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城市結婚紅包是什麼標準?1.同學,1.朋友,3.同事,4.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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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結婚送紅包要與所在城市掛鉤了?難道不是看關係的遠近親疏麼?什麼時候送紅包又成了結婚標配了?難道送禮物不行?現代人的三觀真的越來越不正了。

起初結婚送禮是沒有紅包這一說的,大家去參加婚禮都會帶一些禮品,而這個禮品也是不限制的,可以是金銀首飾、也可以是糕點布匹,總之就是很少有送錢的。大家主要聚在一起的意思是恭賀新人,哪怕你不帶禮品去了人家也不會拒絕你。

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因為禮品會分好壞輕重,於是在一些有心人的推動下就變成了紅包,但這個紅包是可送可不送的。更不能用紅包的多少來定義彼此之前的情義,難道紅包送的大就是代表自己富有,彼此之間的感情就深厚?

哪怕需要用紅包來衡量彼此之間的感情,但這與所謂的城市與出身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彼此之前感情深、有血緣關係,那麼多隨一些份子錢也無所謂;如果彼此感情淺少給或不去也是情理之中。而且給份子錢與身份地位、地域都沒有任何關係,這完全取決於自願,客觀評定即可,為什麼一定要分出個三六九等?

更可怕的是,有些好事者還要把紅包區別化,關係區別化。在我看來同學、朋友、同事、親戚等,這些家庭、社會關係,我結婚邀請你來不是衝著份子錢去的,同樣你結婚我去也不是為了給你份子錢,而是因為我們之間擁有一種凌駕於物質之上的情感,至於送多少錢也沒必要去與別人比較,只要自己認為符合你們之間的關係,或者說認為你們之間的關係值多少錢,就包多少紅包即可。

朋友之交淡如水,雖然喜事大家互相隨禮成了慣例,別人去你家給500元,你去別人家也還回來500元,這算是“禮尚往來”,但我們要記住,隨禮的原因是恭賀新禧,而非什麼賺錢渠道,同樣自己想隨多少就隨多少,別問別人。


實體店老王


應該沒有什麼標準,但要考慮幾種具體情況。

一是你所在的地區或單位,人們約定俗成的大體標準是多少。因為地區不同或單位不同,人們收入差別較大,勢必影響人們的消費水平。

二是與當事人關係的親密程度如何。有些人雖為同事,卻因秉性相投,幾乎就成了鐵哥們;而有的卻相互拆臺,一心想把對方整爬下。有些親戚關係也這樣,看不慣別人好。凡此種種,都需拿涅。

三是要考慮禮尚往來。一般情況下,你給別人的紅包要超過別人給你的,至少不能少於前者。這是因為,人家有禮在先,而且隨著物價以及收入的增長,大家的消費水平也在提高。如果五年前收別人二百元紅包,五年後你再還人家二百元,是否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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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標準,根據自己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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