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借據為報復 虛假訴訟被批捕——我院引導偵查機關成功偵破金灣區首例虛假訴訟案

近日,金灣區人民檢察院在現有證據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但犯罪嫌疑人不如實供述的情況下成功引導偵查機關偵破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虛假訴訟案,並對其依法批准逮捕。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將虛假訴訟行為入罪以來,金灣區查獲的首例虛假訴訟犯罪。

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於2016年將生意夥伴鍾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15萬元,一審法院缺席判決鍾某某應歸還借款15萬元,鍾某某不服上訴至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鍾某某申請,市中級法院對相關證據進行司法鑑定後認為黃某某關於相關證據形成過程的陳述為虛假陳述,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判決黃某某敗訴。隨後,市中級法院將該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由於該案系新型案件,我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針對本案取證方向、取證要求、審訊重點和審訊謀略提出針對性的指導意見。尤其是在現有證據已達到刑事立案條件,但犯罪嫌疑人不如實供述的情況下,指引公安機關調整審訊重點和方向,巧妙利用現有證據材料,成功瓦解了其心理防線,最終黃某某如實供述了其為了報復生意夥伴鍾某某而偽造借據、並提起虛假訴訟的犯罪行為。

作為金灣區的首例虛假訴訟案,我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引導偵查,準確把握定性,依法打擊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的犯罪行為,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與權威。

偽造借據為報復 虛假訴訟被批捕——我院引導偵查機關成功偵破金灣區首例虛假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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