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報警交警來了都要肇扣事車嗎?

法甲萌萌妹



發生交通事故,當場無法鑑別事故責任,需要進一步查勘車輛來準確鑑別事故責任方的; 交通事故致人傷亡的;違反機動車使用規定,如無牌、無證,無檢驗合格、交強險標誌以及其他一些嚴重違法行為的,交警都有權依法扣留車輛,並出具扣車憑證。所以說,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造成人員傷亡後再扣車,只要為收集證據的需要以及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交警都可以在現場扣留車輛。

但值得注意的是交警扣車時間也是有規定期限的,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而且不得扣留車上的貨物和個人財物。公安交警部門事故處理完畢後會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有一方不簽字或訴訟到法院,這期間的車輛就不再扣留了,車主可以開走。

事故雙方接到交警的通知,卻遲遲不來處理,扣車時間可不按規定期限內放行,直到處理完畢。單方不來處理,只要交警做出責任認定,另一方車輛可放行。


打開車窗看景色


只要撤離現場了就剩下書面的工作了吧、沒扣車的必要了吧、當時責任肯定都已經劃分好了、再扣車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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