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怎麼找工作?

胡瑪莉


就正常投簡歷,面試,應聘就好。不過有些工作有案底的人不能做,有案底的人不得服兵役;不得在政府行政機關工作;不得從事司法工作;不得在學校和公辦文藝團體工作;不得從事行醫工作,不得擔任企業管理幹部等。總而言之,除了種地和在企業當工人及幹個體戶工作外,其他工作都沒了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根據《檔案法》的規定,“案底”會伴隨當事人終生(60年),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通俗的講,被“判刑過”和被“行政拘留過”的兩種記錄都會永久存在。

其中,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而行政拘留記錄由當地公安機關進行信息保存。但上述"案底”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相關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


日出東方靚


服從組織安排,到祖國最需要的崗位去,有案底的人是塊磚,那裡需要那裡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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