,1887-12-15(2).

2、查案述闻[N].申报,1888-01-04(2).

3、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京报全录[N].申报,1888-05-17(14).

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光绪朝朱批奏折 第106辑 法律[M]. 北京:中华书局, 1996.12.

5、、叶志如等总主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 光绪朝上谕档 第13册 光绪13年[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10.

6、宋寿朋. 华东续录 25[M]. 上海集成图书公司, 1909.

7、凤凰出版社编. 中国地方志集成 江苏府县志辑 57 民国重修沭阳县志 [M]. 南京:凤凰出版社, 2008.04.

8、黄志强等著. 江苏北部沂沭河流域湖泊演变的研究[M].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990.03.

9、沭阳地名委员会编. 江苏省沭阳县地名录[M]. 沭阳县地名委员会, 1982.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