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一男子酒後駕車至疫情防控點時,不僅不配合檢查登記,還持刀追砍疫情防控人員致其受傷。3月10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人民法院獲悉,涉事男子獲刑8個月。
圖為看守所內的庭審現場。和林格爾縣法院供圖
經法院審理查明,2月6日,被告人云某某酒後駕車到和林格爾縣討速號村北疫情防疫點,不配合檢查登記,還持刀追砍疫情防控人員武某某,並將武某某左前臂砍傷。經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武某某左前臂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到案後,雲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在案發後取得武某某諒解。最終,被告人云某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和林格爾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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