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一個當上縣長的機率更大?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一個現象,在縣級行政體制內,要想當上縣長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大家可能會說,縣長是正縣級,在縣級裡面,只要是副縣級的幹部,都有機會當上縣長,機會是均等的。確實,從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來看,縣長一般是從其他的副縣級幹部中提拔起來的,只要有兩個以上副縣級崗位工作經歷,理論上就可以提拔擔任縣長。但事實上,是並不是任何副縣級幹部都有機會提拔為縣長,比如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統戰部長、政府一般的副縣長等等,其實幾乎都沒有機會提拔到縣長的崗位上。

在基層,一般能提拔到縣長崗位的,其實只有兩個崗位是幾率最大的,一個是縣委副書記,一個是常務副縣長。這兩個崗位可以說都是準正縣級崗位,是競爭縣長的最有力的人選。那麼,這兩個崗位哪一個的機會又更大一些呢?

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一個當上縣長的幾率更大?

從縣級班子的排位來看,縣委副書記很明顯是排在常務副縣長前面的。大家都知道,在體制內,排位的高低代表著權力的大小,也代表著前途的好壞,要知道,從常務副縣長到縣委副書記,可是按照升職來進行的。既然縣委副書記排在常務副縣長之前,那是否說明縣委副書記更容易提拔為縣長呢?我們繼續往下往下看。有時候光看排位是不行的,比如縣級的紀委書記,排名一般僅次於常務副縣長,在其他常委之前,組織部長、宣傳部長都排名在紀委書記之後。但是從發展的前途來看,組織部長往往會好於紀委書記。所以單就排名來看,還不能確定縣委副書記就比常務副縣長更容易提拔到縣長的崗位。

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一個當上縣長的幾率更大?

在具體的實踐中,這兩個崗位哪一個更容易提拔到縣長崗位,還得看兩者之間的工作經歷和能力儲備(今天小編和大家討論是完全剔除關係因素的影響,否則這個事情永遠都理論不清楚)。從常規的意義來看,縣委副書記一般是負責管理縣委的日常事務,負責分管群團、黨建、脫貧攻堅、農業農村等工作,有的還兼任政法委書記,總體來看,負責黨建的工作多一些。而常務副縣長是政府班子的副班長,協助縣長分管政府的全面工作,特別是政府的財政、經濟、稅收、項目等工作,基本上天然都是由常務副縣長來分管,所以對政府的運行是非常清楚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常務副縣長轉為縣長更有利於政府工作的開展。所以從實踐的情況來看,常務副縣長直接提拔擔任縣長的現象是非常多的。

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一個當上縣長的幾率更大?

但是,小編剛剛為什麼要強調工作經歷和能力儲備呢?一般來說,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都有副縣級崗位的經歷。如果縣委的副書記本身就是由常務副縣長或者其他的副縣長轉任的,有過政府方面的工作經歷,那他提拔為縣長的幾率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在同等的條件下,差不多的經歷的情況下,縣委副書記提拔縣長的幾率是大於常務副縣長的。

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一個當上縣長的幾率更大?

所以,在具體的工作中,兩者提拔到縣長崗位上的幾率都非常的大,至於哪一個能佔得優勢,主要看其工作的經歷和能力的儲備情況。大家覺得呢?縣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哪個的優勢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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