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內心都是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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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為了孩子不離婚的,這是什麼感受?

從有緣相遇到相識想知,再到相愛,結婚,然後到生孩子,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換句話說從走過漫長的冬天迎來了溫暖的春天,然後選地,耕耘,施肥,播種,灌溉,養育,再到結果收穫,從冬到春,從春到秋,對於植物來說就是燦爛的一生啊!

對於人來說這些結婚生子只是幾年,可是消耗的也是人生最燦爛,最美好的時光,最真摯純潔的感情啊!

在付出最美好的時光,最真摯的感情之後,在迎接了愛情之果後,感情商出現了裂痕,有的人卻選擇了對這份感情的漠視,忽然間他們覺得兩個人並不合適,然後就開始琢磨著離婚,去尋找新的伴侶,孩子呢也成了雙方的犧牲品。之後,孩子要不就判給了爸爸,要不就判給媽媽。這多少對孩子幼小的心靈也會留下疤痕。有一方帶著孩子,或許找到了溫暖幸福的家庭,這是他之幸,也是孩子之大幸。

有的人呢因為捨不得離開孩子,怕孩子受委屈,就將就著過日子,這其中有的家庭矛盾不斷,感情日益惡化,累及孩子,表面看似幸福,實則名存實亡,同時大人雙方也在承受著無言的委屈和抱怨。因此我覺得父母不和睦的家庭,孩子也並不會幸福,既然這樣又何必講究呢?

孩子是靈敏的,他們可以在潛移默化中明白很多的道理,看清楚很多的事情。如果夫妻關係已經不可收拾,如果真的愛孩子,不如帶著孩子單方過,也比在冰冷的家庭中要幸福的多。

組建一個家庭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沒有父母的呵護,孩子就會就像是天塌地陷般感覺。為了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為了我們的孩子,但願我們都能夠對家人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寬容,多一些尊重,多一些愛護。

另外我要說的是,很多人結了婚,又離婚,離婚有冷靜期,要我說結婚也應該有冷靜期,要不然,一時衝動結婚之後發現不合適不是還得離嗎?


陽光正好春草正香


第一個例子:我隔壁鄰居,我叫叔嬸,他們都50了,兩個人相親認識的,那個年代沒有太多的愛情。育有一兒一女,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在廣州打工掙了不少錢。男的給人當司機,女的就幹學校清潔工,搭夥掙錢,慢慢的,我那個叔就出軌了,找了個小三,很囂張,還被我嬸嬸知道了,於是帶她女兒在街上就把小三打一頓,後面鬧得很尷尬。但還是沒有離婚,他們兒女都20有餘,兩個人各過各的,和小三也沒有斷,兩邊都往來,這些我嬸都清楚。而且過年的時候,叔嬸一家都會回老家,看起來還很恩愛。後來才知道,為了孩子,免得讓孩子在村裡站不住腳,另外他們想著年紀大了,就將就著。都沒有了愛,所以,離婚對於他們只是一紙而已,只是為了以後孩子找對象,不被人笑話爸媽離婚了。

第二個例子:這個小夫妻都是90後的,自己戀愛的,男孩忍受不了老婆孕期,出去找了服務,後來被老婆查到消費記錄,女孩想離婚,但孩子已經快出生了,不想讓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爸爸,主要是她還愛他,原諒他了。但她心中永遠有刺……

總之,這種人有很多,如果婚姻還可以挽回,就找出原因吧,好好談談。不能和好如初,也能改善一些,否則,你們不好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也不會有好的影響。家和萬事興,孩子的成長需要的不是湊合的幾個人,而是一份和諧的溫暖的感情。


兔子的眼睛


為了孩子不離婚,我就是親身體驗的!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幸福的家,我們做大人的就要負責人!不能太自私!誰離開誰都能活,都能過的挺好的!但是孩子呢,她們多無辜啊!一個不完整的家庭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很大的傷害!所以我和我對象吵完架,看看孩子,氣就消了一半,為了孩子以後在也不吵架了,有事不在家裡談,出去談好了在回家!所有奉勸有孩子的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昕姐說手機


應該會有,前提一定是在沒有孩子之前就出了問題,有了孩子,有了斷不了紐帶關聯,還是在有孩子之前一定要想好二人的關係,一旦有了孩子在產生這樣的想法的,還是奉勸要三思而後行,能不離婚最好不要離,孩子的成長既不能確實母愛也不能缺失父愛,無數例子證明,生長在單親家庭的孩子性格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問題的,所以還是要認真思考一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嘗試溝通解決掉,給對方的一些關愛,多一些傾聽與包容,也許慢慢就沒事了。當然如果實在不能在一起了,那就好聚好散,畢竟強迫自己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可以強迫忍耐一時,不可能一直這樣,把傷害降到最低,各自安好!


新博大


  1. 其實“為了孩子不離婚”本身就是一個有問題的論調,孩子成了父母離不離婚的“背鍋俠”,但其實所謂的“為了孩子”,對孩子來說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2. 如果不離婚,兩個人能夠恢復和諧相愛的狀態,那對彼此、對孩子、對整個家庭來講,自然是好事,可以給孩子創造一個有益身心健康成長的原生家庭。如果夫妻雖然沒有離婚,但家裡整日充斥著爭吵、冷漠和互相詆譭,那在這種家庭環境長大的孩子,雖然有一個表面上完整的家庭,但內心的創傷仍舊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一些父母會跟孩子講:我不和你爸/媽離婚都是為了你,卻沒有想過孩子幼小的心靈根本難以承受這樣的壓力,這會讓孩子陷入自我否定當中,覺得自己是造成父母生活不幸的原因。
  3. 所以,離不離婚跟孩子沒有直接關係,如果挽回婚姻只是為了孩子,那痛苦的不只是夫妻兩個人,孩子也跟著遭罪。如果婚姻的確難以為繼,好聚好散,協商好如何共同撫養孩子,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多關注和陪伴孩子的成長,不把夫妻之間的恩怨強加到孩子頭上,這才是對自己、對孩子負責任的態度。

晚星--情感諮詢師,關注我,聽你訴說,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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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漫漫晚星


現在的社會閃婚的特別多,很多人現在都是結婚容易,離婚難,大多數夫妻已經滅有了感情,之所以還保持著夫妻的名頭,只是為了不傷害到孩子,因為每一個失敗的婚姻裡,傷害最大,最無辜的莫過於孩子了,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將就的,只有感情不能將就,明明婚姻已經走投無路,卻還是堅持,他們回答的都是為了孩子,然而他們不明白,家庭對孩子來說,最重要的是能夠提供愛和保護,有了這個家,他可以尋求保護。即使家庭結構完整,父母之間卻是冷漠無愛的,家就不能提供愛和保護,這樣的雖然看似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也沒有任何意義。


蘇世而立橫而不流


如果因為孩子,為了孩子的幸福!孩子的幸福是什麼?是孩子所能從內心感受到的真實的愛,安全的環境,父母的和諧,家庭的氛圍。這些才是孩子在成長中所體驗並內化為自己內心世界的感覺,認知,模式,關係。也是他成人後所理解並感受的幸福。

如果父母關係緊張,彼此情緒不穩定。孩子感受到時,無意識中就會以自己的方式來“拯救”這個家庭,很可能他就成為一個“問題”孩子。來吸引父母的注意力,緩衝父母之間的矛盾。但,結果都成為替罪羔羊!

所以,不是為了孩子。而是您的選擇是同時有利於孩子。不要用孩子作為藉口,去面對成人自己的責任,並有義務給予孩子最重要的心理健康,去感受幸福。


情緒音樂館


如今的時代婚姻少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講究什麼門當戶對,大多都是自由戀愛,閃婚的多。婚前沒有深入的瞭解和磨合,婚後不和諧的因素就會暴露出來,導致離婚率增高。當然也有很多夫妻為了孩子,即使感情不和也不離婚,湊合過日子的家庭。但婚姻可以湊合一時,能湊合一輩子嗎?

我認為如果兩個人一直不恩愛,沒有感情,甚至還吵鬧地過下去,對彼此都是一種折磨,對孩子的成長也沒有一點益處。一個湊合的家庭本來就不是一個完整、和諧、溫暖的家庭,這樣的家庭對小孩不但沒有好處,反而會影響小孩心理,心智的成長。


掌心一朵微笑666


其實很多夫妻是為了孩子不離婚的。

看到孩子快樂,他們就快樂。

至於夫妻兩個人的關係,有將就著過的;有當著孩子面是夫妻或者裝成夫妻,揹著孩子,丈夫在外有喜歡的女子,經常去約會,少數妻子在外有喜歡的男士,也經常去約會;也有一些妻子就守著孩子,沒有出軌,也知道丈夫在外有人。

還有些夫妻商量好,等孩子高考完,就離婚,後來真的是這樣。

這些夫妻,大多數,當初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後沒有愛情,沒有共同語言,相看兩相厭。


靈斌福博兆


真的好多,尤其是人到中年,孩子還在中高考的階段,愛情已然成為親情,不想影響孩子,但是那樣帶給孩子什麼樣的愛情觀和婚姻觀呢?

父母親存在的意義不僅是給予孩子舒適和富裕的生活,還應該有的是,當你想到你的父母,你的內心會充滿力量,會感受到溫暖,從而擁有克服困難的勇氣和能力,以此獲得人生真正的樂趣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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