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閩兩省各出臺十方面政策:降低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近日,廣東、福建兩省分別從降低稅收、用電成本、融資成本等十方面出臺了相關措施,旨在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兩省的相關文件均在近兩個月內下發。8月9日,福建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廳際聯席會議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成本減輕負擔促進實體經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8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9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又下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為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在相關意見中從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涉企收費、制度成本、要素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用工成本、生產成本、運營成本和健全長效機制等10個方面提出23條政策措施。廣東省也從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大重大產業項目支持力度等10個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措施。

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方面,兩省在貫徹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前提下有所細化。如廣東提出,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將車輛車船稅適用稅額降低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全省各地區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按國家規定的最低應稅所得率確定。2018年到2022年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廣東再投資項目,由省市給予獎勵,其中省財政按照投資環節所產生的省級財政貢獻獎勵給所在地政府,用於支持外商投資原企業擴大生產或新投資廣東鼓勵類項目等。

清理規範各類涉企收費方面,福建則提出,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在已降低25%的基礎上,2018年7月1日起按原標準再降低25%。2018年7月1日起取消移動流量“漫遊”費,確保今年流量資費降幅30%以上,推動中小企業專線降價10%至15%,以及國際港澳臺漫遊資費。

兩省還均在降低社保成本上提出了相關措施。廣東提出,推進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執行全省統一的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4%的按14%執行。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市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餘過高的統籌地區,要適度降低單位繳費費率。福建則提出,要通過完善財政支付方式綜合統籌平衡全省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將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政策期限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將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兩至三年至少一調,2018年暫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覆蓋範圍。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方面,廣東提出通過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降低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等措施,繼續降低全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清理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福建則提出,繼續開展電力市場化交易,推進建立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制度。2018年5月1日起,利用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電網企業留抵退稅一次性退返騰出的電價空間,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1.69分錢。實施留抵退稅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自建分佈式能源,支持新能源發電與用能企業就近就地進行交易。

物流成本方面,廣東提出,省屬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全資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粵通卡支付通行費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推動市屬高速公路路段試行貨車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停止審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費項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費。制定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通過政府補償或回購等方式自主實施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福建則提出,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降低過路過橋費用。穩步擴大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試點。加快合併貨運車輛年檢年審,推動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費。

降低融資成本方面,廣東提出,2020年前省財政對在境內申請上市的民營企業,經證監部門輔導備案登記後,分階段對完成公開發行之前支付的會計審計費、資產評估費、法律服務費、券商保薦費等中介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鼓勵銀行、商業保理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為製造業核心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對幫助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的相關企業擇優進行支持。

福建則明確提出加大金融對實體企業的支持,運用定向降準等貨幣政策工具,增強小微信貸供給能力,加快已簽約債轉股項目落地;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抵押品範圍。改進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增加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權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繼續開展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加大對小企業信貸投放。

此外,福建還在《進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措施》中明確,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專項信貸計劃,建立小微企業差別化監管機制,將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率控制在不超過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2個百分點的水平,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目標任務。支持商業銀行結合市場定位與業務特點,穩步推進社區支行、小微專營支行和科技支行等特色支行建設,持續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組織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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